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
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
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
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
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
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
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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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
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为 5,460,159.16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8.59%,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合计为 3,958,275.01 万元,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0.5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 75,312.94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度 经 审计的合 并 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12,454.07 万元 、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表,具体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四节 发行人 2025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13,173,682.34 万元,较 2024 年末减少 0.09%;
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5,496,354.25 万元,较 2024 年末增长 0.66%。2025 年 1-3 月,
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2,653,303.80 万元,同比减少 10.18%;净利润为 35,168.58 万
元,同比增长 4,458.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2,788.31 万元,同比
增长 1,449.36%,发行人 2025 年 1-3 月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
幅同比增加主要系上游采购成本同比下降所致,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其他特
殊情形。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依然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
存在禁止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二、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一年以内到期的短期债务 2,563,700.76 万元,
短期债务余额占有息负债比例为 67.53%,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构成以短
期债务为主,主要系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量较多,公司为
储备足够流动性,增加了短期借款;且短期借款融资成本较低,发行人银行融资
较为顺畅,使用较低成本的短期借款较多,能够节省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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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2024 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15.09 亿元、7.54 亿元和 5.95 亿元,
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5.99%、4.67%和 4.05%。报告期内,钢铁行业景气度下行,
叠加钢材价格下滑,钢铁业务盈利空间压缩,致使发行人净利润和毛利率呈下行
趋势。若未来钢铁行业景气程度不能明显好转,将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
力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
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
六、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
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
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
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七、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事宜,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
聘任光大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光大证券的监督。凡通过
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同自愿接受光大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中关于发行人、光大证券、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八、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
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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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
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九、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
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钢铁行业内盈利稳健的企业因为产品附加值高,对下游的话语权相对较
强,具备成本转移能力,能够长期保持盈利,从而具备一定的穿越周期的能力。
但是钢铁行业作为典型的强周期行业,公司仍旧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民经济运
行状况的影响。钢铁行业其下游包括房地产、基建、汽车、机械等领域,随着宏
观经济周期变化及行业周期变化,相关行业对钢材的需求均可能存在不利波动。
下游需求下滑可能导致钢材价格的下跌,进而对公司盈利造成负面影响。
十一、2009 年初以来,我国投资四万亿拉动内需启动经济,带动了大量的
固定资产投资,铁路、公路、机场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对钢材的需求很大。随着
宏观经济和房地产政策的调整,粗钢需求增速放缓,产能过剩的局面进一步明显
化。截至目前,中国粗钢产量占全球粗钢产量近一半。近几年我国已相继出台各
类产业政策,着手致力于抑制钢铁产能,但预计产能过剩压力仍将在一定时期内
持续存在,并将制约钢材市场运行。尽管公司在钢铁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可能仍无法消除行业产能结构性过剩对公司盈利的影响。预计“十四五”期间,产
能过剩的情况将始终存在。过剩产能将迫使钢铁业处于微利状态,行业产能过剩
将直接压制发行人利润率水平。
十二、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的推进,
钢铁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同时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地处雾霾污染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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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区,重污染天气限产、错峰生产及采暖季限产,对公司的稳定高效生产也
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三、作为钢铁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涉及金属冶炼,以及煤气、氧气
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金属冶炼和煤气、
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列入了高危行业,明确了由企业负主体责任。公司作为
钢铁制造企业,在钢铁制造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公
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尽管如此,公司在生产
中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出现此类事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并有可能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以及停产整顿等处罚。
另外,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存在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违反环保法规的潜在风险,可
能因此被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施以处罚,并被要求整改,进而对发行人的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伴随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升,如果发行人不能
及时应对上述情况,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将存在受到环保处
罚的风险。
十四、发行人与关联方在矿石、焦炭等原燃料采购和各种物资材料等产品销
售、管理服务以及土地使用等方面存在一定关联交易。尽管公司一贯严格执行关
联交易的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
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透明,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利益,但仍可能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十五、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03%、
和 2024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45、0.50 和 0.53,速动比率分别为 0.30、
的特点,但也说明发行人短期内的债务偿还压力较大。
十六、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
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
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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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
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十七、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分析和评估,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公司认为本期债
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八、重要投资者保护条款
(一)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发生合并、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
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救济措施
能在资信维持承诺第 2 条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
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
济措施之一,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
和解:
a.在 30 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b.在 30 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次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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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十九、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
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投资者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
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
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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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
发行人、首钢股 指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份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发行人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2 月
本次债券 指 管理委员会注册,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证监许可20241249 号
文)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一期债券,即“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
本期债券 指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北京首钢股份
募集说明书 指 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证登
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簿记管理
人、光大证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
联席主承销商 指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东方金诚
信永中和会计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务所
发行人律师、竞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天公诚
评估认证机构 指 东方金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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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
承销团 指
构的总称
公司与主承销商签订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承销协议 指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之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本次债
余额包销 指
券全部自行购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
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本次债券利
簿记建档 指 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
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债券受托管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指
协议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
指
议规则 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
投资人、持有人 指
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会计准则 指 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的新增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最近三年/报告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期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中国香港
法定节假日或
指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
休息日
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首钢集团 指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首钢总公司 指 2017 年改制前首钢集团的公司名称
首钢迁钢公司 指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迁钢公司 指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本公司分公司)
冷轧公司 指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智新电磁 指 首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
新能源公司 指 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京唐公司、京唐
指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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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顺基地、迁顺 位于河北省迁安市的迁钢公司、智新公司与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冷轧
指
产线 公司形成的上下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和产品研发体系
宝武集团 指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股份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投资 指 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首钢矿业 指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首钢秘鲁 指 首钢秘鲁铁矿股份有限公司
钢贸公司 指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铁矿石 指 含有铁元素或铁化合物的有利用价值的矿石
炼钢生产中一项重要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也是炼钢成本构成的主
体,约占 70%,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炼钢厂技术操作和生产组织的水
钢铁料消耗 指
平,也直接体现了企业的现代化程度和科学管理水平,其计算方法为:
钢铁料消耗(kg/t)=(铁水+废钢铁)(kg)、/格钢坯产量(t)
吨钢综合能耗 指 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能源净消耗量
材料的有效使用率。在现实生产中需要对原材料进行加工,产生损耗,
为了核算成本,就引入了成材率的概念。成材率是冶金企业一个重要
的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可分为分步成材率和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分
成材率 指 步成材率是指本工艺过程(从投料到成品、扣除本企业内部的重复用
料)的成材率。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投入产出法)是指产品从第一
道加工工序投料到最后一道加工工序结束的全过程(包括各个环节生
产经营周转损失)的成材率
在钢中除含有铁、碳和少量不可避免的硅、锰、磷、硫元素以外,还
特钢 指
含有一种或多种适量的合金元素,因而具有较好或特殊性能的钢。
板卷/板材 指 由连续带钢轧机或单机架带钢轧机生产,并由卷取机成卷的板状钢材
中板指规格厚度范围 3-20mm 的钢板,厚板指规格厚度范围 20-50mm
中厚板 指
的钢板,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机械制造、容器制造、造船、桥梁等
钢材三大品种之一,根据断面形状,型材分简单断面型材、复杂断面
型材和周期断面型材,简单断面型材指方钢、圆钢、扁钢、角钢、六
型材/型钢 指 角钢等;复杂断面型材指工字钢、槽钢、钢轨窗框钢、弯曲型材等;
周期断面型材是指在一根钢材上各处断面尺寸不相同的钢材,如螺纹
钢、各种轴件等
以形状来划分,除板带、管材以外,棒、线、丝等型材俗称长材,圆
长材 指
钢、螺纹钢也可称长材
螺纹钢 指 型材中的一种,断面形状为周期断面
轧钢生产中的半成品,是成品轧机轧制成品材的原料,一般有初轧坯、
钢坯 指
中小型钢坯、板坯、薄板坯和带钢坯、无缝钢管坯
一种高大的圆柱形熔炼炉,铁矿石在其中被还原为生铁,使鼓风通过
高炉 指
燃料以增加燃烧速度
一种金属熔炼炉,利用鼓入的纯氧等以氧化液态金属中杂质,并产生
转炉 指
热能的可转动的冶金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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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到 950-1050℃,经过干燥、热解、熔
焦炭 指
融、粘结、固化、收缩等阶段(高温炼焦)最终制成焦炭
生铁是含碳量大于 2%的铁碳合金。工业上应用的生铁一般含碳量在
生铁 指
粉状或粒状物料经加热至一定温度范围而固结的过程,利用热能把铁
烧结 指
矿石的小块转变为较大的团块
由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因,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比例、数值可能存
在细微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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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
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
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债券采取固定利率
形式且期限相对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
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
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
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
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
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发
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资本市场等方面存在不可预见
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
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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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
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
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
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总体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还债务,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客
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发生严重违约。但是,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
和发行人所处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控的市
场环境变化,发行人可能不能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额资金,从而影响其偿还
到期债务本息,导致发行人资信水平下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 379.66 亿元,其中 1 年以内到期的
有息债务合计 256.37 亿元,占有息负债的比例为 67.53%,公司债务期限结构以
短期限为主。总体来看,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债务压力,债务期限结构有待进一
步优化。若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一
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对偿还短期债务本息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45、0.50
和 0.53,速动比率分别为 0.30、0.32 和 0.34。公司的资产构成以固定资产等非流
动资产为主,公司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价值相对较高,导致公司速动比率较低。
此外公司近几年的流动负债规模相对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速动
比率。发行人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水平较低,虽符合钢铁行业整体的特点,
但也说明发行人短期内的债务偿还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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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03%、
高的风险。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符合钢铁行业特点,但若行业形势或金融市场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及较高的负债率水平将显著增加公司
财务费用负担,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万元和 10,831,079.65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179,311.39 万元、90,031.99 万元和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呈下降趋势。近年来,就目前国
际、国内经济形势看,钢铁行业发展有一定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复杂的内外部
经济形势对发行人钢铁业盈利能力的稳健增长构成不确定影响。
三年呈波动趋势,主要系近年钢铁行业景气程度波动影响,若未来钢铁行业景气
程度持续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稳定性会造成较大影响。
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发行人面临产成品价格下跌、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等不利因
素,所以出现了波动。如未来市场情况不能明显好转,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和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等。截至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公司存货金额较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96,024.67 万元、
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34,290.24 万元、23,539.41 万元和 24,730.15 万元。
但由于近几年国内外铁矿石和钢材价格波动较大,且未来的价格走势仍存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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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损失风险。未来如果存货价值下降导致跌价
损失增加,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作为钢铁生产企业,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截至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内公司未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未来,若国家产业政策或钢铁行业环境等发生不利
变化,公司存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
响。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5.74%、76.35%和
的流动负债比例进一步增加,会进一步加剧发行人债务结构与资产结构不匹配、
债务期限错配的风险。
-94,207.22 万元和-21,597.53 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负,主要系发行
人在建项目的持续投资所致,表明公司具有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钢铁行业是资
本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大规
模的资本支出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费用总额分别为 386,768.03 万元、338,188.07 万元和 312,511.59 万元,期间费用
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27%、2.97%和 2.89%。未来公司如无法合理控
制期间费用将会加大公司营业成本,会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每年需要进口大量的铁矿产品,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情况均有一定的影响。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继续波动,将导致进口成本波动,
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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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钢铁制品,钢铁工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宏观
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非常显著。国家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防范“地
条钢”死灰复燃专项工作,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但产能过剩的基本面并
没有根本改变,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局面仍然客观存在。作为钢铁行业规模最大的
企业之一,公司依然承受着经济周期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如果未来经济周期的发
展继续探底,将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技术、资金、资源、能源、劳动力密集
产业,但同时是产能过剩最严重、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近年来,全球钢材消费
量增速放缓。同时,受国内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和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引起的下游需
求减弱等因素制约了钢铁行业的盈利能力,可能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
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并购重组步伐加快,部分大型钢铁企业正在通过兼并重
组提升综合实力、拓展市场份额。另外,公司所属钢铁行业是完全市场竞争行业,
主要产品执行市场化定价机制,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
平、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则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起到支撑作用。2022 年受房地产需求明显走弱拖累,钢铁行业供需偏松,外加
铁矿石价格下行,触发钢材端负反馈,钢材价格整体下行。2023 年钢铁主要品
种价格指数均值相较于 2022 年环比下降明显,且 2024 年相较于 2023 年均值环
比延续下降态势,价格重心明显下移,但波动幅度有所收窄,多空博弈激烈度有
所下降。鉴于整体经济处于下行通道,未来钢材价格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波动风险,
可能会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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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原料和燃料,主要包括铁矿石、焦炭、煤、
合金和废钢等,其中铁矿石价格的变化是影响公司钢铁产品生产成本的关键因素。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将通过提高原材料和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尽可
能降低原材料在成本中的比重;另一方面,将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根据市场变动
调整产品结构,提高高效益产品生产比例;同时深挖生产潜能,积极主动的开发
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与
首钢集团开展原材料采购等的协同合作,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链体系。但发行
人所需的大宗原燃料仍主要依赖于对外采购,因此未来原燃料大宗商品存在剧
烈波动的风险。此外,国际政治形势也可能导致钢铁生产成本上升,因而可能对
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愈加严格。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投入明显增加,安全设施不断改善,安
全生产自主管理和自律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将对发
行人的成本控制、项目建设进度、正常经营和形象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是一家重工业的冶金企业,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易受各种突发
事件的影响,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环保事件等事项,
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并由此对发行
人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三)管理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目前持有公司 56.87%的股份,对公司具有绝对控股
地位。首钢集团有可能通过选举董事或行使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权对发行人的人事
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控股股东的控制可能与其他股东存在利益上的
冲突,存在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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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各股东公平的
信息知情权,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与关联方在矿石、焦炭等原燃料采购和各种物资材料等产品销售、管
理服务以及土地使用等方面存在一定关联交易。尽管公司一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
的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
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透明,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利益,但仍可能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未来若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
交易缺乏必要性,或者交易价格显失公允,将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股东利益产
生不利影响。
作为钢铁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涉及金属冶炼,以及煤气、氧气等危险
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金属冶炼和煤气、氧气
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列入了高危行业,明确了由企业负主体责任。公司作为钢铁
制造企业,在钢铁制造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公司在
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尽管如此,公司在生产中出
现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出现此类事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并有可能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以及停产整顿等处罚。另,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存在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违反环保法规的潜在风险,可能因此
被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施以处罚,并被要求整改,进而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伴随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升,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应
对上述情况,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将存在受到环保处罚的风
险。
公司的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
并按照公司章程有序运转。高管人员身体健康、失联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会对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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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从而改变公司现有治理结构,甚至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四)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钢铁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监管政策、
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影响较大。现阶段,国家相关部门对钢铁行业实施控制总量、
控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结构调整为目标的产业政策,采取“区别对
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调控原则,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生
产国际急需或能替代进口的高端产品。随着国家对钢铁行业去产能化的加速,行
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国企改革的逐步实施和深入,钢铁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国家、地区及行业相关政策发生变化,2020 年 10 月 28 日,多部门已联合发布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61 号)。2021 年两会期间,我国
提出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力争 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
现碳中和。钢铁行业作为制造业碳排放大户,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 15%,工业
和信息化部自 2020 年 12 月起多次在有关会议上针对性提出压降粗钢产量,明确
钢铁行业是 2021 年降低碳排放的重点行业,并将制定相关规划,加快构建钢铁
行业碳交易市场体系,并压缩冶炼能力。2021 年 4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钢
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是严格置换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
域置换比例不低于 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 1.25:1。2021 年 9 月工业和
信息化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要求完成粗钢产量压减目标,原则上各有关地区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比例不低于上
一年同期粗钢产量的 30%。2022 年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4 部门联合发布《高
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 年版)》,围绕炼油、水
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 17 个行业,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工作方向和
到 2025 年的具体目标。对于钢铁行业,提出到 2025 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
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 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
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未来还有可能发布类似限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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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将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或盈利造成影响。
钢铁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对周围环境造成一
定影响。公司一直重视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公司目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管理制度,配套建设有完善的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废气主要污染物
产生点均安装有废气治理设施,治理达标后排放,废水经工序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但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对环保工
作的日益重视,公司将不断增加对污染物处理系统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投入,这将
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目前发行人部分子公司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如果未来相关政策有调
整,将会对发行人税负有一定影响,有可能增加发行人税费,进而影响发行人盈
利能力。
(五)不可抗力风险
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环保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
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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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2 月 22 日,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249 号文),本次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
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期限为 3 年,品种二债券期
限为 5 年。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双向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
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
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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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
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
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 年7月2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
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
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2026 年至 2028 年间每年的 7月2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 2026 年至 2030 年间每年的 7月2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利息)。
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8 年 7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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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本期债
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30 年7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
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置换本期债券发行前 12 个月内投入绿色项目的自有资金支
出。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
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账户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银行账户:77040122000235483
牵头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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簿记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
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 年6月26日。
发行首日:2025 年7月1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5 年7月1日至 2025 年7月2日,共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5 年7月1日至 2025 年7月2日。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
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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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41249 号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其中,
本次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短期
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置换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 12 个月内投入绿色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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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归属 拟使用募集资 拟使用募集资 完工时间或
发行人持 项目总投 项目拟使用募 项目状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方及资金 金占项目总投 金占募集资金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 项目类型
股比例 资(万元) 集资金(万元) 态
运用方 资比例(%) 总额比例(%) 间
用于近“零”碳排放冶炼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高品质钢项目建设 钢铁公司 公司
用于球团烟气治理项目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建设 钢铁公司 公司
用于炼铁区域能效提升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建设 钢铁公司 公司
用于烧结、热轧及公辅系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钢铁公司 公司
设
用于首钢迁钢炼铁部 3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钢铁公司 公司
项目建设
用于能源部二高炉煤气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湿式氧化脱硫项目建设 钢铁公司 公司
用于炼铁部 1 号高炉热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风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 钢铁公司 公司
用于热轧加热炉烟气脱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硝项目建设 钢铁公司 公司
用于重点工序节能降碳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改造项目建设 钢铁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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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炼铁部 2 号高炉热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风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 钢铁公司 公司
用于首钢迁钢炼钢部一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资源综合
钢铁公司 公司 利用
目建设
用于首钢迁钢炼铁部球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钢铁公司 公司
改造项目建设
用于首钢迁钢热轧部环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钢铁公司 公司
设
用于首钢矿业烧结厂三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钢铁公司 公司
及脱硫灰改造项目建设
用于首钢迁钢环保改造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提升项目建设 钢铁公司 公司
用于首钢迁钢炼铁部环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钢铁公司 公司
设
用于首钢迁钢采购中心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资源综合
钢铁公司 公司 利用
项目建设
用于首钢迁钢热轧部加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钢铁公司 公司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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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首钢矿业二烧烟气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钢铁公司 公司
项目建设
用于首钢迁钢能源部发
首钢迁安 发行人分
钢铁公司 公司
目建设
合计 294,457.13 50,000.00 16.9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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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方金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信用”)出
具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
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前评估认证报告》,东方金诚信用审阅了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等系列文件,评估了发行人绿色表现、募投项目绿色属性、募集资金环境效
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绿色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认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能够全部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中国绿色债券原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
(2024 年修订)》以及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置换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 12 个月内投入
绿色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本期债券总共 20 个募投项目,其中 14 个项目符合《目
录》中“二、清洁生产产业-2.1 污染防治-2.1.1 生产过程大气污染防治-2.1.1.3-
产业-1.1-能效提升-1.1.2 工业节能改造-1.1.2.1 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2.3.1.1 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募
投项目整体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类范畴、并符合国家和地区发展规划的政
策导向。
(1)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质钢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通过拆除一炼钢车间现有
施。项目建成后年产 130 万吨钢,实现汽车板等高端产品转炉钢向电炉钢的转变,
提高汽车板等高端产品的短流程化、低碳化水平。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22 个月,
工程固定资产静态投资 99,029.46 万元。
(2)球团烟气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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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主要建设 1 套脱硫和脱硝系统,
包括脱硫吸收塔、布袋除尘器、SCR 反应装置、氨水罐区、消化线、主引风机、
电除尘器鼓干排风机、鼓干布袋除尘器、烟囱等生产设备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
使球团排放的烟气中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和颗粒排放浓度不高于唐山市特
别排放要求指标。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 12 个月,项目总投资 41,338 万元。
(3)炼铁区域能效提升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包括对炼铁区域现有
改造,对炼铁区域三高炉 1 号、4 号热风炉燃烧器进行优化改造,对炼铁区域一
高炉 3 号热风炉内燃改顶燃工艺进行优化改造,对炼铁区域 1 号、2 号高炉鼓风
机进行脱湿改造等。项目建成后,增加烧结系统余热回收蒸汽量和发电量,节约
高炉鼓风系统用电量,实现炼铁区域节能降碳。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19 个月,项
目总投资 25,000 万元。
(4)烧结、热轧及公辅系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对现有 3#360m3 烧结机烟
气 CO 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对现有热轧部一热轧 1 号加热炉节能燃烧改造和层流
循环冷却水提质增效改造;对公辅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配套电气自动化、仪控
热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可降低烧结烟气 CO 排放量,节约 SCR 脱硝补
热系统煤气消耗量;进一步降低热轧加热炉综合燃耗、降低公辅循环水系统能耗、
实现热轧层流循环冷却水系统提质增效,实现节能降碳。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19
个月,项目总投资 15,500 万元。
(5)首钢迁钢炼铁部 3 号高炉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为 3 号高炉热风炉配套建
设 1 套 SCR 脱硝系统、1 套脱硫除尘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使 3 号高炉热风炉
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指标长期稳定小于 5mg/Nm3、20mg/Nm3、
资 8,207.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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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源部二高炉煤气湿式氧化脱硫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 2#高炉干法除尘区域,项目设计为迁
钢 2#高炉煤气湿法氧化脱硫系统,主要用于脱除 2#高炉高炉煤气中的 H2S,以便
煤气清洁利用。本工程设计处理高炉煤气量 450,000Nm3/h。项目已完工,建设工
期 6 个月,工程静态投资 4,870.33 万元。
(7)炼铁部 1 号高炉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为 1 号高炉热风炉配套建
设 1 套 SCR 脱硝系统、1 套脱硫除尘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使 1 号高炉热风炉
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指标长期稳定小于 5mg/Nm3、20mg/Nm3、
资 8,990.05 万元。
(8)热轧加热炉烟气脱硝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 7 套轧钢加热炉烟气
脱硝系统等设备。项目已建成投产,7 座加热炉烟气氮氧化物浓度长期稳定小于
万元。
(9)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为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
项目,主要对二高炉 1 号热风炉、压风及氧氮系统、一热轧 2 号、4 号加热炉、
RH 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10)炼铁部 2 号高炉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为 2 号高炉热风炉配套建
设 1 套 SCR 脱硝系统和其他系统配置设施,使 2 号高炉热风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
放指标具备长期稳定小于 30mg/Nm3,实现氮氧化物深度减排。目前项目已完工,
建设工期 15 个月,工程静态投资 3,698.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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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首钢迁钢炼钢部一炼钢转炉渣深度处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炼钢区域,项目对一炼钢转炉渣
处理线进行升级改造,由现有的热泼工艺改造为辊压破碎+热焖的转炉渣处理模
式,设计年处理能力 60 万吨。同时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预留环保
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 21 个月,工程静态投资 19,500.25
万元。
(12)首钢迁钢炼铁部球团二系列脱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炼铁区域,项目对炼铁作业部球
团二系列脱硝能力进行改造,为二系列球团新建脱硝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使
二系列球团最终排放口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唐山市及迁安市最新环保要求,降低
原有脱硝运行成本。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 9 个月,工程静态投资 2,586.46 万
元。
(13)首钢迁钢热轧部环保除尘质量提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热轧区域,项目通过对一热轧粗轧机增
加微雾抑尘系统、二热轧粗轧设置烟气捕集罩,增加除尘装置;对二热轧精轧机
现有捕集罩及除尘设施进行改造;实现岗位粉尘的有效捕集,将无组织排放改造
为有组织排放。同时,在热轧粗轧区及酸再生区域布置中央真空清洁系统用于地
面及设备清灰,在酸再生厂房东侧新建一座氧化铁粉存储库房,解决热轧酸再生
铁粉露天存储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 13 个月,工程静态
投资 4,489.46 万元。
(14)首钢矿业烧结厂三烧颗粒物排放脱硝提升及脱硫灰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烧结厂(原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烧结厂),项目对三烧烧结烟气治理系统进行颗粒物达标排放、脱硝能力提升的
改造。项目实施后可使首钢矿业烧结厂三烧烟气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提升脱硝
能力,解决烟囱出口的拖尾问题。项目已完工,工程静态投资 4,735.27 万元。
(15)首钢迁钢环保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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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炼铁区域,项目为 2 号高炉热风
炉新建 1 套脱硫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使 2 号高炉热风炉排放烟气的 SO2 和颗
粒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20mg/Nm3、5mg/Nm3。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 11 个月,工
程静态投资 5,448.11 万元。
(16)首钢迁钢炼铁部环保除尘质量提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炼铁部厂区内。项目由 6 个小项目组成,
分别为:火车道口安全提升项目、12 台鱼雷罐加盖改造、二系列供配料系统新
建一套除尘器及配套设施、一期原煤棚增加干雾抑尘设施、高炉料仓公用除尘系
统、二烧成品仓与环冷机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 11 个月,固定
资产静态投资 5,949 万元。
(17)首钢迁钢采购中心资源北区固废品质提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北区。本项目建设一条年处理能力为
行压球处理。湿球自然晾晒后供炼钢和炼铁回吃。并预留出后期筛选直接还原铁
粉的建设用地。按照钢铁厂固体废弃物高效利用的原则,对厂区内各工序的固体
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窑渣水洗球磨提纯产线、提纯
精粉压球烘干产线、配套的供配电、除尘、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
(18)首钢迁钢热轧部加热炉增加脱硫设施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热轧加热炉区域内。本工程新建烟气脱
硫装置共 6 套,其中一热轧(2160mm)3 套,二热轧(1580mm)3 套,在现有热
轧加热炉脱硝的基础上增加脱硫设施,烟气经脱硝后再全部通过新建脱硫系统净
化处理后经原烟囱达标排放。项目已完工投产,建设工期 11 个月,工程固定资
产静态投资 5,896.23 万元。
(19)首钢矿业二烧烟气脱硫脱硝系统优化提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迁安市首钢矿业公司烧结厂。首钢矿业公司二烧共
建设 2 套密相塔半干法脱硫、脱硝系统。本工程主要对脱硫、脱硝系统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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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保证后续排放达标,满足环保要求。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 8 个月,工程
固定资产静态投资 9,880.57 万元。
(20)首钢迁钢能源部发电机组增加脱硫设施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能源区域。本工程新建烟气脱硫装置共
压机组配置 1 套,脱硫处理能力为 210,000Nm3/h。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 9 个月,
固定资产静态投资 3,494.30 万元。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依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实
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管理规范。其中,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质钢项目和球
团烟气治理项目已取得项目核准批复、用地批复与环评批复;其他项目均为技改
项目,不改变原有项目类型,不涉及环保、用地的重大变化。本期债券募投项目
不存在违规行为。
表 3-1:募投项目审批文件
项目名称 批文名称 文号 发文机关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
铁公司近“零”碳排放冶炼 冀发改环资〔2024〕788 号
委员会
高品质钢项目的节能审查
意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首
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近“零”碳排放冶
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质 冀环审〔2024〕266 号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炼高品质钢项目
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土地证 迁国用(2014)第 000185 号 迁安市国土资源局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
冀发改政务备字〔2024〕89 号
质钢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 委员会
案信息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球团烟气治理项 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
冀发改环资〔2022〕779 号
目 业公司球团烟气治理项目 委员会
的节能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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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批文名称 文号 发文机关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
司烟气治理项目建设项目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98 /
环境影响登记表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司球团烟气治理项目企业 迁经开行审投资备字〔2023〕17 号
区管理委员会
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冀(2023)迁安市不动产权第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
土地证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炼铁区域能效提升节能 迁经开行审投资西备字〔2024〕32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降碳改造项目企业投资项 号 区管理委员会
炼铁区域能效提
目备案信息
升节能降碳改造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项目
司炼铁区域能效提升节能
备案号:202413028300000108 /
降碳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登记表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烧结、热轧及公辅
司烧结、热轧及公辅系统 迁经开行审投资西备字〔2024〕33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系统节能降碳改
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企业投 号 区管理委员会
造项目
资项目备案信息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首钢迁钢炼铁部 3 号高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迁经开行审投资备字〔2022〕66 号
首钢迁钢炼铁部 炉热风炉烟烟气治理项目 区管理委员会
烟气治理项目 首钢迁钢炼铁部 3 号高炉
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20 /
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首钢迁钢能源部二高炉 迁经开行审投资西备字〔2024〕18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首钢迁钢能源部 煤气湿式氧化脱硫项目企 号 区管理委员会
二高炉煤气湿式 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氧化脱硫项目 首钢迁钢能源部二高炉煤
气湿式氧化脱硫项目建设 备案号:202413028300000019 /
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首钢迁钢炼铁部
司首钢迁钢炼铁部 1 号高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炉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企 区管理委员会
烟气治理项目
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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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批文名称 文号 发文机关
首钢迁钢炼铁部 1 号高炉
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22 /
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首钢迁钢热轧加热炉烟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迁经开行审投资备字〔2022〕67 号
首钢迁钢热轧加 气脱硝治理项目企业投资 区管理委员会
热炉烟气脱硝治 项目备案信息
理项目 首钢迁钢热轧加热炉烟气
脱硝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13 /
境影响登记表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 迁经开行审投资西备字〔2025〕18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 号 区管理委员会
重点工序节能降 息
碳改造项目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
备案号:202513028300000027 /
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
记表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首钢迁钢炼铁部 2 号高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首钢迁钢炼铁部 迁经开行审投资备字〔2022〕69 号
炉热风炉烟气脱硝治理项 区管理委员会
烟气脱硝治理项
首钢迁钢炼铁部 2 号高炉
目
热风炉烟气脱硝治理项目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19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
首钢迁钢炼钢部 展部关于迁钢炼钢部一炼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一炼钢转炉渣深 钢转炉渣深度处理项目立 首战略发〔2021〕24 号
战略发展部
度处理项目 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
复
首钢迁钢炼铁部
关于首钢迁钢炼铁部球团
球团二系列脱硝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二系列脱硝能力提升改造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4〕9 号
能力提升改造项 公司投资管理部
项目立项及可研的批复
目
首钢迁钢热轧部 关于首钢迁钢热轧部环保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环保除尘质量提 除尘质量提升项目立项及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3〕34 号
公司投资管理部
升项目 可研的批复
首钢矿业烧结厂 关于首钢矿业烧结厂三烧
三烧颗粒物排放 颗粒物排放脱硝提升及脱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首矿计资批复〔2022〕26 号
脱硝提升及脱硫 硫灰改造项目立项及可研 矿业公司计财处
灰改造项目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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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批文名称 文号 发文机关
首钢迁钢环保改 关于首钢迁钢环保改造提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3〕9 号
造提升项目 升项目立项及可研的批复 公司投资管理部
首钢迁钢炼铁部 关于首钢迁钢炼铁部环保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环保除尘质量提 除尘质量提升项目立项及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3〕35 号
公司投资管理部
升项目 可研的批复
首钢迁钢采购中 关于首钢迁钢采购中心资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心资源北区固废 源北区固废品质提升项目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2〕36 号
公司投资管理部
品质提升项目 立项及可研的批复
首钢迁钢热轧部 关于首钢迁钢热轧部加热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加热炉增加脱硫 炉增加脱硫设施项目立项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3〕1 号
公司投资管理部
设施项目 及可研的批复
首钢矿业二烧脱 关于首钢矿业二烧脱硫脱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硫脱硝系统优化 硝系统优化提升项目立项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2〕3 号
公司投资管理部
提升项目 及可研的批复
首钢迁钢能源部 关于首钢迁钢能源部热电
热电及背压发电 及背压发电机组增加脱硫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3〕40 号
机组增加脱硫设 设施项目立项及可研的批 公司投资管理部
施项目 复
表 3-2:募投项目政策符合性判别依据
评估认证内容 评估认证要点
?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
实施方案》“鼓励适度稳步提高钢铁先进电炉短流程发展”“到 2025 年,短流程炼
钢占比达 15%以上。到 2030 年,短流程炼钢占比达 20%以上”。
? 符合生态环境部联合五部委印发了环大气201935 号《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
低排放的意见》“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
别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以 18%含氧量折算)”“炼铁热风炉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 10、50、200 毫克/立方
米”。
产业政策符合性 ? 符合生态环境部等 15 部门联合印发环大气〔2022〕68 号《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
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方案“2023 年底前基
本完成对人工投加脱硫脱硝剂的简易设施实施自动化改造,取缔直接向烟道内喷
洒脱硫脱硝剂等敷衍式治理工艺”。
?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
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0
号)“到 2025 年底,钢铁行业高炉、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分别比 2023 年降低
年降低 2%以上,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比 2023 年提高 3 个百分点以上。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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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 5300 万吨”“到 2030 年底,钢铁行业主要工序能效进
一步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吨钢综合能耗和碳排放明显降
低,用能结构持续优化,高炉富氧技术、氢冶金技术等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取得突
破,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 符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 2025 年全省电炉钢达到
? 符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
区域规划符合程 2169-2018)“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
度 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以 18%含氧量折算)”“炼铁热风炉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 10、50、150 毫克/立方米”。
? 符合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执行钢铁、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
通知》“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 10、50、100 毫克/立方米”。
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质钢项 根据《环境效益信
目 息披露指标》,应
(窑炉)能效提升为目
炼铁区域能效提升节能降碳改 一、节能环保产业-1.1 能效 披露必选指标为
的,采用设备、装备替
造项目 提 升 -1.1.2 工 业 节 能 改 造 节能量(替代化石
代更新、技术改造、燃
烧结、热轧及公辅系统节能降 -1.1.2.1 锅炉(窑炉)节能 能源量)、二氧化
料优化、燃烧调整优化
碳改造项目 改造和能效提升 碳(当量),可选
等技术手段,对锅炉
指标为二氧化硫、
(窑炉)实施节能技术
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氮氧化物和颗粒
改造
物减排量。
球团烟气治理项目
首钢迁钢炼铁部 3 号高炉热风
炉烟气治理项目
根据《环境效益信
能源部二高炉煤气湿式氧化脱 14 个项目主要为钢铁
息披露指标》,披
硫项目 企业生产工艺脱硫、脱
露必选指标为二
炼铁部 1 号高炉热风炉烟气治 硝、除尘等设施升级改
二、清洁生产产业-2.1 污染 氧化硫减排量、氮
理项目 造,来满足唐山市的超
防治-2.1.1 生产过程大气 氧化物减排量及
低排放污染防治标准
热轧加热炉烟气脱硝项目 污染治理-2.1.1.3 钢铁企业 颗粒物减排量
超低排放改造
炼铁部 2 号高炉热风炉烟气治
理项目
首钢迁钢炼铁部球团二系列脱
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首钢迁钢热轧部环保除尘质量
提升项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首钢矿业烧结厂三烧颗粒物排
放脱硝提升及脱硫灰改造项目
首钢迁钢环保改造提升项目
首钢迁钢炼铁部环保除尘质量
提升项目
首钢迁钢热轧部加热炉增加脱
硫设施项目
首钢矿业二烧烟气脱硫脱硝系
统优化提升项目
首钢迁钢能源部发电机组增加
脱硫设施项目
首钢迁钢炼钢部一炼钢转炉渣 二、清洁生产产业-2.3 资源 根据《环境效益信
钢渣、冶炼渣、工业废
深度处理项目 综合利用-2.3.1 固体废弃物 息披露指标》,应
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2.3.1.1 工业固体 披露必选指标为
的回收,再利用,并作
首钢迁钢采购中心资源北区固 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 固废处理量和固
为原料制备其他工业
废品质提升项目 综合利用 废循环利用量
产品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产生的环境效益主要从污染防治、能效提升、资源综合利
用等方面进行评估。本期债券共涉及募投项目 20 个,其中污染防治类项目 14 个,
能效提升类项目 4 个,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 2 个。该债券募投项目预计年节约标
准煤 40.31 万吨,减排二氧化碳 88.26 万吨,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灰尘
等其他污染物分别为 2,208.60 吨、4,819.49 吨、884.50 吨,固废处理量和固废循
环利用量均为 100 万吨。经测算,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预计年节约标准煤 6.85 万
吨,减排二氧化碳 14.99 万吨,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其他污染物分
别为 375.02 吨、818.35 吨、150.19 吨,固废处理量和固废循环利用量均为 16.98
万吨。
东方金诚信用基于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募投项目的环境效益进行初步
测算。由于部分项目目前处于调试、试运行或建设阶段,相关实际环境效益指标
仍在监测验证过程中,其环境数据有待通过持续优化与完整运营周期数据采集予
以科学评估。东方金诚信用对绿色效益的测算只是基于可获取的资料进行理论评
估,未来实际的环境效益取决于项目的实投产情况。
(1)污染防治类项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首钢股份污染防治类项目主要包括脱硫脱硝、除尘,能够有效降低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唐山市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并有效改善周
边空气质量。本期债券涉及污染防治类项目 14 个。
东方金诚信用参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
(2020
版)中的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对污染防治项目实现污染物减排情况
进行了定量测算,测算项目以及测算结果如下表。
测算分析方法:
项目污染物年度减排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实施前污染物气体浓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气体浓度)× 年度烟气
处理量
经过测算,污染防治类项目每年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 2,202.17 吨,减排氮
氧化物 4,809.19 吨,减排烟尘/颗粒物 883.18 吨。
(2)节能降碳类项目
首钢股份能效提升类项目包括设备、装备替代更新,技术改造、燃料调整优
化、锅炉节能改造、余热利用等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期债券涉及能效提
升类项目 4 个。
主要测算公式以及参数 1:
? = ?? ? ?? × ??? ?? , ?? × 10?3
?:--标准煤节约量,单位:吨标准煤;
?? :--改造前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千克标煤/吨.产品;
?? :--改造后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千克标煤/吨.产品;
?? :--改造前项目产品产量,单位:吨;
?? :--改造后项目产品产量,单位:吨。
主要测算公式以及参数 2:
项目总体年节约标准煤量=
?
(改造前某项目某类能源消费品种的实物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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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某项目某类别能源的实物消耗量) × 某类能源消费品种的折标准煤系数1
?
?? = ???? ? ???? × ?? × 10?3
?=1
??:--标准煤节约量,单位:吨标准煤;
???? :--改造前项目某能源消费品种的实物消耗量,单位:千克(千瓦时等);
???? :--改造后项目某能源消费品种实物消耗量,单位:千克(千瓦时等);
?? :--项目消费能源消费品种的折标准煤系数,单位:千克标煤/千克(或
千瓦时等)。
主要测算公式以及参数 3:
?
??2 = ?? × ??
??2 :--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单位:吨.二氧化碳;
??:--项目某能源消费品种的实物节约量,单位:吨(或万千瓦时或立方米
等);
?? :--项目消费能源品种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2,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千
克(或立方米)。
该项目主要通过对首钢迁钢一炼钢实施技术改造,停产 1 座 210t 转炉,建
设一座 160t 电炉以及相关设施,通过产能置换,年产钢水 130 万吨。项目建设
完成后,可实现汽车板等高端产品转炉钢向电炉钢的转变,提高汽车板等高端产
品的短流程化、低碳化产品。该项目达产后,可每年节约标煤量 35.34 万吨,减
排二氧化碳 78.09 万吨。
该项目主要通过对炼铁区域现有 360m 烧结机余热发电进行优化节能改造,
并对炼铁区域高炉热风炉进行相关节能提效以及优化改造。项目建成后,可增加
烧结系统余热回收的蒸汽量和发电量,实现炼铁区域节能降碳。该项目建成后,
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489-2020),其中电能减排数据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
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21》,2020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火电厂供电标准煤耗 306.4g/kWh,单位火电发电
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 0.038g/kWh、0.187g/kWh、0.195g/kWh
这里取简化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2.21 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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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每年节约标煤量 2.57 万吨,减排二氧化碳 4.98 万吨,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和颗粒物/烟尘分别为 5.36 吨、8.59 吨和 1.10 吨。
该项目主要通过三种技术改造来节能降碳。
一是对 3#360m2 烧结机烟气 CO 进行综合治理改造,通过 CO 催化燃烧技术可
以使烟气升温,部分替代或完全替代 SCR 反应所需要的补燃温度,从而节约高炉
燃气量。
二是对热轧部一热轧 1 号加热炉进行节能燃烧改造和层流循环冷却水提质
增效改造。项目采用新式保温材料来降低加热炉损失,新增富氧燃烧系统,减少
煤气消耗量,并优化炉底水封系统设计和汽化冷却系统循环管路设计来降低热量
损失;
三是对公辅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配套电气自动化、仪控热工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建成后,降低烧结烟气 CO 排放量,节约 SCR 脱硝补热系统煤气消耗量。进
一步降低热轧加热炉综合燃耗、降低公辅循环水系统能耗、实现热轧层流循环冷
却水系统提质增效,实现节能降碳。项目每年节约标煤量 1.54 万吨,减排二氧
化碳 3.33 万吨,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烟尘分别为 0.58 吨、0.92
吨和 0.12 吨。
该项目主要对二高炉 1 号热风炉、压风及氧氨系统、一热轧 2 号、4 号加热
炉、RH 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后,项目每年节约标煤量 0.87 万吨,减排
二氧化碳 1.85 万吨,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烟尘分别为 0.49 吨、
表 3-4:能效提升类项目环境效益
二氧化碳减
序 节约标煤量 二氧化硫减 氮氧化物减 烟尘/粉尘减
项目名称 排量(万吨/
号 (万吨/年) 排量(吨/年) 排量(吨/年) 排量(吨/年)
年)
近“零”碳排放冶炼
高品质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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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降碳改造项目
烧结、热轧及公辅系
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
造项目
合计 40.31 88.26 6.43 10.30 1.32
(3)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
本期债券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 2 个,主要为钢渣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
用项目。
项目主要对一炼钢转炉渣处理线进行升级改造,由现有的热泼工艺改造为辊
压破碎+热焖的转炉渣处理模式,设计年处理能力 60 万吨。项目实施后,不仅能
实现 60 万吨转炉渣的 无害化处置,更在资源循环利用层面取得显著成效。其中,
尾渣金属 Fe 含量≤1.5%,尾渣中游离 CaO 含量≤3%,满足钢渣微粉后作为水泥
原料的质量要求,可全部作为水泥原料外售,实现钢渣的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
同时,回用于炼钢的渣钢综合 Fe 品位从 70%提高到 80%(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金属 Fe 的循环利用率也从 96%提高到 98.5%。整体而言,该项目可实现钢渣全量
化高效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年度固废处理量和循环利用量均可稳定在 60 万吨,
充分体现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
项目主要建设一条窑渣、渣铁粉、轧钢粉的水洗提纯生产线。实现对窑渣、
渣钢粉、渣铁粉的深度处理,提纯后金属铁经压球烘干回钢厂继续使用或直接外
销市场,产出尾泥脱水后用于建材行业原料,实现固废“零出厂”。从项目实际
运行来看,每年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量为 40 万吨,其中可利用窑渣 24.64 万吨,
产出率在 61.60%,TFe(全铁)和 MFe(金属铁)品位分别保持在 54.60%和 41.00%。
本项目年处理固体废弃物和固废循环利用量稳定在 40 万吨。
募集资金环境效益:
为评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产生的环境效益,东方金诚信用采用募投项目拟使
用的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进行折算。经测算,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预
计年节约标准煤 6.85 万吨,减排二氧化碳 14.99 万吨,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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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等其他污染物分别为 375.02 吨、818.35 吨、150.19 吨,固废处理量和固废
循环利用量均为 16.98 万吨。
募投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发行人通过实施污染防治、节能降碳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20 个项目,产
生了显著的综合收益。经济效益方面,项目通过大幅降低能耗,削减了生产成本;
污染技改(如超低排放改造)减少环保税费与罚款风险,提升合规竞争力;钢渣
资源化变废为宝,新增建材原料等收入,降低填埋处置费用,形成循环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方面,污染物排放显著下降,极大的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减轻公众健康
负担;固体废弃物高效利用减少土地占用与污染隐患;能效提升助力国家“双碳”
目标,体现行业绿色转型标杆作用,实现了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公司属于科技创新类发行人,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58.59%,不高于 80%,满足《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
年修订)》第八十一条的要求。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
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 年修订)》第八十二条第(一)
项和第(三)项的相关条件,具体如下:
发行人最近 2022-2024 年累计研发费用金额 16.51 亿元,且相关成果属于主
营业务板块冷轧、热轧、钢坯、其他钢铁产品和金属软磁材料等业务板块,上述
业务板块 2022-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及毛利润占比均在 30%以上。
中在新产品开发、高效生产等领域,其中《卷取机倒卷方法及装置》获得第 25
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超宽冷连轧机高精度柔性轧制关键技术研发及工业化应
用》等 9 项专利获得第二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金奖。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
共获得专利授权 392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79 项。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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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
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发行人承诺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
券》的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一般银行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
的监督等措施。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
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
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期债券每次兑付兑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了解发行人的
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监
督条款详见“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四、债券受托管理人”中的债券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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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保持不变。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5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5 亿元全部计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
(4)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债券发行后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 3,233,460.12 3,283,460.12 +50,000.00
非流动资产 9,952,124.53 9,952,124.53 -
总资产 13,185,584.65 13,235,584.65 +50,000.00
流动负债 6,142,557.52 6,142,557.52 -
非流动负债 1,582,867.97 1,632,867.97 +50,000.00
总负债 7,725,425.49 7,775,425.49 +50,000.00
资产负债率 58.59% 58.75% +0.16%
流动比率 0.53 0.53 -
速动比率 0.34 0.34 -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用于偿还公司短期有息债务,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
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
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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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本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注册额度项下共计发行一期公募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规模为 25.00 亿元的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
利率 3.98%,期限为 3+2 年,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有息债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该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与该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用途一致。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
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直接或间接用
于购置土地,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另外,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
债务或违规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并声明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
任。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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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59.SZ
法定代表人:邱银富
注册资本:777,398.102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777,398.102 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343182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方式:010-88293727
传 真:010-88292055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99 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乔雨菲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位: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10-88293727
所属行业:制造业
网 址:https://www.sggf.com.cn/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钢铁冶炼,钢压
延加工;铜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烧结矿、焦炭、化工产品制造、销售;高炉
余压发电及煤气生产、销售;工业生产废异物加工、销售;销售金属材料、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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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产品、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
家具、装饰材料;设备租赁(汽车除外);装卸搬运;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
理;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投资及
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
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重大历史沿革
改造方案的批复》((1997)京经企字 451 号),同意由首钢总公司独家发起,
以部分绩优资产折价入股,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批复》(京政函199834 号),同意设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
式为募集设立,股份总数 231,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首钢总公司认购 196,000 万
股,向社会募集 35,000 万股。
方式设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组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 A 种上市股票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
函》(财评字1999305 号),对北京德威评估公司出具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筹)资产评估报告书》(德威评报字(1999)第 016 号)资产评估结果予
以确认。
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91 号),同意发行人采用法人配售和
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一
元,其中上网发行部分的股票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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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总公司以调整后资产价值投入股份公司问题的批复》
(京国资工1999448 号),
同意首钢总公司将首钢焦化厂、首钢烧结厂、首钢第二炼铁厂、首钢第二炼钢厂、
首钢第一线材厂、首钢第二线材厂、首钢第三线材厂等七户企业的资产及负债纳
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改组范围,纳入改组范围的资产评估结果经过财政部财
评字1999305 号文审核,总资产为 789,263.85 万元,负债为 488,094.18 万元,
净资产为 301,169.67 万元;同意首钢总公司所报的折股方案,即将净资产的
元计入首钢股份的资本公积金。首钢股份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境内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达到 231,000.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 196,000.00
万元,由首钢总公司持有,占总股本的 84.85%。
(北京京都验字(1999)第 118 号),经验证,截至 1999 年 10 月 11 日,深交
所网上发行 17,500 万股公众股股款 898,095,630.44 元和对法人配售 17,500 万股
股款 901,250,000 元,共计 1,799,345,630.44 元。其中 350,000,000 元为股本,
了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公司发起人关于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情况的说明、公
司设立费用报告、公司章程(草案)、选举董事及监事、关于公司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运作的议案等议案。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100001028663)。
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限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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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3107 号),核准发行人向社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00 万元。
下简称“首钢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 亿元。
券转股提示公告》,首钢转债开始实施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转股起止日:2004
年 6 月 16 日至 2008 年 12 月 15 日。
债券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
日 2005 年 10 月 28 日(含股权登记当日)之前,首钢转债持有人可按转股的程
序申请转股。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首钢转债停止转股,直至
首钢转债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恢复转股。
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批复》,原则同意发行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5111 号),批准发行人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发行人唯一的国有法人股股东首钢总公司
持有的国有法人股股份具有流通权。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
(北京京都验字(2008)第 019 号),经审验,发行人原注册资本为 2,310,000
元,2004 年 6 月 16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本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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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发行条
款规定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2,966,526,057 元。
为 110000000286633),注册资本变更为 2,966,526,057.00 元。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首钢股份以下属炼铁
厂、焦化厂、第二炼钢厂、高速线材厂、第一线材厂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公司
持有的北京首钢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富路仕彩涂板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包括上述相关的土地租赁权价值作为置出资产,与首钢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河
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相关资产(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热
轧作业部、冷轧作业部、钢材加工作业部、动力作业部、电力作业部、制氧作业
部等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迁安中化煤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迁安首钢恒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迁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进行置换(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差额部分由首钢股份以 4.29 元/股为价格向首钢总公司发行
股份作为对价。
《首钢总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
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批复》(京国资产权
2012150 号),原则同意《首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过《关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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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及置换差额的处理和发行股份数额进行了调整。
附条件生效的《首钢总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置换有关事项的意见》,原则同意首钢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置入资产盈利
预测及相关事项作出的安排。
资产重组及向首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70 号),
发行人获准向首钢总公司定向增发 2,322,863,54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 4.29 元。
(致同验字(2014)第 110ZA0080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4 月 15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首钢总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
资本。
注册资本变更为 5,289,389,600 元。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钢总公司公司制改革
方案的批复》(京国资﹝2017﹞80 号),首钢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
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由“首钢总公司”变更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
集团已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完成了该次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公告》。
武集团”)签署《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91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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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登记确认书》,首钢集团和宝武集团已完成被划转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股份已无偿划转至宝武集团。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首钢股份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京投控股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和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4.51 元/股。
的 交 易 价 格 为 556,939.44 万 元 ,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股 份 发 行 总 数 为
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
组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068 号)。
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1400 号)。
字(2021)第 110C000199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首钢股份已收到
京 投 控 股 以 京 唐 公 司 11.5094% 股 权 作 价 投 入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人民币 493,958,306 元。
字(2021)第 110C000291 号),经验证,扣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承销商承销
费用后,首钢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认购款 812,927,978.08 元;扣除独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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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顾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民币 633,230,401.24 元。首钢股份注册资本变更为 6,685,423,610.00 元。
过《关于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年度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1140 号)。
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年度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
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
字(2021)第 110C000858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首钢股份已收到
股权激励认购款 210,930,85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64,901,800 元,计入资本
公积人民币 146,029,05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750,325,410 元,累计股
本人民币 6,750,325,4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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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钢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 记 完 成 后 , 首 钢 股 份 总 股 本 变 更 为 6,750,325,410 股 ,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就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首钢股份已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首钢集团持有的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钢贸公司”)49%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
议,审议通过包括本次交易预案在内的全部相关议案文件。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包括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在内的全部相关议案文件,确
定首钢股份拟收购的首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因首钢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完成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首钢股份本
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需相应调整。2021 年 12 月 9 日,
首钢股份召开 2021 年度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修订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发行价格由 5.87 元/股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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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有限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553 号)。
字(2022)第 110C000177 号),验证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首钢股份已收到
首 钢 集 团 以 钢 贸 公 司 49% 股 权 作 价 投 入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 101000011813),确认已受
理首钢股份向首钢集团非公开发行 1,015,417,369 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
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首钢股份的股东名册。首钢股份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验字(2022)第 110C000271 号),验证截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首钢股份已
收 到 募集 配套 资 金净 额 人民 币 273,368,221.41 元。 其 中,计 入股本 人民币
本及总股本变更为 7,819,869,170.00 元。
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862),确
认已受理首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
正式列入首钢股份股东名册。首钢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54,126,391
股 ( 其 中 限 售 流 通 股 数 量 为 54,126,391 股 ) , 非 公 开 发 行 后 股 份 数 量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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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减少注册资本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
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
事项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此次股东大会中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
此次股东大会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511 号),对公司减少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94,611,605.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7,794,611,605.00 元。
根据首钢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7,819,869,170 股减少至 7,794,611,60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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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首钢股份已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
议案》,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经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确认,发行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减少注册资本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进
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
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
事项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此次股东大会中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283 号),对公司减少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73,981,020.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7,773,981,020.00 元。
根据首钢股份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794,611,605 股减少至 7,773,981,020 股。
就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首钢股份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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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
修改。
经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确认,发行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777,398.102 万元,实缴资本
为 777,398.102 万元。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 4-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控制权结构图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发行人 4,420,769,800 股,持股比例为 56.87%。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
独资企业,其 100%股权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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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国有独资出资人,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人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1 年 5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注册资本:2,875,502.497783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
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内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房
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农、林、牧、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
外);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
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文艺创作及表演;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
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体育场馆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互联网信息
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末,首钢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 4-2 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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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表 4-1 首钢集团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年度
资产总额 51,856,280.69
净资产 17,304,393.74
资产负债率 66.63
营业收入 22,596,941.89
净利润 183,075.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5,705.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505.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9,234.48
截至 2024 年末,首钢集团持有发行人 4,420,769,800 股,其中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为 1,247,703,723 股,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或其他存在争议的情
况。
(三)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国资委,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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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末,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
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5 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 4-2 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直接持 间接持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万元) 股比例 股比例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 同一控制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合并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 通过设立或
有限公司 投资等方式
迁安首钢冶金科技 同一控制下
有限公司 企业合并
首钢智新电磁材料
通过设立或
投资等方式
公司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 同一控制下
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合并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未达 50%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
司,亦不存在持股比例大于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以“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任一项指标占合并报表
相关指标超过 30%”为重要子公司筛选标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为
发行人重要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 9 日,是首钢战略结构
调整搬迁的主载体。2007 年 3 月,首钢京唐钢铁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已
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 3,582,167.6294 万元,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
它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和销售;烧结矿、球团矿、焦炭、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
售;发电、供电;二次及多次能源、资源再利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各种工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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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的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冶金
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码头、仓储、运输、物资供应;钢
铁、其它金属及其压延产品以及矿石、煤炭、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工业生产
过程中的废弃物的加工、利用、销售;围海造地工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
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
截至 2023 年末,京唐公司总资产 751.49 亿元,总负债 391.43 亿元,净资产
截至 2024 年末,京唐公司总资产 721.11 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4.04%;总负
债 357.70 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8.62%;净资产 363.4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0.93%;
较上年度下降 37.65%,主要系 2024 年度钢铁价格下滑,导致收入下滑,钢铁行
业盈利水平受到影响。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最早由首钢股份、首钢总公司和北京汽车投资有
限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5 日共同出资设立。目前公司注册资金 26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生产冷轧板材、热镀锌钢卷;普通货运;设计、销售冷轧板材、热镀
锌钢卷;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517,445.79 万元,负债总 额
业收入 1,022,249.98 万元,实现净利润 2,564.43 万元。
截至 2024 年末,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总资产 449,911.52 万元,较上
年末下降 13.05%;总负债 552,458.91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11.04%;净资产
-102,547.30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76,826.14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 4.44%;
净利润 618.81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 75.87%。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其主要原因
是该公司自 2008 年投产以来,恰逢全球爆发金融危机,钢铁业和制造业经受了
前所未有的冲击,市场竞争异常惨烈。加之下游高端板材市场门槛高周期长,该
公司前期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投入大,形成较沉重的历史包袱。近年来经过不懈
努力,该公司产品优化和品牌培育取得了重大突破,汽车板比例达到 80%以上,
产品实现直供宝马、奔驰、一汽大众、北京现代、长城汽车、吉利汽车等中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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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2017 年至 2024 年该公司已连续八年实现扭亏为盈,企业经营状况得到了
明显的改善。
迁安首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注册资金 15,190.00 万元。原名首钢迁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冶科技”。
主要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
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
服务;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健身休闲活动;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
销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
饮服务;洗浴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住宿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迁
安首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迁安市黄台湖景区内 3 号岛,占地 88 亩,
建筑面积 1.9 万平方米,是按五星级酒店标准设计建造的商务休闲酒店,围绕中
心景区在四周建造了会展、餐饮、住宿(包括别墅、商务套房和标准客房)、休
闲(健身、娱乐、游艇等项目)4 个功能区。
截至 2023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21,259.84 万元,负债总额 29,782.94 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523.11 万元,主要系餐饮行业整体不景气所致。2023 年度,
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46.9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4.43 万元。
截至 2024 年末,迁安首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30,011.09 万元,较上年
末增长 41.16%;总负债 38510.72 万元,较上年末上升 29.30%;净资产-8,499.63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0.28%;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31.96 万元,较上年度
增长 22.13%;净利润 23.48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62.71%。
首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目前公
司注册资金为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冷轧电工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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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带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节能技术推
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产品质量检
验服务;建材、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学品)批发、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2,111,158.22 万元,负债总额 662,980.3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448,177.89 万元。2023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截至 2024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2,171,719.11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87%;总
负债 708,385.79 万元,较上年末上升 6.85%;净资产 1,463,333.32 万元,较上年
末增长 1.05%;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34,227.09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0.18%;
净利润 33,303.19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8.08%。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5 月 26 日,注册资本为
储服务;市场调查;技术开发;销售钢材。
截至 2023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205.04 亿元,负债总额 81.81 亿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为 123.23 亿元。2023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45 亿元,实现
净利润 2.19 亿元。
截至 2024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203.03 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0.98%;负债
总额 81.25 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0.68%;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21.79 亿元,较上年
末下降 1.17%。2024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0 亿元,较上年末上升 10.06%;
实现净利润 1.44 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34.38%,主要系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下降所致。
(二)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 4-3 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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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 主要经 联营企业投资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称 营地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
法
一、合营企业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唐山市 唐山市 制造 50.00 -- 权益法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
唐山市 唐山市 焦化 50.00 -- 权益法
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营企业
唐山唐曹铁路有限责任
唐山市 唐山市 运输 16.19 -- 权益法
公司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
唐山市 唐山市 建材 25.00 -- 权益法
材有限公司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
迁安市 迁安市 焦化 49.82 -- 权益法
任公司
北京首新晋元管理咨询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 20.00 -- 权益法
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
北京市 北京市 制造 45.00 -- 权益法
限公司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
宁波市 宁波市 制造 40.00 -- 权益法
公司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 广州市 广州市 运输 20.00 -- 权益法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
青岛市 青岛市 制造 35.00 -- 权益法
司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
天津市 天津市 制造 35.00 -- 权益法
配送有限公司
河北京冀工贸有限公司 石家庄 石家庄 制造 35.71 -- 权益法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
迁安市 迁安市 建材 35.00 -- 权益法
有限公司
以“发行人持有的参股公司、合联营企业账面价值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超过
公司、合联营企业筛选标准,截至 2024 末发行人无重要参股公司、合联营企业。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公
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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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的
各级职权。目前,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重
大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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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
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
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在此区间内确定。董事会设
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审
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回购股份事项;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贷款、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11)拟定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方案;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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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成员
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18)听取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
情况的报告;
(19)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至九名监事组成,监事会
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在此区间内确定。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权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
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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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7)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8)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对董事会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发表意见并形成决议;
(10)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意见;
(11)拟定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监事报酬的方案;
(12)听取关于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评价及其薪酬情况的报告;
(13)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
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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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会议应当有 2/3 以上监事出席时方可举行。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
的问题。监事会会议可采用书面方式或举手方式表决。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每
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由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作出下列决议时,应当经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一)向股东大会提出罢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监事应当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召开监事会
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监事会决议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
监事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明;
(二) 亲自出席、缺席的监事人数、姓名以及缺席的理由;
(三) 每项议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以及有关监事反对或弃权
的理由;
(四) 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和记录人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
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十年。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
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章
程》中规定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董事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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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措
施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
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公司当期净资产 5%以内的包括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贷款、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资产运作权限,但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
(11)《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无表决权。总经理应制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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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
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
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等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等协助总经理工作。公司应和总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高级
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积
极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
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
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图 4-3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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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
审计部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内部监督检查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
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主要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首钢股份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工作规范
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按照制度规定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秘书室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董秘室下设法务
合规室。董秘室是公司资本运作业务的牵头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相关的法
律法规、方针、政策,主要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信
息披露、资本运作、股权投(融)资、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业务的牵头部门,统筹
规划、组织协调推进公司市值管理;同时负责公司法律审核、合规管理、案件管
理、合同管理、授权管理、招投标管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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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心主要负责组织优化集采业务模式,统筹国内国际采购资源,规范集
采业务运营体系;负责编制大宗原燃料年季月采购计划,跟踪分析采购计划的执
行情况,动态管控实物库存;负责跟踪分析市场动态变化,研判市场走势;负责
大宗原燃料采购价格审定及对标工作;负责供应商管理、质量管理、物料代码统
一管理、采购数据分析等;负责办理大宗原燃料、材料及备件的统一对外结算及
付款手续等工作;负责焦煤、喷吹煤、动力煤、烧结煤以及焦炭等品种的寻源、
执行等采购业务;负责废钢、合金、金属非金属矿石、耐材、辅料等原料品种的
寻源、执行等采购业务。
营销中心是公司集产品营销与物流管理为一体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
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钢铁产品市场调研、钢铁产品营销计划、钢
铁产品价格、钢铁产品产销平衡、钢铁产品运输组织等工作,主要负责营销模式
及运行模式等策划和研究;策划、组织产品经营规划和营销规划的编制、调整,
组织实施和评估;负责营销计划管理,负责年度计划和销售预算的制订、推进实
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负责日常产销衔接工作等。
制造部是公司及钢铁板块生产组织、生产管理、生产控制和生产指挥中心;
是生产工艺、技术、质量、精益管理中心;是低碳规划、技术、管理中心;是智
能化、信息化业务的管理部门;是产品开发与技术研究的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技
术中心管理职能,主要负责钢铁板块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制定与修订,并
组织贯彻执行;负责钢铁板块生产计划管理,按要求制定钢铁板块的年度、季度、
月度生产计划,并按季度、月度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考核
意见等。
设备部是公司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贯彻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方针、
政策,负责设备运行、设备检修、设备自动化及计量的管理工作,及钢铁板块设
备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有效的公司设备管理及维护体系,制定、修订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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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公司设备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计财部是股份公司经营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并代管钢铁板块经营
预算管理的综合性管理部门,贯彻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分
工负责股份公司及钢铁板块经营预算管理,负责股份公司成本、会计、价税、资
金、资产、综合统计及派驻财务等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事机构,人力资
源部与党委组织部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相关的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列入公司范围内党的组织管理、党员管理及统战管理;负
责公司及钢铁板块组织机构、干部管理、人才管理、劳动定额定员、劳务用工、
人力资源配置、工资薪酬、绩效考核、劳动计划统计、劳动保险、员工培训等工
作。
能源部是公司集能源生产、控制、平衡与能源为一体的职能与实体合一部门。
分工负责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专业部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健
全公司及钢铁板块能源管理体系,制定专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能源
计划、生产、控制及动态平衡管理;归口钢铁板块能源管理工作。
投资管理部主要负责在集团投资规划指导下,开展首钢股份及钢铁板块固定
资产投资分析,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固
定资产投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投资计划、立项审核、立项审批、项目施
工管理、项目预算、投资决算(含预转固组织)、项目后评价及固定资产投资统
计等工作,全面提升固定资产投资效率和效益。
迁顺技术中心以“及时、高效”为核心,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相关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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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方针、政策,聚焦改进型产品开发、产线工艺技术研发等方面发挥技术创新
引领作用,同时负责股份公司的科研管理工作。
安全部是公司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有害气体防护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组织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
策和标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同时代管钢铁板块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排查
等安全生产相关业务。
办公室是首钢股份党委办公室、经理办公室的合署办事机构及职工生活保障
部门,具有参谋、服务和综合协调职能,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划、风控、
文秘、人民信访、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当好领导决策、指
挥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参谋助手,抓好职工生活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建设提供服
务保障。
环境保护部是落实新时代科学发展理念,推动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
污,实现专业化管理的高效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地方有关环保的
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负责股份公司环保管理工作,是股份公司对接政
府生态环境部门的窗口单位;同时代管钢铁板块环保业务。
保卫武装部是股份公司保卫武装专业的管理部门。分工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
上级有关保卫武装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股份公司治安、交通、武装
等专业管理工作,维护股份公司政治、治安稳定,交通安全和生产建设的正常秩
序。
首钢股份纪委在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
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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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职责是监督、执纪、问
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
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
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
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
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群工作部是公司党的宣传、共青团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严格执
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制度;负责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宣传教育;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推
进共青团组织建设,发挥党的后备军和生力军作用。
工会是公司工会专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严格执行党、国家、企业及上级工
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制度,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依法维护职工
合法权益;负责职工创新、职工提素、民主管理、需求管理、职代会、工代会、
先进评比、劳动竞赛、劳动保护、送温暖、送清凉、女职工组织建设、文化体育
活动组织、劳动争议调整等工作。工会与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机构及各组织机构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权、相应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独立、有效
地运行,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发行人建立起一套
比较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经济核算工作,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
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资金筹集、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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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对外投资、成本费用管理、收入利润管理、纳税及价格管理、利润分
配管理、股东权益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
产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安全生产目标及承诺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对各项安全生产
工作做了详尽的规定和陈述。
针对环保生产,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包括排污许可证管理、环
保教育培训管理、环保计划指标统计管理、环境监测管理、污染防治管理、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空气质量监测管理等方面,并针对各个不同领域方面制定了
相应环保职责和奖惩管理措施,确保层层落实,职责分明。
为强化公司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提升资金管理运作水平,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实现资金运作效益最大化,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
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资金预算管理方案、货币资金管理方法,银行账户和预
留印鉴管理、债务融资管理、资金监控与安全管理方法。
为加强投资管理,落实公司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以发展战略为引领,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
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
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投资项目负面
清单是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设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实
行分类监管。列入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投资。列入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
目,从严审批。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内容保持相对稳定,并适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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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制定了《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各单位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各单
位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按照《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规范关联交易界定、审议和披露程序,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
度》,明确了关联人管理、关联交易事项及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等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公司关联交易
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时,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内容包括交易价
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者确定的方法、付款方式等。公司按年度聘请
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关联交易的标的和金额进行审计,并按照有关规定
在附注中分关联人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公司及子公司发生任何担保行为前,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
履行审批程序,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担
保。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按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批。公司委派的董事或股东代表,在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代
表公司的利益对其有关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前,应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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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制定了《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公司内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积极提示公司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遵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
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备案工作,及时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信息。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
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董事会对信息披露负有直接责任,未经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成员个
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向股东和媒体发布、披露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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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体系,促进内部
审计履行职责,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是企业全面风险管
理和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公司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在董事会
及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
系。董事会负责批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提出审计监督体系设置
建议,审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监督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审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并提出建议;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年度
审计计划等。公司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内部审计监督的相关
工作。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向审计部备案本单位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问题整改以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等材料。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公
司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董监高管理、审计监督、信息披露、考核
奖惩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控。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框架下,应当依据《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
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子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经营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财务制度和会
计制度,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总会计师
和计财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子公司每年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要求,编
制本年度工作报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报告履行子公司董事会等批准
程序并报公司备案后执行。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子公司应当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登记、报告及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信息
披露、报告与保密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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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强化经营管理,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充分
发挥预算管理的导向和控制作用,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了《全面
预算管理制度》,围绕首钢股份发展战略,以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年度工作任务
为目标,将年度目标量化,对各项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总体预测。
《全
面预算管理制度》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加强风险防控的有效管
理工具和管理机制。
为确保首钢股份生产经营所需备件的有效供应,加强备件寻源采购管理,在
保证生产备件功能精度和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满足产
销一体化系统运行的需要,公司制定了《备件寻源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中心是
备件采购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备件寻源采购、核价、定价、合同签订、合
同执行、发票报支、预付款申请、资金计划编制和提报等业务。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
求,依法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保
持完全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发行人资
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完整、独立,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董事、监事的
产生均履行股东大会及相应民主选举等法定批准程序;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无违规兼职情况。
发行人拥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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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健全完整,独立运作,独立行使职权,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从属关系。
发行人设立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配备有专职财务人员,具有完整的内部
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完备,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依法独立纳
税。
发行人与首钢集团公司设置的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本着存取自由
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自愿开展资金归集,发行人对
自有资金具有完全支配能力。上述情况对发行人自身偿债能力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公司拥有完整的原燃料采购、产品制造、产品营销及经营管理系统,业务系
统独立,独立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担风险。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如下:
表 4-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现任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期限
邱银富 董事长、董事 男 57 2023-12-28 至 2025-12-22
孙茂林 董事 男 48 2024-04-08 至 2025-12-22
李建涛 董事 男 46 2022-12-23 至 2025-12-22
李明 董事 男 50 2024-04-08 至 2025-12-22
余兴喜 独立董事 男 66 2022-12-23 至 2025-12-22
刘燊 独立董事 男 49 2020-06-23 至 2025-12-22
彭锋 独立董事 男 45 2020-06-23 至 2025-12-22
王翠敏 独立董事 女 58 2024-02-22 至 2025-12-22
孙毅 监事会主席 男 59 2021-11-29 至 2025-12-22
戴军 监事 男 56 2024-02-22 至 2025-12-2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姓名 现任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期限
常海宇 监事 女 40 2022-12-23 至 2025-12-22
王兴涛 职工监事 男 46 2022-12-23 至 2025-12-22
屈二龙 职工监事 男 43 2021-07-08 至 2025-12-22
孙茂林 总经理 男 48 2024-03-22 至 2025-12-22
刘同合 总会计师 男 44 2023-08-18 至 2025-12-22
赵鹏 副总经理 男 50 2024-04-18 至 2025-12-22
谢天伟 副总经理 男 43 2022-10-27 至 2025-12-22
王凯 副总经理 男 42 2022-10-27 至 2025-12-22
乔雨菲 董事会秘书 女 36 2023-10-26 至 2025-12-22
乔雨菲 总法律顾问 女 36 2024-10-29 至 2025-12-22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历情况
邱银富先生简历:男,1967 年 11 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中厚板厂机动科专业员、副科长,首钢第二炼钢
厂机动科副科长、科长、科长兼党支部书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钢厂
机动科科长兼党支部书记,首钢氧气厂副厂长、厂长,首钢氧气厂厂长兼首钢迁
钢公司制氧分厂厂长、党总支书记,首钢氧气厂厂长兼首钢迁钢公司制氧分厂厂
长、党总支书记、京唐依托项目负责人,首钢氧气厂厂长兼京唐依托项目负责人、
唐山首钢宝业公司制氧分厂厂长,首钢迁钢公司冷轧筹备组组长,首钢迁钢公司
冷轧作业部部长,首钢迁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冷轧作业部部长,首钢迁钢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冷轧作业部部长、党委书记,首钢迁钢公司副总经理兼冷轧作业部部
长、党委书记,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首
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兼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党委书
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首钢股
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党委书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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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兼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任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兼任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董事、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茂林先生简历:男,1976 年 6 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中厚板厂技术科专业员、热轧工段党支部副书记兼
副段长、乙作业区党支部书记、技术科研科副科长;首钢迁钢公司技术质量处技
术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技术质量处处长助理、硅钢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硅钢部常务副部长、硅钢事业部副部长;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硅钢事业部
副部长、硅钢事业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副
部长(主持工作)、硅钢事业部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党委书
记、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党委书记、部长,硅钢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主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硅钢事业部党委书记、部长、
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硅钢事业部党委
书记、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硅钢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
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硅钢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主任,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
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
书记、总经理,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
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首钢京唐钢
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营销中
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首
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
事、总经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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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涛先生简历:男,1978 年 8 月生,大学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宝钢
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计财处科员,上海一钢机电有限公司财务科科员,宝
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计财处资产管理科长、计财处副处长、计财部副部
长,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运改部副部长,宝钢集团(总
部)经营财务部费用管理高级经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费用
管理高级经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高级经理,中国宝武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总监。现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产融业中心资本运作总监,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明先生简历:男,1974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第三炼钢厂炼钢车间技术员、精炼车间负责人、精炼车
间副主任、精炼车间副主任(主持工作)、精炼车间主任、技术科研科副科长(正
科级);首钢迁钢公司技术质量处处长助理兼技术科科长、技术质量处副处长;
首钢迁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副总经理;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党委副书记、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营销管理部党委副书记、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
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
理,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
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钢京
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余兴喜先生简历:195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曾任铁 10 师 46 团新兵 1 连战士,铁 10 师新管科后勤服务社战士,铁道兵青藏
线新管处财务科战士,铁道兵青藏线新管处财务科(正排)助理员,铁道兵青藏
线新管处第 4 派出所(副连)所长,铁道兵青藏线新管处财务科(副营)会计师,
铁 10 师新管处财务科会计师,铁 20 局新建铁运处财务科(副科)科员,铁 20
局 5 处计划统计科副科长、财务科副科长,铁 20 局建工处财务科副科长、科长,
铁 20 局建工处(正科)副总会,铁 20 局建工处(正科)副总会、会计师,铁
建筑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资金结算中心主任、高会,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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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经理、高会,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财务部部长、高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部长、高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新闻发
言人、高会。现任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科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燊先生简历:男,1975 年 12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北京
卓纬(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兼任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贵州国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国药
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 23 日任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锋先生简历:男,1979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曾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冶炼原料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处长,冶金工
业规划研究院总设计师、冶炼原料处副处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总设计师、冶
炼原料处处长。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总设计师,冶炼原料处处
长,兼任中国金属学会铁合金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关村不锈及特种合金新材料产
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副秘书长。2020 年 6 月 23 日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王翠敏女士简历:女,1966 年 8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资产评
估师、土地估价师、企业风险内控师。曾任中机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中
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致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国家开发银行外部采购专家、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审核专家、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评审专家。现任国家开发银行外部采购专家、中国航空油
料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审核专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评审专家。2024
年 2 月 22 日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毅先生简历:男,1965 年 6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正高
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省长春客车厂机械车间干部、厂长办公室调研秘书,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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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厅劳动力管理处工作人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吉林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
副主任科员、综合一处主任科员、秘书处正科级秘书、秘书处副处级秘书,通钢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通钢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通钢公司副总经理,通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通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副总经理,通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
理,通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工
作办公室主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戴军先生简历:男,1968 年 1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首钢设计院矿机设计室设计员,北京首钢设计院财
务部会计、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
长,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北京首钢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部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常海宇女士简历:女,1984 年 2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
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高级经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大客户部资深经理,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助理。现
任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兴涛先生简历:男,1978 年 5 月生,大学学历,高级营销师。曾任首钢
第一线材厂供销科科员,首钢销售公司优质型材销售处销售科业务员,首钢销售
公司营销管理处价格管理科研员,首钢销售公司营销管理处价格管理科副科长
(试用期一年),首钢销售公司营销管理处价格管理科副科长,营销管理部营销
管理室专业经理。现任营销中心营销管理部市场营销室专业经理,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屈二龙先生简历:男,1981 年 6 月生,大学学历,高级技师、工程师。曾
任首钢高速线材厂工人,首钢设备维检中心工人,迁钢公司设备维检中心工人,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迁钢公司设备维检中心工人、设备部工人、热轧作业部工
人。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热轧作业部设备室钳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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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合先生简历:男,1980 年 1 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首钢
总公司计财部资金处融资管理员,首钢总公司(新钢公司)计财部资金处主管师、
副处长,首钢总公司经营财务部资金管理总监(副处),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财务部资金管理总监,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京唐公司董事,
冷轧公司董事。
赵鹏先生简历:男,1974 年 8 月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经济师。曾任
首钢经贸部计财处计划科负责人;首钢新钢销售公司计财处计划科副科长;首钢
总公司销售公司营销管理处营销策划科科长;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冷轧板销售处
汽车板销售科科长兼管理科科长;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副经理
(处长助理级);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营销管理处副处长兼党支部书记(挂职副
处级);首钢新钢销售公司营销管理处副处长(挂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市场调研
部副主任);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汽车板销售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天津首钢
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首钢天津销售分公司)总经理(正处级);首钢股份营销管
理部副部长;首钢股份营销中心副总经理;首钢股份营销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首钢股份营销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汽车板销售部部长;中国首钢国
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首钢股份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首钢股份副总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首钢股份副总
经理,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钢贸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京唐公司董
事。
谢天伟先生简历:男,1981 年 4 月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
程师。曾任首钢中厚板厂实习生,首钢 2160 筹备组成员,首钢迁钢公司热轧分
厂甲作业区首席作业长(借调)、甲作业区首席作业长、生产技术室主任,首钢
迁钢公司热轧作业部部长助理、生产部部长助理、热轧作业部副部长,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热轧作业部副部长、生产部副部长、制造部副部长、制造部副部长
兼系统创新部副部长、制造部副部长兼营销中心合同计划室总监,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兼营销管理部合同计划室主任(总监)、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副部长。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智新电磁董
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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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先生简历:男,1982 年 4 月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曾任首秦公司炼铁部 1#高炉副工长、2#高炉副工长、2#高炉正工长、2#高炉技
术员、2#高炉作业区副作业长、1#高炉作业区作业长、一高炉作业区作业长,首
秦公司炼铁事业部部长助理(挂职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首钢京唐公
司炼铁作业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首钢京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炼铁作业部部长。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乔雨菲女士简历:女,1988 年 1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权益投资部高级经理、副总裁;中国民生金融投资
部高级副总裁;首钢基金有限公司投后管理与服务部总经理,北京首熙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首惠产业金融服务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创业公社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首钢绿节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高级经理。现任首
钢股份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京唐公司董事,冷轧公司董事。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除总经理孙茂
林持有发行人股票 88,740 股、董事李明持有发行人股票 88,740 股、副总经理谢
天伟持有发行人股票 69,020 股、副总经理王凯持有发行人股票 69,020 股,均不
持有本公司股权或债券。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现任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
违法违规情况。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邱银富 董事 离任 2022 年 08 月 16 日 工作调动辞职
吴东鹰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2 年 12 月 22 日 任期满离任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姓名 担任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尹田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2 年 01 月 06 日 任期满离任
杨木林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22 年 12 月 22 日 任期满离任
崔爱民 职工代表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22 年 12 月 22 日 任期满离任
彭开玉 副总经理 离任 2022 年 08 月 05 日 工作调动辞职
李明 副总经理 离任 2022 年 10 月 20 日 工作调动辞职
马家骥 总工程师 离任 2022 年 10 月 20 日 工作调动辞职
姓名 担任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赵民革 董事长 离任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工作调整辞职
刘建辉 董事、总经理 离任 2023 年 08 月 17 日 工作调整辞职
叶林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3 年 12 月 25 日 任期满离任
张丙龙 副总经理 离任 2023 年 10 月 08 日 工作调动辞职
李百征 总会计师 离任 2023 年 08 月 17 日 工作调整辞职
李景超 副总经理 离任 2023 年 07 月 21 日 工作调动辞职
陈益 董事会秘书 离任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工作调整辞职
陈益 副总经理 离任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工作调动辞职
姓名 担任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朱国森 董事 离任 2024 年 03 月 21 日 工作调动
曾立 董事 离任 2024 年 03 月 21 日 工作调动
顾文贤 独立董事 离任 2024 年 08 月 26 日 个人原因
郭丽燕 监事 离任 2024 年 01 月 09 日 工作调动
朱国森 总经理 离任 2024 年 03 月 21 日 工作调动
孙茂林 副总经理 离任 2024 年 03 月 21 日 职务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管变动均属任期已满或工作调动调整所致,上述变
动对发行人组织机构运行无实质性影响。发行人董事高管的任免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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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在行业情况
的增长,完成年初经济增长工作目标。国内钢铁行业有效满足了我国经济转型升
级对材料的更高需求,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但供需矛盾依然存在,行业整体呈
现“供给保持高位、需求结构调整、出口增长强劲、价格持续下降、效益不断挤
压”的特征。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重点
统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 429 亿元,同比下降 50.3%;平均销售利润率 0.71%,同
比下降 0.63 个百分点。
产品产量方面,国内粗钢产量同比下降,产品结构持续调整。国家统计局数
据显示,2024 年中国粗钢产量 10.05 亿吨,同比下降 1.7%;钢材产量 14.00 亿吨,
同比增长 1.1%。钢铁产品结构调整仍在持续,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建筑业用钢占比下降至 50%,制造业用钢占比从 2020 年的 42%提高到 2024 年
的 50%。
产品价格方面,全年钢材价格同比下降。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中,长材指数平均值 105.22 点,同比下降 8.83%;板材指数平均值 100.58 点,
同比下降 10.09%。
上游方面,原燃料价格震荡下行,原燃料价格降幅小于钢材价格降幅。根据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4 年我国进口铁矿石 12.37 亿吨,同比增长 4.9%,
进口均价为 106.93 美元/吨,同比下降 7.08%。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重点统计企业
炼焦煤、冶金焦、废钢采购成本同比分别下降 8.14%、11.28%、8.68%。
下游方面,钢材消费结构进一步分化,呈现“工业强、建筑弱”格局,新能源
汽车、造船、先进机械等高端制造业成为用钢需求的主要增长点,房地产等传统
领域持续收缩。其中,绿色低碳驱动的新能源行业用钢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
势,2024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完成 1,288.8 万辆,同比增长 34.4%;船舶工业保持
良好发展势头,2024 年我国造船完工量同比增长 13.8%,新接订单量同比增长
空调、冰箱、洗衣机、彩电全年累计产量分别同比增长 9.7%、8.3%、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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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方面,钢材出口量在 2024 年大幅上升,进口量则保持下降趋势,出
口呈现“量升价跌”的态势。据海关总署统计,2024 年我国钢材累计出口量为 1.1
亿吨,同比增长 22.7%,出口均价 755 美元/吨,同比下降 19.3%。钢材累计进口
量为 681.5 万吨,同比下降 10.9%。
总体来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发生变化,宏观经
济正在迈向以创新为驱动力、新质生产力增长为特征的新发展阶段。2024 年是
钢铁行业深度调整的关键一年,但优质企业结构性的发展机遇仍然存在。首先,
行业供需格局长期有望改善,国家发改委提出“2025 年持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
推动钢铁产业减量重组”,钢铁行业将进入存量优化、减量发展的阶段,供需矛
盾有望缓解;其次,低碳转型将为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2024 年 5 月,国家发
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炼行业工作方案》,钢铁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为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后,促进消费升级与提升消费品质的政策实施,将为新兴产
业如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业、人形机器人等带来新的高端用钢需求,科技创新
这个“关键变量”有望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坚定“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精品制造、精益制造、精准服务”战略定
力,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技术创新成为公司第一竞争力。坚持打造“制造+服务”
竞争优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产线结构和客户结构,持续推进以电工钢、汽车
板、镀锡(铬)板为重点的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公司已经从上市初期 400 万吨精
品棒线材生产企业,转型成为拥有 2,170 万吨高端板材产能的技术领先、绿色低
碳的科技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和金属软磁材料(电工钢)的生产和
销售。
智新电磁是金属软磁材料(电工钢)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基地,是全球领先
的电工钢制造商和服务商。
产品包括取向电工钢和无取向电工钢两大系列,其中取向电工钢包括高磁感、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磁畴细化、低噪声、低励磁、无底层、中频六大类产品,自主研发了低温板坯加
热工艺生产高磁感取向电工钢技术,成为全世界第四家全低温工艺产业化的企业;
无取向电工钢包括新能源汽车、去应力退火、高效、通用四大类产品,具备所有
牌号批量稳定生产能力。
公司工艺装备水平领先,拥有全球首条面向新能源汽车的高牌号无取向电工
钢生产线,以及世界首条具备 100%薄规格、高磁感取向电工钢专业化生产线。
京唐公司是完全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设计建设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钢
铁基地,具有临海靠港、设备大型、高效率、低成本的显著优势。
产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材产品,其中热系产品形成以热轧酸洗板、
耐候钢、汽车结构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管线钢为主的热轧薄板产品,以及以
桥梁钢、能源用钢、管线钢、船板与海工钢为主的中厚板产品系列;冷系产品形
成以汽车板、镀锡(铬)板、冷轧专用板、彩涂板为主的产品系列。
迁顺产线是国内重要的高端板材生产基地,拥有国际一流装备和行业领先的
洁净钢制造技术,具备高端汽车板、高端家电板全系列供货能力。
产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材产品,其中热系产品形成以热轧酸洗板、
耐候钢、汽车结构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管线钢、中高碳特殊钢为主的热轧薄
板产品系列;冷系产品形成以汽车板、冷轧专用板为主的产品系列。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及优势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技术创新成为第一竞争力,并不断将技术成果应用
于高端产品研发、高效生产制造、绿色低碳制造等领域。公司及下属京唐公司、
智新电磁、冷轧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先进制造企业。报告期内,智新电磁荣
登中国独角兽企业榜,被国务院评为年度优秀“科改企业”。公司整合内外部资
源,依托“一院多中心”研发体系,做深技术攻关项目,做优专家工作站,做实
对外合作平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孵化创效不断加速,科技成果不断涌
现。报告期内,取得的重大进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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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2024 年度获得专利授权 40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5 项。专利主
要集中在新产品开发、高效生产等领域,其中《卷取机倒卷方法及装置》获得第
化应用》等 9 项专利获得第二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金奖。截至 2024 年底公司
共获得专利授权 3,92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79 项。
标准制定:参与制定并发布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各级标准 36 项,其中
牵头制定 17 项。
科技获奖:公司在低碳技术、先进工艺制造技术方面获得多项奖项。《基于
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绿色洁净炼钢技术及应用》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MCCR 多模式全连续铸轧一体化技术集成与创新》获冶金科技特等奖,《高
硅电工钢优质高效稳定轧制技术及应用》等 6 项成果获冶金科技一等奖。
公司坚持电工钢持续引领、汽车板做精做强、镀锡(铬)板高端突破的发展
战略,不断提高战略及重点产品占比,促进产品质量和效益双提升。报告期内,
三大战略产品(电工钢、汽车板、镀锡(铬)板)产量同比增长约 7%,重点产
品产量同比增长约 2%。
电工钢产量 198.6 万吨,同比增长约 17%,高端产品产量创历史新高。高磁
感取向电工钢产量 33.2 万吨,同比提高约 11%,0.20mm 及以下超薄规格高磁感
取向电工钢继续保持国内销量领先。无取向电工钢产品结构持续优化,高牌号无
取向电工钢产品产量 89.3 万吨,同比增长约 11%,其中新能源汽车用高牌号无
取向电工钢产品产量同比增长约 27%,新能源汽车全球销量前 10 车企、国内销
量前 10 车企全部实现稳定供货,国内每 3 辆新能源汽车就有 1 辆搭载“首钢芯”。
汽车板产量 439.4 万吨,同比增长约 9%,产品结构和用户结构调整取得新
突破。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镀锌、高强、外板产量同比分别增长约 24%、18%、
长约 71%。用户结构进一步升级,新能源汽车用产品供货量同比增长约 35%。
镀锡(铬)板产量 69.0 万吨,同比增长约 5%,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功能
饮料、易开盖、气雾阀用等重点产品产量占比 65%,同比增长约 24%。镀锡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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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板 DR 材实现强度级别全覆盖,DI 材供货量达到 1.6 万吨,创历史新高,“蝉
翼钢”等文创产品亮相央视财经、走红全国“两会”。
重点产品特色化、差异化推进取得新进展,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及新兴产业。
薄规格 9Ni 钢轧制及热处理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 5mm 薄规格陆地罐产品
首次批量供货。100mm 超厚高强风电钢批量应用于台湾彰化海上风电项目,
界最大跨度斜拉桥—常泰长江大桥,抗酸管线钢等产品助力海外能源工程建设。
与中山庆琏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发园艺工具用钢等中高碳特殊钢,形成批量供货;
完成 X60 级别输氢管线钢产品开发,主持《氢气输送和存储管道用钢板及钢带》
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引领输氢用材发展方向。
作为世界首家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公司深入推进超低排放治理,
保持河北省环保绩效评价“A 级”。公司坚持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路线,围绕
国家低碳战略和客户降碳需求,积极推进极致能效与减碳技术实践。
报告期内,公司履行低碳行动规划,启动近“零”碳排放高品质钢项目,与
华晨宝马、沃尔沃等核心客户签署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建立钢闭环
循环回收体系,共同打造绿色生态供应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公司获评“绿色低碳卓越企业”“钢铁绿色发展标杆企业”,京唐公司再次
荣获“水效领跑者”称号,京唐公司、迁钢公司完成能效标杆示范企业现场验收,
京唐公司获行业首批“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公示。公司酸洗热连轧钢
板及钢带、厚钢板(热处理)和厚钢板 3 个产品 EPD 成功发布。
公司建有跨地域、多基地、一贯制的产销一体化协同管理平台,以数字化转
型赋能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 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带来的战略机遇,深入开展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在效率效益、产品服务、管控
体系、防控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构筑起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公司生
产设备数字化率超过 91%,“一键式控制”工序达到 51 个,应用 240 台套工业
机器人,建设无人化智能库区 15 个,应用 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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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劳动力平台,搭建流程机器人 26 个用例,大幅提升业务流程效率。
报告期内,冷轧公司凭借基于超融合算力平台智能工厂的建设成果,入选国
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上榜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京唐公
司实现行业首例 5G 专网下沉,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 年“5G 工厂名录”,
获评“5G+工业互联网”年度标杆示范案例,荣获钢铁行业“智能制造突出贡献
单位”、河北省“数字领航”企业等称号。
公司是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
的唯一平台,生产用铁矿石、焦炭、煤炭资源的供应具有安全保障。铁矿石方面,
首钢集团拥有铁精粉年产能 400 万吨的水厂铁矿、杏山铁矿,同时控股铁精粉年
产能 2,000 万吨的秘鲁铁矿与年产能 700 万吨的马城铁矿。马城铁矿具有储量高、
成本低,运输环保高效的特点,已进入试生产阶段,投产后公司铁矿资源保障能
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焦炭方面,迁钢公司焦炭主要由首钢股份与开滦股份合资
的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京唐公司焦炭由京唐公司与山西焦煤合资
的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焦炭资源供应保障有力。煤炭方面,
公司与国有大型煤炭集团签有长期协议,首钢集团参股的首钢福山资源集团有限
公司也向公司提供部分优质炼焦煤资源,煤炭供应保障有力。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深化“技术+服务”的营销策略,打造首钢服务,提升
品牌价值。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率,加强新能源汽车服务团队建设,
满足客户对于质量、交付、研发、服务等不断提升的要求,技术营销持续加强。
逐年提高 EVI 服务能力,报告期内 EVI 供货量同比增长 15%。建立产品优势分
析模型,通过强化产品研发、提升制造能力,推动重点产品保持竞争优势,战略
产品扩大领先优势。
公司形成以营销中心为核心,5 家区域性钢贸子公司和 11 家加工中心组合
的集中统一、快速响应、运行高效的营销管理网络,有效保障了对下游客户的稳
定供货,成立 15 支大客户服务团队,巩固提升产业链龙头企业与优质中小客户
相结合的渠道结构。培育产业链合作的比较优势,与行业重点客户开展全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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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高质量的合作,进一步增强合作深度、提升合作粘度,稳固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晨宝马、沃尔沃、吉利汽车等核心客户签订合作备忘录,
与东风日产、奇瑞汽车开展“首钢日”活动,与丰田智能电动汽车研发中心等 5
家企业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成立首钢-中山庆琏“园林工具用钢研发联合实验室”,
获得广汽本田、南通中集“优秀供应商”,吉利“卓越供应商”,东风本田“最
佳服务奖”,海尔集团“卓越合作伙伴奖”等 38 项奖项,首钢“制造+服务”认
可度持续提升。
公司深入推进人才强企战略,构建多层次全员培训体系,健全人才晋升考评
机制,畅通人才职业发展路径。建立高潜人才“远航”全生命周期职业发展体系,
扎实推进“四横三纵”全员培训体系,举办深蓝特训营、未来工匠青训营等培训
项目,强化人才赋能,为干部提素和人才成长搭建平台;优化人才发展通道顶层
设计,强化业绩导向、实干导向,加强高层级职务人员培养与发展,高技术、高
技能人才占比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 1 人荣获冶金科技奖一线工人科技成果一等奖,1 人荣获 2024
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 人入选首批大国工匠培育对象,1 个创新工作室荣获北
京市级创新工作室。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电信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钢铁冶
炼,钢压延加工;铜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烧结矿、焦炭、化工产品制造、销
售;高炉余压发电及煤气生产、销售;工业生产废异物加工、销售;销售金属材
料、焦炭、化工产品、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
动自行车)、家具、装饰材料;设备租赁(汽车除外);装卸搬运;软件开发;
广告设计、代理;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
培训;投资及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
营电信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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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以生产钢铁及其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公司拥有国际一流装备和工艺水
平,具有品种齐全、规格配套的冷热系全覆盖板材产品序列。其中,电工钢、汽
车板、镀锡板、管线钢、家电板,以及其它高端板材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目前,公司拥有迁顺和京唐两个主要生产基地。其中,迁顺基地钢铁产品包
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材产品。热系产品形成以酸洗板、耐候钢、汽车结构钢、
高强钢、管线钢、锯片钢为主的产品系列;冷系产品形成以汽车板、电工钢、家
电板、专用板为主的产品系列。京唐基地钢铁产品亦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
材产品,其中热系产品形成以汽车结构钢、管线钢、耐候钢、高强钢为主的热连
轧产品和桥梁钢、造船及海工钢、风电钢、高建钢、管线钢为主的中厚板产品系
列;冷系产品形成了汽车板、家电板、专用板、镀锡板、镀铬板、彩涂板、普板
七大产品系列。
公司主体生产设备达到了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最大
的钢铁联合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现代制造业、建筑、金属制品、家用
电器等行业,产品质量享誉海内外。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包括
冷轧、热轧、其他钢铁产品等,其中冷轧和热轧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近
(1)报告期内分业务收入
最近三年,发行人各项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毛利率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 4-6 发行人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产品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冷轧 4,555,342.39 42.06 4,649,639.35 40.87 5,016,830.68 42.46
热轧 4,349,089.37 40.15 4,757,213.81 41.82 4,830,400.92 40.89
钢坯 32,972.59 0.30 42,001.08 0.37 54,647.47 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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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其他钢铁产品 177,466.17 1.64 207,986.93 1.83 218,277.66 1.85
金属软磁材料 1,387,580.84 12.81 1,379,197.42 12.12 1,340,100.01 11.34
其他 328,628.28 3.03 340,105.78 2.99 353,961.61 3.00
合计 10,831,079.65 100.00 11,376,144.36 100.00 11,814,218.35
表 4-7 发行人 2022-2024 年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产品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冷轧 4,339,851.57 41.76 4,395,547.10 40.53 4,716,551.27 42.47
热轧 4,252,542.47 40.92 4,594,859.31 42.37 4,662,368.62 41.98
钢坯 32,161.07 0.31 41,921.50 0.39 47,316.31 0.43
其他钢
铁产品
金属软
磁材料
其他 304,411.65 2.93 311,425.93 2.87 305,371.15 2.75
合计 10,392,315.35 100.00 10,845,093.93 100.00 11,106,755.53 100.00
表 4-8 发行人 2022-2024 年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产品
毛利润 比例 毛利润 比例 毛利润 比例
冷轧 215,490.81 49.11 254,092.25 47.85 300,279.41 42.44
热轧 96,546.90 22.00 162,354.50 30.57 168,032.30 23.75
钢坯 811.53 0.18 79.58 0.01 7,331.17 1.04
其他钢铁产品 43,779.27 9.98 17,931.92 3.38 28,339.28 4.01
金属软磁材料 57,919.15 13.20 67,912.35 12.79 154,890.19 21.89
其他 24,216.63 5.52 28,679.85 5.4 48,590.47 6.87
合计 438,764.29 100.00 531,050.43 100 707,462.82 100
表 4-9 发行人 2022-2024 年毛利率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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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冷轧 4.73 5.46 5.99
热轧 2.22 3.41 3.48
钢坯 2.46 0.19 13.42
其他钢铁产品 24.67 8.62 12.98
金属软磁材料 4.17 4.92 11.56
其他 7.96 8.43 13.73
合计 4.05 4.67 5.99
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1,814,218.35 万元、11,376,144.36
万元和 10,831,079.65 万元;实现毛利润分别为 707,462.82 万元、531,050.43 万元
和 438,764.29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5.99%、4.67%和 4.05%,发行人最近三年营
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近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报告期内
钢铁价格下滑,原燃材料特别是铁矿石价格上涨,导致收入下滑、成本上升,钢
铁行业盈利水平受到影响。
公司其他业务包括动力、固废、材料、燃料、租赁及劳务等,其他业务收入
的主要来源为动力,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353,961.61 万元、
万元和 24,216.63 万元。
(2)发行人各项产品的生产工艺、产能、产量和能耗情况
发行人集中了国内外钢铁工业的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实现了炼铁、炼钢、轧
钢全流程生产,主要产品包括多种热轧、冷轧钢材。其中,发行人分公司首钢股
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生产冷轧基料部分供应冷轧公司进行冷轧钢材深加工。公司
迁顺基地和京唐基地生产工艺流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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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7 迁顺基地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 4-8 京唐基地生产工艺流程图
①迁钢公司主要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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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钢公司拥有 2 座 2650m?高炉、1 座 4000m?高炉,采用大型高炉布料、全
干法除尘、制粉并罐喷吹、零间隔出铁等多项国际前沿技术,入炉焦比、喷吹煤
比、高炉利用系数等主要技术指标保持国内前列;5 座 210 吨转炉,4 台双流板
坯连铸机及相配套的 LF、CAS-OB、RH 真空精炼炉等设备,2250mm 和 1580mm
热轧宽钢带轧机各 1 条;在国内钢铁企业中率先实现了“一键式炼钢”“一键式
精炼”及“自动浇钢”,并将人工智能引进钢铁生产,在技术装备、节能环保、
自主集成创新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②京唐公司主要设备情况
京唐公司拥有 6 座 7.63m 焦炉,3 座 5500m3 高炉,5 座 300 吨转炉和 3 座
板生产线各 1 条,多模式连铸连轧生产线 1 条,1420mm、1700mm 和 2230mm
冷轧、退火生产线各 1 条,1420mm 和 1750mm 单机架各 1 条,浅槽紊流酸洗和
推拉式酸洗线各 1 条,镀锌生产线 7 条,镀锡生产线 2 条和彩涂生产线 1 条,以
及辅助工程及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采用 220 项先进技术,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达
到三分之二,自主研发转炉界面“一罐到底”技术、“全三脱”炼钢工艺,是国
内建成的第一个高效率、低成本的洁净钢生产平台。二期在一期基础上,优化和
改进技术 54 项,开发创新技术 50 项。大比例球团炼铁技术以球团替代烧结矿,
实现了高效率、低能耗、低排放,环保优势明显;首钢京唐 MCCR 多模式连续
铸轧生产线,首创多模式连铸连轧形式,实现单块、半无头,全无头交叉切换的
多模式铸轧形态,能够达到轧机更换工作辊时不剔坯,保证整个生产流程完整,
产品成材率大幅度提高,生产方式灵活,技术先进创新,是未来薄板坯低耗高效
的发展趋势。
③智新电磁主要设备情况
智新电磁冷轧电工钢产线拥有酸连轧机组、连续退火机组、常化酸洗机组、
脱碳退火机组、高温环形炉机组、拉伸平整机组、二十辊轧机等生产机组及酸再
生等公辅配套设施,整体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机、高
端变频压缩机、超高效电机、一级能效变压器以及特高压等领域用钢的生产、销
售、研发,是国内第二家新能源汽车专用系列产品的电工钢生产企业;取向方面
自主开发低温板坯加热工艺生产高磁感取向技术,是全球第四家全低温工艺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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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企业。
④冷轧公司主要设备情况
冷轧公司集成国内外最先进的生产工艺,酸轧机组采用了浅槽紊流酸洗和五
机架六辊连轧机联机的全连续化生产工艺技术、CVC 板型控制和交-直-交变频调
速等控制技术;连退和镀锌机组采用了适合高强钢和超深冲钢板生产的快冷新工
艺,板材最高强度级别达到 1,200 兆帕,具备进一步开发更高强度级别钢材产品
的潜力,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居世界前列。
①热系产品
酸洗板主要用于汽车、压缩机、摩托车、机械制造以及五金配件等。汽车结
构钢主要包括汽车车轮钢、汽车大梁钢,用于制造轿车、客车、载重汽车、工程
机械、农用车等车辆的车轮轮辋轮辐以及各类汽车车架的横梁和纵梁等结构件。
管线钢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等介质的输送。耐候钢主要包括集装箱用钢、铁路
耐候用钢、搅拌罐用钢和电力塔架用钢等。高强钢包括高强工程机械用钢、保险
柜和 ATM 用防爆钢、风机用钢、载重汽车车厢用钢等,主要用于制造起重机、
泵车、专用车等车辆的吊臂、车身、大梁以及鼓风机、矿用风机、电力风机的叶
片等。专用板主要包括焊接气瓶钢、锅炉和压力容器钢,可用于制造盛装液化石
油气、液氮等气体的容器、特种设备中的承压设备。
②冷系产品
汽车板主要应用于生产各类乘用车、商用车的汽车车身、结构及部分底盘零
件等。电工钢包括无取向和取向电工钢,主要应用于家电、工业电机、中小电机、
新能源汽车、变压器等行业或领域。镀锡板主要用于食品、饮料等产品包装,也
用于汽油、油脂、颜料、抛光剂、喷雾剂等化学品的产品包装。镀铬板主要用作
罐头顶盖、旋开盖、凸盖、易拉盖、浅冲罐。家电板主要用于冰箱、洗衣机、空
调、电视机、小家电的内外板、结构板等。彩涂板广泛应用于建筑业、造船业、
车辆制造业、家具行业等。专用板主要用于链条、搪瓷、焊丝、制桶、摩托车标
准件等。
③金属软磁材料(电工钢)
电工钢是电力、电子和军工领域不可或缺的电磁材料,是应用于电力工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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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软磁功能材料,服务于电能的产生、传输和使用。电工钢分为取向电工钢和
无取向电工钢两类,取向电工钢主要应用于超高压、特高压及高能效配电变压器
领域,用于制造变压器铁心;无取向电工钢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家电、工 业
电机、中小电机等行业或领域,用于制造电动机、变频压缩机等产品。
④主要产品产能产量情况
发行人以生铁、粗钢、钢材生产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加工。2022-2024
年,发行人生铁、粗钢、钢材产能及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4-10 首钢股份生铁、粗钢、钢材产能、产量情况
产品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能(万吨) 2,127 2,127 2,127
生铁
产量(万吨) 2,116 2,198 2,222
产能(万吨) 2,170 2,170 2,170
粗钢
产量(万吨) 2,261 2,293 2,323
产能(万吨) 2,291 2,291 2,291
钢材
产量(万吨) 2,320 2,306 2,218
公司坚持电工钢持续引领、汽车板做精做强、镀锡(铬)板高端突破的发展
战略,不断提高战略及重点产品占比,促进产品质量和效益双提升。报告期内,
三大战略产品(电工钢、汽车板、镀锡(铬)板)产量同比增长约 7.00%,重点
产品产量同比增长约 2.00%。
新高。高磁感取向电工钢产量 33.2 万吨,同比提高约 11%,0.20mm 及以下超薄
规格高磁感取向电工钢继续保持国内销量领先。无取向电工钢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产品产量 89.3 万吨,同比增长约 11%,其中新能源汽车用
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产品产量同比增长约 27%,新能源汽车全球销量前 10 车企、
国内销量前 10 车企全部实现稳定供货,国内每 3 辆新能源汽车就有 1 辆搭载“首
钢芯”。
汽车板产量 439.4 万吨,同比增长约 9%,产品结构和用户结构调整取得新
突破。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镀锌、高强、外板产量同比分别增长约 24%、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长约 71%。用户结构进一步升级,新能源汽车用产品供货量同比增长约 35%。
镀锡(铬)板产量 69.0 万吨,同比增长约 5%,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功能
饮料、易开盖、气雾阀用等重点产品产量占比 65%,同比增长约 24%。镀锡镀
铬板 DR 材实现强度级别全覆盖,DI 材供货量达到 1.6 万吨,创历史新高,“蝉
翼钢”等文创产品亮相央视财经、走红全国“两会”。
重点产品特色化、差异化推进取得新进展,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及新兴产业。
薄规格 9Ni 钢轧制及热处理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 5mm 薄规格陆地罐产品
首次批量供货。100mm 超厚高强风电钢批量应用于台湾彰化海上风电项目,
界最大跨度斜拉桥—常泰长江大桥,抗酸管线钢等产品助力海外能源工程建设。
与中山庆琏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发园艺工具用钢等中高碳特殊钢,形成批量供货;
完成 X60 级别输氢管线钢产品开发,主持《氢气输送和存储管道用钢板及钢带》
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引领输氢用材发展方向。
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341 号文)及《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国
发20166 号文)新增钢铁产能的情形,也不存在未按照国发20166 号文化解钢
铁过剩产能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在建过剩产能、停产产能。
⑤主要能耗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能耗与环保技术指标符合钢铁产业政策
要求。发行人对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
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 38 号文”)和《钢
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修订)环保指标的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表 4-11 发行人主要能耗与环保技术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国发 38 号文要求达标值 2024 年度
入炉焦比 千克/吨 - 282.10
喷煤比 千克/吨 - 183.38
高炉利用系数 吨/M?·日 - 2.29
锭-材综合成材率 % - 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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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国发 38 号文要求达标值 2024 年度
钢铁料消耗 千克/吨 - 1,044.08
水循环利用率 % - 98.77
吨钢煤耗 吨/吨 - 0.28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吨标煤 低于 620 551.28
二次能源回收利用率 % 基本实现 100 100
表 4-12 发行人主要能耗与环保技术指标
单位:千克
国发 38 号文要求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序号 指标名称 2024 年度
达标值 修订)需达标值
吨钢二氧化硫排
放量
吨钢烟(粉)尘
排放量
(3)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燃料主要包括铁矿石、喷吹煤、焦炭等,公司所需铁矿产品
部分来自于进口,部分采购自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其中,京唐公司依托其地理位置优势,在原材料选择上大量采用进口矿,通过首
钢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主要来源于首钢秘鲁铁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国外矿山企
业;迁钢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来自于首钢矿业。首钢秘鲁在秘鲁伊卡省纳斯卡市
拥有铁矿,为公司矿产资源供应提供了很强的保障。公司燃料和辅料采购业务则
集中纳入自身的供应体系,由首钢股份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开展采购业务,其中焦
炭、煤气主要采购对象为关联方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首钢京唐西山焦
化有限责任公司,定价依据亦为市场价格。
由于历史原因,首钢集团与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了成熟的上下游合作、前后
工序关系。发行人利用首钢集团的物流与贸易体系有利于增强对客户的销售服务
能力;通过首钢集团下属企业采购原燃材料,有助于获取满足冶炼配矿特定需要
及稳定供应;通过首钢集团的工程及设备企业体系采购工程设施、冶金设备及服
务等有利于贴近自身需求实现工程及设备的高度订制化和流程优化。以上合作关
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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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模式。
公司与首钢集团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链条体系,并且签订了《首钢集团
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首钢
集团向公司供应原料、提供配套生产服务、销售服务、港口服务等。此外,首钢
集团已做出承诺,未来将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将首钢矿业铁矿石业务资产通过
合法程序注入公司。预计首钢矿业的注入,将有利于公司将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至
上游铁矿资源开采和加工领域,增强公司对资源的掌控力,提升盈利能力和整体
竞争力。
表 4-13 首钢股份主要原燃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吨
主要原材料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铁矿石 3,312 3,294 3,425
煤炭 713.00 750 639
表 4-14 首钢股份营业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原材料 5,297,912.55 5,688,457.57 5,664,025.11
燃料 2,222,680.26 2,513,033.78 3,100,783.25
动力费 306,158.03 299,938.69 182,562.39
职工薪酬 308,601.28 334,012.26 311,137.52
折旧 760,819.05 751,792.86 727,994.85
制造费 1,191,732.54 946,432.82 814,881.26
合计 10,087,903.70 10,533,667.99 10,801,384.39
表 4-15 首钢股份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时间 前五名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 A 4,968,948.43 42.92% 是
供应商 B 1,880,646.64 16.25%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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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前五名供应商 采购额(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 C 739,808.55 6.39% 是
供应商 D 287,413.60 2.48% 否
供应商 E 131,779.87 1.14% 否
小计 8,008,597.09 69.18%
供应商 A 4,642,653.02 41.29% 是
供应商 B 1,644,893.52 14.63% 是
供应商 C 696,011.57 6.19% 是
供应商 D 312,346.35 2.78% 否
供应商 E 117,052.38 1.04% 否
小计 7,412,956.85 65.93%
供应商 A 4,640,412.48 43.06% 是
供应商 B 1,573,220.87 14.60% 否
供应商 C 624,668.08 5.80% 是
供应商 D 313,053.12 2.90% 否
供应商 E 76,313.89 0.71% 否
小计 7,227,668.42 67.07%
近三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0.24%、
表 4-16 首钢股份铁矿石采购情况
单位:万吨
铁矿石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自身生产 - - -
对外采购 3,212 3,294 3,425
发行人通过对外采购途径获取铁矿石,2022-2024 年,发行人铁矿石采购总
量分别为 3,425 万吨、3,294 万吨和 3,212 万吨。
发行人铁矿石主要由首钢矿业公司、首钢国际及秘鲁铁矿提供,其中矿业公
司在河北迁安拥有水厂、杏山、孟家沟、马兰庄四大产区,总储量近 10 亿吨,
铁精粉年产量 380 万吨。首钢国际秘鲁铁矿铁精粉年产量 1,700 万吨,同时首钢
国际与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等有实力的国际矿产资源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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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关系。仓储方面,为港口堆存,免收堆存费。运输方面,通过皮带、火
车、汽车等方式倒运进厂。采购价格上,目前国际铁矿石部分采用长期协议锁定
矿石供应量,季度定价的合作模式,部分按照普氏指数“一船一议”的采购方式,
国内贸易矿采用市场现货价格结算。考虑到采购周期、价格等因素,执行长协价
和现货价的比例根据生产需要确定。
(4)销售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钢材产品营销,同时公司还充
分依托首钢集团的国内销售网络。发行人主要采取月度定价方式,具体的定价流
程为依据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
议,研究制定产品价格政策。发行人的销售策略和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a. 协议制销售。用户与钢厂签订年度供货协议按期按量采购。
b. 工程类产品的招投标销售。
c. 现货销售模式。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类过渡产品、质量降级产品,通过
欧冶电商平台采取竞拍、逐卷零售模式销售。
d. 全款模式。用户按照订货价格全款预付订货。
e. 款到发货模式。根据用户订货信息授信录入订单,待款到后再进行发货。
f. 对部分用户采取收取年度保证金,货到付款模式。
g. 对部分用户采取备货供货模式。
示:
表 4-17 首钢股份主要钢铁产品销量、收入占比及成本占比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
销量 收入占比 成本占比
冷轧 1,171.66 42.06% 43.02%
热轧 1,172.57 40.15% 42.15%
钢坯 9.62 0.30%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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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销量 收入占比 成本占比
合计 2,353.85 82.51% 85.49%
产品
销量 收入占比 成本占比
冷轧 934.86 40.87% 41.73%
热轧 1,207.53 41.82% 43.62%
钢坯 11.94 0.37% 0.40%
合计 2,154.33 83.06% 85.75%
产品
销量 收入占比 成本占比
冷轧 1,097.97 42.46% 42.47%
热轧 1,110.07 40.89% 41.98%
钢坯 12.30 0.46% 0.43%
合计 2,220.34 83.81% 84.87%
公司钢铁产品以冷轧、热轧、钢坯为主,2022-2024 年度,公司主要钢铁产
品销量分别为 2,220.34 万吨、2,154.33 万吨和 2,353.85 万吨,收入占比分别为
年度,钢铁生产持续高位运行,钢材市场持续向好。原材料价格整体保持上行态
势,铁矿石价格持续攀升。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克服上游涨价影响,钢铁产品价
格有所上升。2023 年受钢铁市场需求整体下滑影响,发行人钢铁产品总销量同
比下滑。2024 年发行人钢铁产品总销量较上年有所上升,主要系发行人紧盯下
游需求变化,以效益为中心,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战略及重点产品
占比。报告期内,发行人重点产品、战略产品产量、占比均创历史最佳。报告期
内,三大战略产品(电工钢、汽车板、镀锡(铬)板)及九类重点产品(冷轧专
用钢、热轧酸洗板、耐候钢、能源用钢、汽车结构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管线
钢、桥梁钢、船板海工钢)合计产量 1,727 万吨,占公司钢材总产量的 74%,同
比提高 5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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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8 首钢股份前五大最终销售客户情况
时间 前五名客户 销售额(万元) 占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 A 517,714.18 4.78% 否
客户 B 413,906.00 3.82% 否
客户 C 284,071.57 2.62% 否
客户 D 218,693.80 2.02% 否
客户 E 183,089.86 1.69% 否
小计 1,617,475.40 14.93%
客户 A 703,046.70 6.18% 否
客户 B 433,233.49 3.81% 否
客户 D 216,181.52 1.90% 否
客户 E 168,243.84 1.48% 否
小计 1,776,847.09 15.62%
客户 A 290,163.26 2.46% 是
客户 B 194,297.24 1.64% 是
客户 D 122,785.82 1.04% 否
客户 E 109,589.45 0.93% 否
小计 880,646.80 7.46%
网络,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发行人与首钢集团签署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书》,对相关销售安排进
行了约定。发行人出于优化资产配置和减少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考虑,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七届四次董事会及 2020 年 6 月 23 日的 2019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
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发行人将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置换协议》,
将所持有的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28,748,707 股内资股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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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进行置换,本公司持有的北汽股
份股权估值作价为 4,546,865,020.05 元。2020 年 6 月 18 日,北京汽车股东大会
批准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分派方案,扣除应收股利后最终确认的北京汽
车 转 让 价 格 为 4,371,977,739.86 元 。 首 钢 钢 贸 51% 股 权 评 估 作 价 为
差额 521,656,810.78 元。首钢钢贸原系本公司的母公司首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首钢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置换完成后,发行人控股钢贸公司,大幅减少销售方面
的关联交易。
电工钢产品销售方面,新能源汽车全球销量前 10 车企、国内销量前 10 车企
全部实现稳定供货,国内每 3 辆新能源汽车就有 1 辆搭载“首钢芯”。
公司产品销售区域覆盖全国大多数地区,且部分产品进行对外出口。从销售
区域构成来看,华东地区和华北地区为公司主要运营区域,2022-2024 年,华东
地区和华北地区两地合计收入占比分别为 72.78%、74.71%和 74.49%。公司具体
区域业务收入划分如下:
表 4-19 首钢股份具体区域业务收入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华北地区 4,155,703.04 38.37 4,641,159.58 40.80 4,512,698.81 38.20
华东地区 3,912,039.47 36.12 3,858,203.14 33.91 4,084,888.58 34.58
华南地区 1,077,623.91 9.95 1,114,784.62 9.80 1,533,895.34 12.98
中南地区 290,165.33 2.68 328,021.97 2.88 324,621.31 2.75
东北地区 302,245.78 2.79 313,480.62 2.76 258,527.06 2.19
西南地区 188,917.39 1.74 195,422.31 1.72 204,802.86 1.73
西北地区 102,030.51 0.94 97,890.92 0.86 125,611.18 1.06
出口 802,354.21 7.41 827,181.20 7.27 769,173.22 6.51
合计 10,831,079.65 100.00 11,376,144.36 100.00 11,814,218.3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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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子公司主要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如下:
表 4-20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子公司主要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许可证名 有效期截
序号 许可对象 发证机关 许可证号 许可范围
称 止日
首钢股份公 黑色金属冶炼
《排污许 唐山市行 911302830949
可证》 政审批局 223046001P
公司 火力发电
有储存:氧压
缩的或液化的
(储罐储存、球
罐储存)、氮压
缩的或液化的
(储罐储存、球
罐储存)、氩压
缩的或液化的
(储罐储存、球
首钢京唐钢 《危险化 唐山市曹 罐储存)、氢(储
冀唐曹危化经
字202453 号
责任公司 许可证》 政审批局 存)、煤焦油(储
罐储存)、硫磺
(硫磺库储存)
无储存:氪氙混
合气体压缩
的、氖氦混合
气体压缩的、
粗笨、二氧化碳
压缩的或液化
的
黑色金属冶炼
首钢京唐钢 和压延加工业,
《排污许 唐山市行 911302307808
可证》 政审批局 371268001P
责任公司 电,其他建筑材
料制造
使用Ⅱ类、Ⅳ类、
首钢京唐钢
《辐射安 河北省生 冀环辐证 Ⅴ类放射源;使
全许可证》 态环境厅 S0359 用Ⅲ类射线装
责任公司
置。
一级重大危险
《河北省 (唐)安监重
首钢京唐钢 源:4 个;二级
重大危险 唐山市应 备证字
源备案登 急管理局 2024BYJ012
责任公司 个;三级重大危
记表》 2
险源:4 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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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重大危险源:
北京首钢冷 北京市顺
《排污许 911100006782 钢压延加工,锅
可证》 06539E001P 炉
公司 环境局
《易制爆
硝酸、六亚甲基
北京首钢冷 危险化学 北京市公
公司 位备案证 分局
酸钾
明》
北京中经
上海首钢钢 《质量管
科环质量 04424Q11703 钢材、金属材料
认证有限 R2M 的销售
公司 证证书》
公司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表 4-21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截至 2024 2025 年及
序 总投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年末已投 以后预计 相关部门批文
号 资
资 投资金额
在首钢智新电磁
现有的 4A-4C、
内,建设以超薄 部关于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
规 格 0.20m 、 限公司高性能取向硅钢项目立项
主,同时满足 2)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迁
首钢智新
要求的生产线, 3)《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
项目建成后年产 公司高性能取向硅钢项目建设项
工程
高性能取向硅钢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迁行审环
产品 9 万吨。主 表202113 号)
要建设内容为:4#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脱碳退火机组、 字第经 13028320210017 号)
伸平整机组、9# (130283202211030101)
剪切线、5#包装
线及相关配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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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2025 年及
序 总投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年末已投 以后预计 相关部门批文
号 资
资 投资金额
施。
本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新建
组、9#、10#高牌
号电工钢连续退
有限公司高性能取向高端硅钢热
火机组、12#剪切
处理项目立项的批复》(首战略
机组、8#包装机
发202258 号)
组及相关配套设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迁
施。项目建成后,
经开行审投资西备字202356 号)
首钢智新 年产高牌号无取
公司高端硅钢热处理项目建设项
理工程 吨,常化酸洗产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迁行审环
品 27.5 万吨。其
表202283 号)
中,常化酸洗产
品 27.5 万吨由首
字第经 13028320230001 号)
钢智新迁安电磁
材料有限公司进
号 130283202301180101)
一步深加工后,
行成高牌号无取
向硅钢产品 25 万
吨。
(五)公司经营方针和战略
造、内部降本、ESG 管理方面成绩显著。
(1)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紧盯下游需求变化,以效益为中心,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升
战略及重点产品占比。报告期内,重点产品、战略产品产量、占比均创历史最佳。
报告期内,三大战略产品(电工钢、汽车板、镀锡(铬)板)及九类重点产
品(冷轧专用钢、热轧酸洗板、耐候钢、能源用钢、汽车结构钢、高强工程机械
用钢、管线钢、桥梁钢、船板海工钢)合计产量 1727 万吨,占公司钢材总产量
的 74%,同比提高 5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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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创新全面推进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引领,着力锻造关键核心技术长板,在新产品研发、关键
工艺技术方面持续取得新突破,推动企业发展质量向更高效率更有韧性更可持续
转变,报告期内完成首发产品 6 个,首创工艺 2 项。持续推动“替代进口”国产化
项目 19 项,形成供货 1.5 万吨。
新产品研发方面,实现低噪声取向电工钢、自粘结涂层无取向电工钢、
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直流汇集新技术提供关键核心材料,满足变压器新国标降
低空载损耗、电网公司降低噪声的要求,噪声较传统产品降低 10%;自粘结涂层
无取向电工钢产品,通过自主创新烘烤工艺,大幅缩短粘接时间,在实现铁芯刚
度和导热能力显著提升的同时,铁芯铁损降低 30%,为新能源汽车能效升级提供
全新材料支撑;1500MPa 级热成形用钢,通过优化纯锌镀层成分和工艺创新,
使材料具有更好的防腐蚀与焊接性能,降低了直接热成型工艺下裂纹敏感性,满
足车身安全结构件高强度、高耐蚀性能的行业发展需求。
关键工艺技术方面,首创基于碳氧重构的低碳、绿色烧结新工艺,实现大型
烧结机在极低工序能耗、极少外排废气量下的稳定、经济、高效、连续生产,相
比传统工艺,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 39%,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 31%,吨烧结矿
外排废烟气量降低 37%;首创汽车板能量调配电阻点焊技术,解决超高强钢、锌
基镀层产品电阻点焊工艺窗口窄、虚焊、飞溅问题,焊接效率大幅提升,能耗显
著降低。
(3)绿色低碳标杆引领
公司积极推进落实《首钢股份低碳行动规划》,推进低碳管理体系建设,打
造绿色低碳生态供应链,开展低碳产品生产销售,稳步形成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
京唐公司深入推进固废高效循环利用,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无废企业”典型案例。
推进低碳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低碳管理推进组织机构,形成动态跟踪及定期
总结评价管理机制;建立智慧碳管理平台,具备各生产基地碳排放数据可视化展
示功能,确保碳数据可追溯,满足钢铁行业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后对数据的要求。
打造绿色低碳生态供应链。公司推进重点供应商制定双碳规划及具体降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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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推动上游 13 家供应商开展重点物料的碳足迹认证工作,逐步建立上游物料
实景数据因子库;开展汽车板、电工钢等产品降碳基准值认证与低碳技术认证,
形成《首钢绿色低碳产品价格体系》和首钢绿色低碳产品系列企业标准,申请 6
个绿色低碳产品商标;报告期内,与华晨宝马签署《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
作备忘录》,与吉利汽车签署《汽车钢材循环经济与闭环回收价值体系合作备忘
录》,与沃尔沃、浙江弋云共同打造钢闭环循环回收体系,实现跨领域协同减碳,
为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提升低碳产品生产能力。公司为落实双碳规划、满足核心客户低碳产品需求,
推进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质钢示范项目,为生产更大幅度减碳产品奠定基础;
持续推进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技术应用,京唐公司保持 55%球团矿比例稳定运行,
实现转炉工序 50%大废钢比多炉连浇,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40%以上,为长
流程大幅度降低碳排放提供重要支撑;开展高炉富氢冶炼研究,完成实验装置设
计并实现喷吹焦炉煤气;进行高炉喷吹生物质富氢微粉百吨级工业试验,成为我
国生物质能用于钢铁冶金的一次突破。
(4)数智赋能持续深化
公司推动数字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以数字化、信息化带动管理提升、制造
升级和成本压降。设立数智化转型中心,制定了《2024—2026 年首钢股份数字
化转型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冷轧灯塔工厂建设”、“铁前一体化”、“京唐
智慧物流管控平台”推进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制造水平提升。
冷轧公司凭借 5G、大数据、AI、机器视觉和机器人等工业 4.0 先进技术的
广泛应用成功入选第 13 批全球“灯塔工厂”名单,成为全国钢铁行业第 3 家、
全球钢铁行业第 7 家“灯塔工厂”。围绕质量管理智慧化、生产过程自动控制、
设备维护数字化、仓储物流智能化、能源环保智能化、危险岗位少人化无人化 6
个方向,部署 67 个数字化应用案例,显著提升了产线效率,有效降低了质量损
失。
迁钢公司完成“铁前一体化”信息化系统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完成数据资
源整合、信息融合,实现供应、生产、质量各业务紧密衔接。搭建铁前智慧管控
中心,推行“大岗位、大工种”作业模式,让运营管理更高效、更精准,实现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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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作业管控提效。
京唐公司统筹推进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报告期内,转炉智能炼钢、2230 镀
锌智能产线、中厚板智能排程、智慧物流管控平台及无人仓储项目建成投用。其
中,通过智慧物流管控平台,重塑业务管理模式,厂内物流打破传统包月、包项
目固定用车模式,实行“开放式”运力竞争,物流效率整体大幅提升,用车费用
显著降低。
(5)内部降本持续发力
公司在生产顺稳的基础上强化与标杆企业对标对表,深挖全流程、全要素降
本潜力,构建可持续降本体系,滚动推进重点降本任务,有效对冲外部市场减利
因素,消耗降本、技术降本、协同降本工作再上新台阶。
消耗降本方面,强化铁前一体化平台运行,迁钢公司、京唐公司坚持经济用
料,资源协同互备,聚焦配煤配矿成本、钢铁料消耗等关键指标对标对表,大力
推进固体二次资源高效利用,铁、钢工序成本持续降低;打破工序界面,铁钢系
统协同经济控硫,铁钢协同降低铁水温降,报告期内,迁钢公司铁水较上年低
技术降本方面,持续开展合金替代、优化产品材料设计工作,推进锰系合金
最优化应用,稳步降低合金消耗;大力推进降低全流程金属损失工作,通过技术
攻关降低炼钢工序转炉吹损,提高轧制工序产品成材率,全面金属损失控制实现
新跨越。
协同降本方面,形成产供协同机制,开展全方位、全要素物料降本;加强设
备费控制,通过协商降费、国产转化、自主修复等措施,降低运行成本;坚定追
求极致能效,实现煤气“全量回收、高效利用”,提升能源全体系平衡优化能力。
(6)ESG 管理体系显著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 ESG 管理工作,搭建了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及 ESG 工作小组构成的 ESG 治理架构,通过制定 ESG 相关
制度、开展 ESG 培训等举措,持续提升 ESG 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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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更新评估方法,在覆盖交易所要求披露信息的全部议
题基础上,识别出 30 项高相关度重要议题,对重要性议题实施常态化管理;在
此基础上,融入财务视角,首次开展双重重要性评估,确定应对气候变化、环境
合规管理、能源利用等双重重要性议题,按照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
标和目标 4 个维度向资本市场进行高质量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承办钢铁行业内首个 ESG 专题论坛—ESG 中国·创新年会
(2024)“钢铁业的 ESG 革新与探索”分论坛。
公司 ESG 评级提升明显,报告期内标普 ESG 评分为 39 分,跃升至行业第
四位,富时罗素 ESG 评分由 1.1 分提升至 2.4 分,跃升至行业第三位;公司获评
“第二届国新杯 ESG 金牛奖百强”企业,2024 企业 ESG“金责奖”最佳社会责
任奖,入选 2024 中国企业 ESG100 指数名单,“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先锋
发展绿色生产力”获评北京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ESG 十佳案例,《完善低碳
管理信息化体系,让绿色低碳“看得见”》被收录“低碳品牌 100 佳”案例等多
个荣誉奖项。
围绕“做优做强钢铁业”总体目标,公司坚持“高端化、高效化、智能化、
绿色化”发展方向和“全球一流高端材料服务商”发展定位。首钢股份以推进和
实施“两强三优”工程(强盈利能力、强创新能力、优资产质量、优运行效率、
优绿色发展)为战略重点,坚定“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精品制造、精益制造、
精准服务”战略定力,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带动“资本+经营”双轮驱动,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以电工钢、汽车板、镀锡(铬)板为重点的高端
产品开发,不断强化产品、质量、成本、服务、技术等五大核心优势,持续提升
钢铁材料制造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产品客户集
群,努力把首钢股份建设成为具有世界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钢铁上市公司。
(1)产品产量
钢材 2,259 万吨,同比降低 2.6%。其中:
①迁钢公司:钢材 888 万吨,同比降低 0.9%。
②京唐公司:钢材 1396 万吨,同比降低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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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智新电磁:电工钢 210 万吨,同比增长 5.7%。
④冷轧公司:冷轧板材 188 万吨,同比增长 0.8%。
(2)财务指标预算安排
收入 1,080.80 亿元,同比降低 0.21%。其中:母公司 354.70 亿元,同比降低
长 1.10%;冷轧公司 95.00 亿元,同比降低 2.75%;钢贸公司 7.80 亿元,同比降
低 31.91%。
(3)资金收支预算安排
资金收入 1,529.14 亿元。其中:经营收入 1208.81 亿元;投资收入 0.41 亿元;
筹资收入 319.92 亿元。
资金支出 1,512.89 亿元。其中:经营支出 1,102.71 亿元;投资支出 45.44 亿
元;筹资支出 364.73 亿元。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144.07 亿元,有息负债余额 349.47 亿元。
(4)固定资产项目资金支出预算安排
固定资产投资 41.26 亿元。其中迁钢公司 18.99 亿元,京唐公司 18.47 亿元,
智新电磁 3.02 亿元,冷轧公司 0.65 亿元,钢贸公司 0.11 亿元。
(六)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变更。
(七)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或其他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或置换事项。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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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情形。
十、关于执行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的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
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存在达不到标准要求需要退出的钢铁产能,具体情
况如下:
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情形。
因未能达到《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而被
要求限期整改或关停退出的情形。
因钢铁产品质量未能达到强制性标准要求而被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或被要
求关停退出的情形。
因未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因安全条件未达到《炼铁安全规程》、
《炼
钢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而被要求立即
停产整改或被要求关停退出的情形。
发行人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产
业政策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政策新增产能或其他违反产业政策的情形。截至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
的意见》(国发〔2016〕6 号)出台后不存在违规备案新增产能钢铁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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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财务报告/报表审计情况及编制基础
(一)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编制基础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的会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
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发行人 2024 年审计机构发生变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
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发行人
提供审计服务,不能继续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发行
人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发行人 2022 年合并及母公司会计报
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为《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 110A012340 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发行人 2023 年合并及母公司会计报
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为《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1630 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发行人 2024 年合并及母公司会
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为《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5BJAA16B0514。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公司财务报告,财
务数据表述口径均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近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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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会计
政策。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发行人 2022 年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解释第 15 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
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
计处理。
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
期初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 15 号规定,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
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
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
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
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采用解释第 15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
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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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
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
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上述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
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 16 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
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
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
上述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
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采用解释第 16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发行人 2023 年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
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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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合并利
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97.78
递延所得税负债 8,568.40
单位:万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3 年度)
所得税费用 -129.38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2 年度合并利
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235.60 1,807.54 42,043.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226.84 1,807.54 52,034.34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年度)
所得税费用 28,369.85 - 28,369.85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72.14 2,146.81 21,118.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895.83 2,146.81 23,042.64
②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发行人 2024 年会计政策变更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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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
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印发之
日起执行,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发行人 2022-2024 年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发行人 2022-2024 年不存在应披露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会计政策。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22 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表 5-1:2022 年合并报表范围重大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构成 合并当期期 合并当期期
企业合并 上期被合
被合并方名 同一控制 初至合并日 初至合并日 上期被合并
中取得的 合并日 并方的净
称 下企业合 被合并方的 被合并方的 方的收入
权益比例 利润
并的依据 收入 净利润
首钢集团有
限公司矿业 受同一母
公司球烧业 公司控制
务
现金方式收购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简称矿业公司)持有的球团、烧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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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球烧业务)工序有效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球烧业务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
基准日,净资产评估作价为 1,300,325,799.36 元。2022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与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确定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为
本次收购交割日,收购资产最终确定的作价为 1,300,325,799.36 元。本公司,已
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支付首期收购对价款 650,162,899.68 元,剩余收购价款将按
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
球烧业务原系本公司的母公司首钢集团的分公司下属经营单位,由于合并前
后合并双方均受首钢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完成了对球烧业务资产、负债及人员的交
割接续,因此合并日确定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本次收购球烧业务中取
得的各项资产及负债,均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二)2023 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司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公司”)
与北京首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公司”)。2023 年 12 月北京首钢新
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清澈注销手续,注销后本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由 6 家
变更为 5 家。
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以“控制”为合并基础,合并范围包括子公司首钢京
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迁安首钢冶金科技有限
公司、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2024 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变化。
四、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 5-1 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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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77,727.36 915,320.56 947,047.25
应收票据 426,432.83 395,813.52 669,108.60
应收账款 162,787.40 136,563.37 145,000.89
应收款项融资 359,629.35 222,343.14 348,913.49
预付款项 207,330.24 211,189.15 63,646.92
其他应收款 420.004947 950.99 1,316.87
存货 1,137,091.38 1,217,761.06 1,196,024.67
其他流动资产 62,041.55 152,932.79 102,594.29
流动资产合计 3,233,460.12 3,252,874.59 3,473,652.99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840.46 34,020.41 23,276.61
长期股权投资 207,071.34 242,077.51 272,428.5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固定资产 8,710,897.77 8,989,503.71 9,333,107.30
在建工程 326,573.49 532,061.33 767,364.99
无形资产 585,075.77 600,437.01 390,690.71
使用权资产 46,824.35 48,904.42 8,310.74
长期待摊费用 442.081537 479.14 353.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377.40 44,107.08 40,235.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52,124.53 10,499,091.52 10,843,691.51
资产总计 13,185,584.65 13,751,966.11 14,317,344.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25,128.48 2,666,135.56 2,958,000.61
应付票据 383,400.00 343,375.24 726,151.00
应付账款 2,002,939.18 2,073,404.07 1,981,059.45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508,336.25 469,944.98 450,801.67
应付职工薪酬 73,164.00 76,236.08 62,079.64
应交税费 26,455.87 18,492.99 17,230.04
其他应付款 40,507.42 43,169.07 276,1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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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14,569.06 620,739.22 808,874.99
流动负债合计 6,142,557.52 6,445,265.89 7,684,256.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86,407.00 1,278,906.00 1,059,435.00
应付债券 - - -
租赁负债 46,519.08 47,174.58 7,243.98
长期应付款 210 230.00 23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272.04 7,705.03 8,256.57
预计负债 1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585.64 55,452.29 50,226.84
递延收益 56,362.98 85,238.43 47,286.19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6,411.23 389,967.50 453,201.8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82,867.97 1,864,673.81 1,625,880.42
负债合计 7,725,425.49 8,309,939.70 9,310,136.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777,398.10 779,461.16 781,986.92
资本公积 3,026,967.04 3,035,908.12 2,964,404.86
减:库存股 6,569.48 13,062.72 21,093.09
其他综合收益 18,855.26 24,957.40 15,825.18
专项储备 4,514.05 3,281.34 3,185.23
盈余公积 196,122.72 194,419.05 190,888.32
未分配利润 944,436.39 922,414.59 859,569.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98,435.07 494,647.47 212,440.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60,159.16 5,442,026.41 5,007,207.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二)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
表 5-2 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0,831,079.65 11,376,144.36 11,814,218.35
其中:营业收入 10,831,079.65 11,376,144.36 11,814,218.35
营业总成本 10,781,295.55 11,260,660.82 11,575,849.67
其中:营业成本 10,392,315.35 10,845,093.92 11,106,755.53
税金及附加 76,468.61 77,378.83 82,326.11
销售费用 23,035.70 24,797.86 23,799.70
管理费用 126,043.63 128,961.30 127,117.57
研发费用 53,269.88 49,107.88 62,692.33
财务费用 110,162.38 135,321.03 173,158.43
加:其他收益(亏损以“-”
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亏损以“-”号
-30,672.76 -17,364.03 -21,120.90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亏损以“-”
-57,538.90 -60,009.91 -40,299.45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亏损以“-”
-1,898.23 4,819.73 564.3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亏损以
-479.054726 -422.48 -76.6
“-”号填列)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4787.91161 697.55 1,130.42
减:营业外支出 6,769.95 2,945.79 6,808.20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 15,045.24 14,651.51 28,369.85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减:少数股东损益 12,405.98 9,005.03 38,487.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109.30 66,375.45 112,454.07
加:其他综合收益 -6,102.13 9,132.22 -2,731.44
综合收益总额 53,413.15 84,512.70 148,210.1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
收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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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 5-3 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962,246.46 6,429,984.72 6,016,738.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355.11 18,950.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374.31 107,560.00 76,721.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33,620.77 6,549,899.83 6,112,411.01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3,724,989.34 5,147,161.64 4,309,422.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3,893.69 452,721.70 458,106.5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1,759.80 286,361.67 301,163.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105.04 48,224.21 39,295.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00,747.87 5,934,469.22 5,107,98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872.90 615,430.61 1,004,423.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6,040.15 3,860.9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32.64 11,523.07 8,262.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53.33 13,278.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17.83 148,678.28 26,643.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90.82 66,247.40 78,948.0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15.36 242,885.50 342,849.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97.53 -94,207.22 -316,206.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6,580.67 127,839.1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07,024.00 3,184,755.27 3,316,232.1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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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7,024.00 3,641,335.94 3,644,071.3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06,760.00 3,822,968.12 4,087,279.4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6,611.21 173,183.86 251,977.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5,811.56 108,861.74 13,696.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39,182.76 4,105,013.72 4,352,954.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158.76 -463,677.79 -708,882.8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54.81075 -1.0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728.58 57,544.57 -20,665.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0,466.07 832,921.50 853,587.1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9,737.49 890,466.07 832,921.50
(四)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 5-4 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3011.756 180,606.50 197,347.1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04,907.34 225,893.38 229,530.11
其中:应收票据 56,652.11 82,560.62 89,864.01
应收账款 248,255.23 143,332.76 139,666.09
应收款项融资 66,860.50 82,320.08 83,552.67
预付款项 72,608.18 53,479.51 32,634.07
其他应收款合计 38,628.05 13,631.45 116,399.50
应收股利 25000 - 971.32
其他应收款 38,628.05 13,631.45 115,428.18
存货 168,260.90 196,798.08 190,419.78
其他流动资产 31,358.75 72,004.46 56,595.92
流动资产合计 805,635.47 824,733.46 906,479.1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672,007.68 3,702,017.98 3,768,789.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840.46 34,020.41 23,2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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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021.87 7,500.92 7,923.40
固定资产合计 1,866,606.45 1,829,405.48 1,925,437.89
在建工程合计 105,796.68 209,605.46 149,060.13
使用权资产 900.48 1,800.96 2,701.44
无形资产 160,125.65 165,062.10 170,278.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917.53 19,152.08 20,502.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57,216.80 5,968,565.40 6,067,969.51
资产总计 6,662,852.27 6,793,298.86 6,974,448.69
流动负债: 0
短期借款 867,626.92 969,787.58 1,058,633.6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66,529.89 990,029.10 1,082,296.32
其中:应付票据 - 5,000.00 98,950.00
应付账款 966,529.89 985,029.10 983,346.32
合同负债 93,246.13 103,630.13 52,140.22
应付职工薪酬 26,067.95 27,875.82 20,786.34
应交税费 4,108.13 3,026.56 2,257.02
其他应付款合计 15,947.33 21,844.08 110,055.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3,442.27 51,318.10 341,990.39
其他流动负债 154,947.73 201,696.96 192,765.40
流动负债合计 2,261,916.34 2,369,208.33 2,860,924.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4,907.00 394,683.00 126,712.00
应付债券 - - -
租赁负债 - 985.08 1,928.41
长期应付款合计 210 230 23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272.04 7,705.03 8,256.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127.22 35,978.73 36,539.3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9,144.66 9,984.35 8,526.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2,660.92 449,566.20 182,193.23
负债合计 2,704,577.26 2,818,774.53 3,043,117.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77,398.10 779,461.16 781,9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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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资本公积 2,202,655.09 2,210,884.53 2,217,635.35
减:库存股 6,569.48 13,062.72 21,093.09
其他综合收益 18,854.45 24,957.40 15,825.18
专项储备 - - 0
盈余公积 196,122.72 194,419.05 190,888.32
未分配利润 769,814.12 777,864.91 746,088.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958,275.01 3,974,524.33 3,931,331.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58,275.01 3,974,524.33 3,931,331.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62,852.27 6,793,298.86 6,974,448.69
(五)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表
表 5-5 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总收入 3,680,358.29 3,892,630.62 3,900,480.91
其中:营业收入 3,680,358.29 3,892,630.62 3,900,480.91
营业总成本 3,705,131.99 3,908,144.03 3,976,001.06
其中:营业成本 3,556,791.78 3,763,642.29 3,819,575.57
税金及附加 21,221.31 18,676.00 21,568.43
销售费用 12,901.96 14,571.54 14,736.22
管理费用 51,355.12 51,189.25 53,310.51
研发费用 23,458.16 18,802.29 20,781.02
财务费用 39,403.66 41,262.67 46,029.31
其中:利息费用 40,266.03 47,274.25 50,735.90
利息收入 1,675.14 1,656.07 2,752.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79.05 -422.48 -76.6
投资收益 10,827.98 46,802.79 5,923.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27,129.29 -13,215.54 -17,825.68
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23.41 547.55 -61.11
资产减值损失 -4,440.98 -15,138.32 -6,321.03
信用减值损失 -935.87 834.26 33.79
其他收益 24,964.86 19,225.72 1,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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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利润 5,139.82 36,336.11 -74,841.54
加:营业外收入 14,184.82 180.39 471.8
减:营业外支出 4,827.88 2,031.15 5,197.06
利润总额 14,496.76 34,485.35 -79,566.80
减:所得税费用 -2,539.96 -821.93 -683.25
净利润 17,036.72 35,307.28 -78,883.56
持续经营净利润 17,036.72 35,307.28 -78,883.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36.72 35,307.28 -78,883.56
加:其他综合收益 -6,102.95 9,132.23 -2,731.44
综合收益总额 10,933.77 44,439.51 -81,615.00
(六)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 5-6 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42,200.10 2,082,867.90 1,648,486.8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60.77 4,218.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823.31 52,264.88 2,041.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68,023.41 2,136,093.55 1,654,747.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90,461.08 1,832,131.28 1,156,025.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4,966.50 150,633.51 154,202.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713.36 81,094.08 47,176.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594.36 13,360.05 20,095.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6,735.29 2,077,218.92 1,377,50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88.12 58,874.64 277,247.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241.3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733.34 59,129.71 24,296.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654.89 2,816.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43.37 131,892.76 28,1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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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016.29 78,178.0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5,39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05.39 95,278.46 142,964.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7.97 36,614.30 -114,852.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8,760.4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00,324.00 1,358,335.12 1,354,974.1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 2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98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0,324.00 1,762,315.12 1,583,734.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50,000.00 1,765,433.12 1,570,600.4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457.25 49,076.20 115,031.2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780.24 9,136.58 16,369.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2,237.50 1,823,645.90 1,702,001.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913.50 -61,330.78 -118,267.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587.40 34,158.16 44,128.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572.83 146,414.66 102,286.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985.42 180,572.83 146,414.66
五、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数据及指标 2024 年末/度 2023 年末/度 2022 年末/度
总资产(亿元) 1,318.56 1,375.20 1,431.73
总负债(亿元) 772.54 830.99 931.01
全部债务(亿元) 379.66 422.63 452.92
所有者权益(亿元) 546.02 544.2 500.72
营业总收入(亿元) 1,083.11 1,137.61 1,181.42
利润总额(亿元) 7.46 9 17.93
净利润(亿元) 5.95 7.54 15.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2.20 5.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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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及指标 2024 年末/度 2023 年末/度 2022 年末/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4.71 6.64 11.25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63.29 61.54 100.44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16 -9.42 -31.62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63.22 -46.37 -70.89
流动比率(倍) 0.53 0.5 0.45
速动比率(倍) 0.34 0.32 0.3
资产负债率(%) 58.59 60.43 65.03
债务资本比率(%) 41.01 43.71 47.49
营业毛利率(%) 4.05 4.67 5.99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 1.43 1.68 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1.35 2.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EBITDA(亿元) 99.59 103.15 114.56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6.23 24.41 25.29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8.43 7.06 6.1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2.36 80.81 75.52
存货周转率(次) 8.83 8.99 9.31
注:(1)全部债务=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付息项: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
总额)÷2×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计算;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
摊费用摊销);
(9)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0)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
(1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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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
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
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 5-7 发行人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77,727.36 6.66 915,320.56 6.66 947,047.25 6.6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89,220.23 4.47 532,376.89 3.87 814,109.49 5.69
其中:应收票据 426,432.83 3.23 395,813.52 2.88 669,108.60 4.67
应收账款 162,787.40 1.23 136,563.37 0.99 145,000.89 1.01
应收款项融资 359,629.35 2.73 222,343.14 1.62 348,913.49 2.44
预付款项 207,330.24 1.57 211,189.15 1.54 63,646.92 0.44
其他应收款合计 420.00 0.00 950.99 0.01 1,316.87 0.01
应收股利 - - 240.76 0.00 20.00 0.00
其他应收款 420.00 0.00 710.23 0.01 1,296.87 0.01
存货 1,137,091.38 8.62 1,217,761.06 8.86 1,196,024.67 8.35
其他流动资产 62,041.55 0.47 152,932.79 1.11 102,594.29 0.72
流动资产合计 3,233,460.12 24.52 3,252,874.59 23.65 3,473,652.99 24.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840.46 0.20 34,020.41 0.25 23,276.61 0.16
长期股权投资 207,071.34 1.57 242,077.51 1.76 272,428.59 1.9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021.87 0.05 7,500.92 0.05 7,923.40 0.06
固定资产 8,710,897.77 66.06 8,989,503.71 65.37 9,333,107.30 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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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合计 326,573.49 2.48 532,061.33 3.87 767,364.99 5.36
其中:在建工程 326,222.87 2.47 527,931.78 3.84 759,854.10 5.31
工程物资 350.62 0.01 4,129.54 0.03 7,510.88 0.05
使用权资产 46,824.35 0.36 48,904.42 0.36 8,310.74 0.06
无形资产 585,075.77 4.44 600,437.01 4.37 390,690.71 2.73
长期待摊费用 442.08 0.00 479.14 0.00 353.57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377.40 0.31 44,107.08 0.32 40,235.60 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52,124.53 75.48 10,499,091.52 76.35 10,843,691.51 75.74
资产总计 13,185,584.65 100.00 13,751,966.11 100.00 14,317,344.50 100.00
万元和 13,185,584.65 万元,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数据分别较上期期末余额下降
从资产结构看,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为稳定,非流动
资产占比较高。近三年,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4.26%、23.65%和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5.74%、76.35%和 75.48%,其中主要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
在公司的资产结构中,各类主要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 5-8 发行人 2022-2024 年末流动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77,727.36 6.66 915,320.56 6.66 947,047.25 6.61
应收票据 426,432.83 3.23 395,813.52 2.88 669,108.60 4.67
应收账款 162,787.40 1.23 136,563.37 0.99 145,000.89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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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款项
融资
预付款项 207,330.24 1.57 211,189.15 1.54 63,646.92 0.44
其他应收
款
存货 1,137,091.38 8.62 1,217,761.06 8.86 1,196,024.67 8.35
其他流动
资产
流动资产
合计
万元和 3,233,460.12 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 24.26%、23.65%和 24.52%。发行人
近三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有所波动,主要流动资产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
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存货等。
(1)货币资金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2022-2024 年末,
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947,047.25 万元、915,320.56 万元和 877,727.36 万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61%、6.66%和 6.66%。发行人 2023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22
年末减少 31,726.69 万元,降幅 3.35%,变化不大。发行人 2024 年末货币资金较
表 5-9 发行人近三年货币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库存现金 5.10 3.37 2.36
银行存款 869,878.69 890,680.26 833,004.12
其他货币资金 7,843.57 24,636.93 114,040.78
合计 877,727.36 915,320.56 947,047.25
(2)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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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426,432.8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7%、2.88%和 3.23%。发行人 2023
年末应收票据较 2022 年末减少 273,295.08 万元,降幅为 40.84%,主要系发行人
承兑 部分商业承兑票据所致。发 行人 2024 年末应收 票据较 2023 年末增加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票据明细如下:
表 5-10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票据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票据 174,293.41 40.87 143,411.94 36.23 109,580.37 16.38
商业承兑票据 252,139.41 59.13 252,401.58 63.77 559,528.23 83.62
合计 426,432.83 100.00 395,813.52 100.00 669,108.60 100.00
(3)应收账款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的货款。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减少 8,437.52 万元,降幅 5.82%,变化不大。发行人 2024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3
年末增加 26,224.03 万元,增幅 19.20%,变化不大。
近三年末,发行人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表 5-11 近三年末发行人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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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账面余额小计 170,936.48 100.00 142,745.08 100.00 152,318.88 100.00
减:坏账准备 8,149.08 4.77 6,181.70 4.33 7,317.99 4.80
账面净额合计 162,787.40 - 136,563.37 - 145,000.89 -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 5 名情况如下:
表 5-12 发行人 2024 年末应收账款前 5 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额合计数的比例 额
客户一 28,363.72 16.59 1,013.96
客户二 25,791.62 15.09 967.19
客户三 12,111.09 7.09 432.95
客户四 11,339.34 6.63 405.36
客户五 6,801.86 3.98 255.07
合计 84,407.64 49.38 3,074.54
(4)预付款项
行人 2023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 2022 年末余额增加 147,542.23 万元,增幅为
(系首钢集团全资子公司),致使发行人对首钢集团公司预付原燃料款升高;此
外,迁钢公司预付进口矿费用及原燃材料款增加、智新公司外采热卷增加也使得
发行人 2023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22 年末有较大幅度增长。发行人 2024 年末预付
款余额较 2023 年末余额减少 3858.91 万元,降幅为 1.83%,变化不大。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大单位明细如下:
表 5-13 发行人 2024 年末预付款项前 5 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
单位名称 2024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 104,769.86 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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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
单位名称 2024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二 37,825.94 18.24
供应商三 9,807.10 4.73
供应商四 9,716.37 4.69
供应商五 4,015.92 1.94
合计 166,135.19 80.13
(5)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构成为钢铁产品的原材料、产成品和自制半成品等。
年末存货较 2022 年末增加 21,736.39 万元,增幅 1.82%,变动不大。发行人 2024
年末存货较 2023 年末减少 80,669.68 万元,降幅 6.62%,变动不大。
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
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
响。发行人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
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
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综上,发行人的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
近三年,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表 5-14 发行人近三年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46,956.40 21.26 264,601.47 21.32 288,764.68 23.47
产成品 506,223.84 43.57 514,079.82 41.41 523,286.84 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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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低值易耗品 67,365.10 5.80 67,383.71 5.43 60,597.68 4.93
自制半成品 341,276.18 29.37 395,235.47 31.84 357,665.72 29.07
存货余额小计 1,161,821.53 100.00 1,241,300.47 100.00 1,230,314.92 100.00
减:跌价准备 24,730.15 2.13 23,539.41 1.90 34,290.24 2.79
存货净额合计 1,137,091.38 - 1,217,761.06 - 1,196,024.67 -
(6)应收款项融资
万元和 359,629.3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4%、1.62%和 2.73%,占比
较小。发行人 2023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 2022 年末减少 126,570.35 万元,降幅为
资较 2023 年末增加 137286.21 万元,增幅 61.75%,主要系当期发行人票据收款
比例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
占比较小。发行人 2023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2 年末增加 50,338.50 万元,增
幅为 49.07%,主要系新增特钢债权转让款和碳排放权资产所致。发行人 2024 年
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3 年末减少 90,891.24 万元,降幅为 59.43%,主要系待认
证进项税额减少以及不再计提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重分类影响所致。
表 5-15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207,071.34 1.57 242,077.51 1.76 272,428.59 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840.46 0.20 34,020.41 0.25 23,276.61 0.1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021.87 0.05 7,500.92 0.05 7,923.40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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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8,710,897.77 66.06 8,989,503.71 65.37 9,333,107.30 65.19
在建工程 326,573.49 2.48 532,061.33 3.87 767,364.99 5.36
使用权资产 46,824.35 0.36 48,904.42 0.36 8,310.74 0.06
无形资产 585,075.77 4.44 600,437.01 4.37 390,690.71 2.73
长期待摊费用 442.08 0.00 479.14 0 353.57 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377.40 0.31 44,107.08 0.32 40,235.60 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52,124.53 75.48 10,499,091.52 76.35 10,843,691.51 75.74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科目构成,2022-2024 年末,
发 行 人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分 别 为 10,843,691.51 万 元 、 10,499,091.52 万 元 和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万元和 26,840.4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6%、0.25%和 0.20%,占比较
小。2023 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 2022 年末增加 10,743.80 万元,增幅
为 46.16%,主要系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价上涨所致。2024 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 2023 年末减少
(2)长期股权投资
万 元 和 207,071.34 万 元 。 2023 年 末 发 行 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较 2022 年 末 减 少
年末减少 35,006.17 万元,减幅为 14.46%,变化不大。
表 5-16 截至 2024 年末主要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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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宣告发
权益法下
新增投 少 其他权 放现金
确认的
资 投 益变动 股利或
投资损益
资 利润
一、合营企业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
公司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
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302.311
小计 113,560.22 - - 2,086.24 2,150.00 113,194.15
二、联营企业
唐山唐曹铁路有限
责任公司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
型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首新晋元管理
咨 询 中 心 (有 限 合 12,910.04 - - -3,854.36 - 778.99 8,276.70
伙)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
料有限公司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
有限公司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
公司
首钢(青岛)钢业有
限公司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
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河北京冀工贸有限
公司
小计 128,517.29 - - -33,805.65 14.55 848.99 93,877.20
合计 242,077.51 - - -31,719.41 -287.76 2,998.99 207,071.34
(3)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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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冶金专用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及机械动力设备等。钢
铁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2022-2024 年
末 ,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分 别 为 9,333,107.30 万 元 、 8,989,503.71 万 元 和
大。2023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 2022 年末减少 343,603.59 万元,减幅 3.68%,
变化不大。2024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 2023 年末减少 278,605.94 万元,减幅
表 5-17 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2,515,312.10 2,585,202.37 2,668,237.08
机械动力设备 2,855,905.25 2,852,007.15 2,797,179.52
运输设备 113,063.15 114,159.38 82,016.71
电子设备 397,413.07 381,403.66 374,465.40
工业炉窑 65,650.70 70,042.78 68,317.86
冶金专用设备 2,708,828.18 2,928,288.04 3,279,195.59
工具及其他用具 54,725.33 58,400.33 63,695.14
合计 8,710,897.77 8,989,503.71 9,333,107.30
表 5-18 2024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情况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 机械动力 冶金专用 工具及其
项目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工业炉窑 合计
筑物 设备 设备 他用具
额 22 53 51 5
加金额 6 8
(1)计提 125,487.15 18,876.60 59,735.62 7,287.89 9,418.38 780,900.44
(2)其他增
加
少金额
(1)处置或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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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减
少
额 88 48 10 1
(4)在建工程
和 326,573.4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6%、3.87%和 2.48%,是发行人
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人 2023 年末在建工程较 2022 年末减少 235,303.66 万
元,降幅 30.66%,主要系首钢智新取向二期工程和首钢智新高端热处理工程项
目完成度有所进展所致。发行人 2024 年末在建工程较 2023 年末减少 205,487.84
万元,降幅 38.62%,主要系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转固所致。
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表 5-18 发行人近三年在建工程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在建工程 326,222.87 527,931.78 759,854.10
工程物资 350.62 4,129.54 7,510.88
合计 326,573.49 532,061.33 767,364.99
表 5-19 发行人 2024 年末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首钢京唐-技改工程 45,632.39 - 45,632.39
首钢智新取向二期工程 4,012.98 - 4,012.98
首钢智新高端热处理工程 111,071.16 - 111,071.16
首钢迁钢-技改工程 105,751.51 - 105,751.51
其他工程 59,754.84 - 59,754.84
合计 326,222.87 - 326,222.87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大额已完成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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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形资产
万元和 585,075.77 万元。2023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 2022 年末增加 209,746.30
万元,增幅为 53.69%,主要系京唐公司 2023 年取得二期土地权属证所致。2024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 2023 年末减少 15361.24 万元,减幅 2.56%,变化较小。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近三年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如下:
表 5-20 发行人近三年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土地使用权 558,688.56 573,329.67 361,120.65
软件 26,387.20 27,107.34 29,570.06
无形资产净额 585,075.77 600,437.01 390,690.71
(6)递延所得税资产
万 元和 41,377.40 万元。2023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 产较 2022 年末增 加
年末减少 2729.68 万元,降幅 6.19%,变化不大。
(二)负债结构分析
表 5-21 流动负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225,128.48 28.80 2,666,135.56 32.08 2,958,000.61 31.77
应付票据 383,400.00 4.96 343,375.24 4.13 726,151.00 7.8
应付账款 2,002,939.18 25.93 2,073,404.07 24.95 1,981,059.45 21.28
合同负债 508,336.25 6.58 469,944.98 5.66 450,801.67 4.84
应付职工薪酬 73,164.00 0.95 76,236.08 0.92 62,079.64 0.67
应交税费 26,455.87 0.34 18,492.99 0.22 17,230.04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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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40,507.42 0.52 43,169.07 0.52 276,181.93 2.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8,057.26 3.47 133,768.68 1.61 403,876.80 4.34
其他流动负债 614,569.06 7.96 620,739.22 7.47 808,874.99 8.69
流动负债合计 6142557.52 79.51 6,445,265.89 77.56 7,684,256.14 82.54
发行人主要流动负债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等,2022-2024 年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分别为 7,684,256.14 万元、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较为稳定。
(1)短期借款
万元和 2,225,128.4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77%、32.08%和 28.80%。
不大。2024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 2023 年末减少 441007.08 万元,降幅 16.54%,
变动不大。
表 5-22 发行人短期借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 - 28,420.15 1.07 109.00 0.00
保证借款 389,274.94 17.49 509,441.53 19.11 690,700.33 23.35
信用借款 1,835,853.54 82.51 2,128,273.89 79.83 2,267,191.28 76.65
合计 2,225,128.48 100 2,666,135.56 100.00 2,958,000.61 100.00
(2)应付票据
和 383,40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80%、4.13%和 4.96%。2023 年
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 2022 年末减少 382,775.76 万元,减幅 52.71%,主要系应付
票据到期兑付所致。2024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 2023 年末增加 40,024.76 万元,
增幅 11.66%,变化不大。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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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3 发行人应付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 374,000.00 336,875.24 714,151.00
银行承兑汇票 9,400.00 6,500.00 12,000.00
合计 383,400.00 343,375.24 726,151.00
(3)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货款和应付工程款。2022-2024 年末,发行人应
付账款分别为 1,981,059.45 万元、2,073,404.07 万元和 2,002,939.18 万元,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28%、24.95%和 25.93%,应付账款是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
组成部分之一。发行人 2023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92,344.62 万元,增
幅 4.66%,变化不大。2024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23 年末减少 70464.89 万元,降幅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表 5-24 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货款 1,724,148.67 1,859,262.83 1,721,560.04
工程款 278,790.51 214,141.24 259,499.41
合计 2,002,939.18 2,073,404.07 1,981,059.45
表 5-25 2024 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前 5 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账面价值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5,482.00 合同执行中
供应商二 3,494.24 合同执行中
供应商三 1,204.31 合同执行中
供应商四 1,000.63 合同执行中
供应商五 208.66 合同执行中
合计 11,38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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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应付利息、押金、保证金、集团往来款和其他往
来款构成。2022-2024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276,181.93 万元、43,169.07
万元和 40,507.4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7%、0.52%和 0.52%。发行
人 2023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22 年末减少 233,012.86 万元,降幅 84.37%,主要
是支付首钢集团矿业公司球烧收购款以及智新公司二轮融资增资款转到权益所
致。发行人 2024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23 年末减少 2661.65 万元,降幅 6.17%,
变化不大。
表5-26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押金 549.32 574.94 613.73
保证金 3676.45 2,464.69 3,570.57
其他往来款 24089.05 21,415.02 65,404.83
首钢集团往来款 5623.13 5,651.71 5,657.52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6569.48 13,062.72 21,093.09
应付股利 - - 1,144.00
首钢集团矿业公司往
- - 79,619.41
来款
智新二轮融资增资款 - - 99,078.77
合计 40,507.42 43,169.07 276,181.93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万元,降幅 66.8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发
行人 2024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23 年末增加 134,288.58 万元,增
幅 100.39%,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6)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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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合同负债主要为预售产品销售款。2022-2024 年末,发行人合同负
债余额分别为 450,801.67 万元、469,944.98 万元和 508,336.25 万元,占负债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4.84%、5.66%和 6.58%。2023 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 2022 年末
增加 19,143.31 万元,增幅为 4.25%,变化不大。2024 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
表 5-27 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1,186,407.00 15.36 1,278,906.00 15.39 1,059,435.00 11.38
应付债券 - - - - - -
租赁负债 46,519.08 0.60 47,174.58 0.57 7,243.98 0.08
长期应付款 210.00 0.00 230.00 0.00 23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272.04 0.09 7,705.03 0.09 8,256.57 0.09
预计负债 100.00 0.00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585.64 0.64 55,452.29 0.67 50,226.84 0.54
递延收益 56,362.98 0.73 85,238.43 1.03 47,286.19 0.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6,411.23 3.06 389,967.50 4.69 453,201.85 4.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82,867.97 20.49 1,864,673.81 22.44 1,625,880.42 17.46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科目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元和 1,582,867.97 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 17.46%、22.44%和 20.49%,非流动负
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呈较为稳定趋势。
(1)长期借款
万元和 1,186,407.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38%、15.39%和 15.36%。
发行人 2023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219,471.00 万元,增幅 20.72%。发
行人 2024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23 年末减少 92499.00 万元,降幅 7.23%,变化不大。
表 5-28 发行人长期借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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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类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保证借款 849,745.17 881,156.22 941,335.58
信用借款 602,648.15 529,335.08 266,148.4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65,986.33 -131,585.30 -148,049.04
合计 1,186,407.00 1,278,906.00 1,059,435.00
(2)应付债券
总额比例分别为 0%、0%和 0%。发行人 2023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22 年末没有变
化。发行人 2024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23 年末没有变化。
(3)其他非流动负债
万元和 236,411.23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4.87%、4.69%和 3.06%。发行
人 2023 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 2022 年末减少 63,234.35 万元,降幅 13.95%,变
化不大。发行人 2024 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 2023 年末减少 153,556.27 万元,降
幅 39.38%,主要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垫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三)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盈利状况及指标情况如下:
表 5-29 近三年发行人盈利能力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0,831,079.65 11,376,144.36 11,814,218.35
营业成本 10,392,315.35 10,845,093.92 11,106,755.53
期间费用 312,511.58 338,188.07 386,768.03
其他收益 107,268.27 49,716.58 7,614.20
投资净收益 -30,672.76 -17,364.03 -21,120.90
资产减值损失 -57,538.90 -60,009.91 -40,299.45
信用减值损失 -1,898.23 4,819.73 564.35
资产处置收益 79.137365 56.78 -61.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79.05 -422.48 -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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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投资收益 -30,672.76 -17,364.03 -21,120.90
营业利润 66,542.56 92,280.23 184,989.17
利润总额 74,560.52 90,031.99 179,311.39
净利润 59,515.29 75,380.48 150,941.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营业毛利率 4.05% 4.67% 5.99%
品两大类,其中热系产品包括酸洗板、汽车结构钢、管线钢、耐候钢、高强钢和
专用板等,可用于汽车、机械制造和特种设备制造;冷系产品主要包括汽车板、
电工钢、镀锡板、镀铬板、家电板、彩涂板和专用板,可用于汽车、家电、电力
和包装等。2023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减少 438,073.99 万元,降幅 3.71%,
变化不大。2024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减少 545,064.71 万元,降幅 4.79%,
变化不大。
元和 10,392,315.35 万元。发行人营业成本主要由原材料和燃料成本构成,发行
人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保持一致。
最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表 5-30 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占营业 占营业
项目 占营业收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入比例
例 例
销售费用 23,035.70 0.21 24,797.86 0.22 23,799.70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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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 占营业
项目 占营业收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入比例
例 例
管理费用 126,043.63 1.16 128,961.30 1.13 127,117.57 1.08
研发费用 53,269.88 0.49 49,107.88 0.43 62,692.33 0.53
财务费用 110,162.38 1.02 135,321.03 1.19 173,158.43 1.47
合计 312,511.58 2.89 338,188.07 2.97 386,768.03 3.27
最近三年,管理费用是发行人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部分。2022-2024 年,发
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 173,158.43 万元、135,321.03 万元和 110,162.38 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7%、1.19%和 1.02%。2022-2024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0%、0.22%和 0.21%,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1.08%、1.13%和 1.16%,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53%、0.43%
和 0.49%。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准则。根据该准则,对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按照经
济业务实质,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主要系当期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增加、当期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增加所致。2023
年 9 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文件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义冷轧均符合该政策条件,2024 年进项税可加计抵减 5%,该部分抵减结转至其
他收益,合计享受优惠 88,135.96 万元。
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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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32 发行人其他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4,029.63 3,542.29 3,940.15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15,019.54 10,206.47 3,393.40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88,135.96 35,810.76 64.61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82.91 157.06 216.04
其他 0.23 - -
合计 107,268.27 49,716.58 7,614.20
-30,672.76 万元,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42%、-18.82%和-46.09%。发行人
投资收益主要包括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发行人 2024 年度投
资净收益较上年度亏损进一步扩大,主要系被投企业亏损所致。
和-57,538.90 万元。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2024 年发行人资
产减值损失金额较上年度减少 4.12%,变化不大。
-1,898.23 万元。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
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和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2024 年发行人信用减值
损失大幅增长,主要系发行人 202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升高相应计提坏账损失增
加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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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1 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外收入
资产报废、毁损利得 17.98 90.87 505.14
赔偿款 259.11 186.2 24.4
碳排放权收入 14,079.56 - -
其他 431.26 420.48 600.88
合计 14787.91 697.55 1,130.42
营业外支出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5,155.17 2,354.26 6,141.44
预计负债 100.00 - -
赔偿金、违约金 226.31 149.39 1.76
税收滞纳金 793.91 - -
碳排放配额交易 487.87 400.63 526.43
其他 6.69 41.5 40.71
捐赠支出 - - 97.86
合计 6,769.95 2,945.79 6,808.20
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资产报废、毁损利得及赔偿款等,整体规模较小;
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滞纳金支出等。发行人
权交易收入所致。2024 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大幅增长 129.82%,主要系
当期发行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表 5-33 发行人现金流量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33,620.77 6,549,899.83 6,112,411.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00,747.87 5,934,469.22 5,107,98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872.90 615,430.61 1,004,423.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17.83 148,678.28 26,643.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15.36 242,885.50 342,849.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97.53 -94,207.22 -316,206.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7,024.00 3,641,335.94 3,644,0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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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39,182.76 4,105,013.72 4,352,954.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158.76 -463,677.79 -708,882.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728.58 57,544.57 -20,665.64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2 年减少 388,992.94 万元,降幅 38.73%,主要系 2023
年现金采购原燃料增加所致。发行人 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94,207.22 万元和-21,597.53 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负,与发行
人在建项目持续投资、保持大额资本性支出相关。2024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
金流入减少主要是 2023 年收回投资款以及 2024 年收到的分红款减少影响。2024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主要是 2023 年支付球烧收购款以及 2024 年购
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金支出减少影响。
-463,677.79 万元和-632,158.76 万元,其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分别
为 3,644,071.33 万元、3,641,335.94 万元和 2,907,024.00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出金额分别为 4,352,954.13 万元、4,105,013.72 万元和 3,539,182.76 万元。2023
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2 年增加 245,205.02 万元,筹资活动现
金流量净流出下降 34.59%,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4 年,发
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3 年减少 168,480.97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净流出上升 36.34%,主要系 2023 年智新公司收到股东注资款以及 2024 年取得
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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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
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规模较为稳定,但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规模一直较大,
导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报告期内呈净流出状态,属于钢铁行业普遍现象。总体
来看发行人融资渠道较为多元,该情形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偿债能力分析
表5-34 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表
指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流动比率(倍) 0.53 0.50 0.45
速动比率(倍) 0.34 0.32 0.30
资产负债率(%) 58.59 60.43 65.03
短期有息负债比例(%) 67.53 68.62 76.45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8.43 7.06 6.1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6.23 24.41 25.29
为 0.30、0.32 和 0.34,总体呈波动趋势,与资本密集型行业特征相符,发行人资
产结构以非流动资产为主。
发行人近三年 EBITDA 全部债务比分别为 0.25、0.24 和 0.26,发行人近三
年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6.11、7.06 和 8.43,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
倍数近三年处于较高水平,能够对日常经营和还本付息具有较好的覆盖。
发行人 2022-2024 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03%、60.43%和 58.59%,报
告期发行人负债规模持续下降进而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负债率状况持续向好。
债务结构方面,2022-2024 年末,发行人短期有息负债比例分别为 76.45%、
期有息债务,债务短期化属钢铁行业普遍现象。
(六)营运能力分析
表 5-35 主要经营效率指标表
指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2.36 80.81 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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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付账款周转率(次) 5.21 5.35 4.82
存货周转率(次) 8.83 8.99 9.31
总资产周转率(次) 0.80 0.81 0.81
态势,但仍处于较好水平;应付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82、5.35 和 5.21,近三年应
付账款周转率呈波动趋势,发行人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稳步提升;存货周转率分别
为 9.31、8.99 和 8.83,整体呈波动趋势;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81、0.81 和 0.80,
发行人属钢铁行业,属重资产行业,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总资产周转率相对较低,
符合行业总体特点。
七、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为 3,796,626.84 万元,占总负债的
行人有息负债中短期借款 2,225,128.48 万元,占比 58.61%,是有息负债的最大组
成部分;长期借款 1,186,407.00 万元,占比 31.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46,519.08 万元,占比 1.23%。
表 5-36 公司有息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225,128.48 58.61 2,666,135.56 63.08
其他流动负债(付
息项:应付短期债 70,515.02 1.86 100,329.64 2.37
券)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一年以内的有息负
债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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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1,186,407.00 31.25 1,278,906.00 30.26
租赁负债 46,519.08 1.23 47,174.58 1.12
一年以上的有息负
债小计
合计 3,796,626.84 100 4,226,314.46 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的 67.53%。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表 5-37 2024 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有息负债期限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一年以内 2,563,700.76 67.53
一年以上 1,232,926.08 32.47
合计 3,796,626.84 100.00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一年以内到期的短期债务 2,563,700.76 万元,短期
债务余额占有息负债比例为 67.53%,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构成以短期债
务为主,主要系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量较多,公司为储备
足够流动性,增大短期借款;且短期借款融资成本较低,发行人银行融资较为顺
畅,使用较低成本的短期借款较多,能够节省资金成本。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公司债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次公司债的按时足额偿
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
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公司债安全兑
付的保障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指定计财部负责协调本次公司债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
财务预算中落实公司债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公司债持有人利
益。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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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财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
使用等情况受到公司债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公司债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期公司债募集
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
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公司债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
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公司债。
公司将统筹安排资金,落实本期公司债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以保障到期足
额偿付本期公司债本息。本期公司债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营业收入资金
的回笼。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1,814,218.35 万元、11,376,144.36 万元和
用授信额度 409.19 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440.46 亿元。公司将继续巩固与银
行的良好合作关系,能够继续保持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以便于公司资金周转。如
果公司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
况,公司将采取暂缓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
公司债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表 5-38 2024 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结构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金额 占比
信用 1,835,853.54 82.51
保证 389,274.94 17.49
质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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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类别 金额 占比
合计 2,225,128.48 100.00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关于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章节中的“控股股东”板块介绍。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章节中的“实际控制人”板块介绍。
(三)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四、发
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章节中的“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板块介绍。
(四)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章节中的“发行人
有重要影响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板块介绍。
(五)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表 5-39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北京爱地地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北冶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东直门国际公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华夏首科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奥置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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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城运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富通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华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朗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一九一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云翔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建恒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建恒信劳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科兴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融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实新业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冶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首颐矿山医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速力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渤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大厂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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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钢钎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贵州六盘水盛鸿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贵州水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河北神州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河北首钢京唐机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河北望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吉林通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迁安首钢迁钢宾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迁安首钢兴矿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迁安首实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迁安首信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首钢赛车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首秦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地质勘查院地质研究所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国际(奥地利)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国际(德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矿山劳动服务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气体唐山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赛德建设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首实丰扬国际物流服务(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首瀚鑫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京唐石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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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天津首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烟台首钢矿业三维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安川首钢机器人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考克利尔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热力众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首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首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首泰众鑫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首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首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兴业达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朝阳首钢北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京西首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陇南市雄伟万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浦项通钢(吉林)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首嘉环科(迁安)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唐山曹妃甸港联物流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合营联营企业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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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关联交易管理,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该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范围、价格、决策程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十万元的交易,提交董事会
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供借款。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并及时披露。
(3)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除应提
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还应当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的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
与关联人等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投资主体的权益比
例等情形的交易时,可以免于审计或者评估。
(4)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
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5)公司不得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
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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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等,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
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投资范围、投资额
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本条第(1)至(3)项的
规定。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7)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按照累计计算原则适用
本条第(1)至(3)项规定: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
系的其他关联人。
已按照本条第(1)至(3)项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算范围。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
股东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
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该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做出的有
关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关联交易按优先次序依照下列原则定价: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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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
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
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
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时,按照上述原则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内容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者确定的方法、付款方式等。
合同或协议签署后严格按约定内容办理收付款等结算手续,不得形成大股东资金
占用,不得侵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七)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 2023 年和 2024 年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发生额 2023 年发生额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1,288,195.75 53,721,366.22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785,850.00 757,558.65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9,291,552.06 6,657,720.00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22,116,942.95 102,569,506.84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4,568,228.31 3,802,8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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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81.13 -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77,374,931.41 439,639,719.08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598,855.95 3,193,694.14
天津首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4,808,285.29 27,540,466.00
天津首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 750,000.00
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151,619,434.00 215,116,886.67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13,670,781.81 121,400,910.06
唐山市曹妃甸区渤海幼儿园 接受服务/劳务 846,800.00 -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32,795,465.44 143,852,579.14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175,919.00 899,038.00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82,773,664.41 92,796,533.86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484,985,567.40 484,456,068.34
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首瀚鑫实业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75,346,945.52 365,061,060.71
唐山曹妃甸港联物流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75,377,372.23 224,986,462.57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 2,918,833.30
首钢前进机械厂北京检修分厂 采购商品 334,632.00 -
首钢前进机械厂北京检修分厂 接受服务/劳务 4,146,927.55 -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01,767,584.73 89,931,464.45
首钢技师学院 接受服务/劳务 35,940.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采购商品 3,746,222,472.24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25,630,737.97 281,362,511.82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资金使用费 - 910,228.06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0,185,182.30 4,971,874.94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使用费 28,585,314.85 63,104,733.91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资金使用费 297,381,188.15 363,628,875.86
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82,000.00 5,359,304.37
首钢工学院 接受服务/劳务 2,164,803.04 -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0,928,506.40 4,013,015.40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25,891.54 -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71,096.45 4,858,002.24
秦皇岛首秦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3,492.70 125,823.00
秦皇岛首钢赛车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318,380.56 377,358.48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1,430,951.60 56,458,113.41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53,315,031.75 134,396,914.04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5,871,506.40 119,255,741.87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082,113.00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6,046,732,690.95
迁安首信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33,775,034.42 126,551,235.38
迁安首实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1,999,368.69 3,473,060.09
迁安首实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320,781,211.14 318,627,092.0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023,904.40 -
迁安首钢兴矿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6,294,138.62 46,113,178.52
迁安首钢兴矿实业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8,959,243.65 -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84,459,011.39 212,020,342.56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01,096,902.84 78,504,799.60
迁安首钢迁钢宾馆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1,622,287.99 19,213,783.47
迁安市金苹果幼儿园 接受服务/劳务 1,220,180.00 -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33,905,912.72 26,093,417.36
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资金使用费 - 373,598.24
陇南市雄伟万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6,618,904.34 326,252,685.09
京西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34,907,834.40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1,328,301.89 2,384,905.66
吉林通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4,995,567.71 -
河北望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7,056,398.09 -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802,617.07 6,469,733.18
河北首钢京唐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4,056,799.60 -
河北首钢京唐机械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12,078,456.84 82,765,129.40
贵州贵钢钎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1,353,767.41 -
贵州贵钢钎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 8,011,169.36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330,236,658.72 287,392,610.41
渤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499,157.74 1,709,776.21
北京首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247,830.84 -
北京首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8,096,226.37 15,867,277.3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北京首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584,600.13 -
北京首颐矿山医院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45,714.50 2,417,059.93
北京首冶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9,916,891.43 41,114,852.17
北京首冶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37,200.00 -
北京首泰众鑫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79,382.56 14,541,804.30
北京首实新业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82,341.58 -
北京首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221,243.79
北京首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5,096.79 -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466,485.86 40,245,552.15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24,810,305.88 62,908,007.32
北京首建恒信劳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38,500.00 1,688,340.00
北京首建恒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62,468.15 861,565.70
北京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9,139,720.00 29,492,635.04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8,632,677.57 91,122,808.90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461,544,514.15 519,891,310.25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0,507,585.21 -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451,009.10 -
北京首钢云翔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481,668.00 698,000.00
北京首钢云翔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38,000.00 -
北京首钢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029,402.23 2,102,293.89
北京首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8,592,256.99 23,862,4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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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3,881,457.17 13,270,186.01
北京首钢一九一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369,132.70 -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9,056.60 -
北京首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898,650.40 2,907,210.97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45,483,757.06 448,730,252.54
北京首钢顺普金属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84,278.76
北京首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 2,497,949.85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3,395,822.69 107,170,200.97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59,478,005.70 65,472,431.39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29,372,599.18 378,556,717.00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97,625,946.05 92,165,010.94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48,038,198.98 47,977,497.24
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0,167,678.44 -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2,105,774.36 40,699,853.25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196,100,839.34
北京首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4,348,267.92 -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41,253,858.36 168,320,196.54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69,273,887.51 269,364,838.83
北京首钢华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79,245.28 -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37,106,152.62 353,875,163.94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794,043,258.71 430,370,0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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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富通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168,285.90 161,610.00
北京首钢富通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200,150.00 795,660.00
北京首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24,351.10 783,360.00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16,154,652.19 103,974,097.61
北京首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60,201.44 -
北京首奥置业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89,599.06 93,085.00
北京热力众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4,915,492.01 18,071,736.05
北京热力众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1,669,280.50 12,965,317.00
北京考克利尔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7,268,900.00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62,077,965.63 73,364,927.54
北京华夏首科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782,069.45 14,311,411.96
北京华夏首科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7,855,417.00 1,085,300.00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2,890,003.57 25,927,184.47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48,934,358.01 139,524,911.82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接受服务/劳务 - 512,567.00
北京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12,572,077.07 7,431,560.20
北京爱地地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79,245.28 -
安川首钢机器人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劳务 284,439.82 -
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发生额 2022 年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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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原料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燃料 33,925,140.63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 288,719.7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4,971,874.94 24,483,467.94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使用费 63,104,733.91 71,217,912.21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资金使用费 363,628,875.86 308,397,762.4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原料 3,890,862,501.6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动力能源 66,992,366.05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备品备件 62,655,062.81 5,484,172.0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生产服务 281,362,511.82 113,846,405.24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工程设备 1,427,460.00 1,904,158.0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资金使用费 910,228.06 2,210,553.86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出口费用 102,473,113.40 82,530,156.00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原料 6,657,720.00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燃料 - 96,591,728.29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96,393.44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燃料 6,501,547,316.63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能源 458,568,346.04 393,033,4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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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耐材炉料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 1,458,000.00
北京首钢耐材炉料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 6,000,851.01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548,842,653.85 473,493,304.04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35,407,572.28 26,646,250.93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5,292,280.97 -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802,524,280.03 704,479,068.44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3,630,225.01 3,642,954.04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65,472,431.39 51,120,800.84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98,773,465.58 94,449,984.15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4,766,510.38 4,742,161.45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302,133,356.71 314,726,062.22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13,606,491.82 6,119,863.00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217,757,953.54 164,940,165.69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77,516,317.08 56,830,246.32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105,629,947.66 108,341,720.51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69,364,838.83 269,594,626.52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26,087,727.28 33,623,091.14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 2,106,619.54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燃料 36,602,521.60 22,308,500.28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46,579,351.41 49,708,124.60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34,396,914.04 164,741,6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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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3,459,776.00 534,000.00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6,418,986.00 2,849,600.00
迁安首信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26,551,235.38 123,198,193.34
迁安首实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318,627,092.06 330,518,074.43
迁安首实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原料 3,473,060.09 -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15,910,347.80 16,770,235.00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77,276,252.02 74,615,037.69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4,509,802.74 6,099,531.07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228,547.58 688,292.46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原料 191,600,192.02 216,797,429.95
北京速力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 612,341.00
北京首冶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34,462,950.17 30,692,578.79
北京首冶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6,651,902.00 4,608,458.59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62,908,007.32 45,870,911.70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5,037,420.00 5,154,000.00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 5,962,127.57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35,208,132.15 9,790,200.00
北京首建恒信劳务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688,340.00 1,785,000.00
北京首建恒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861,565.70 573,207.00
北京首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3,862,457.96 25,701,356.25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16,500,348.33 13,777,316.00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337,374,815.61 197,970,778.6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424,371,608.45 475,003,098.49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5,998,467.72 664,296.23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73,364,927.54 67,493,491.20
北京华夏首科科技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6,797,312.96 3,781,380.33
北京华夏首科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7,514,099.00 -
北京华夏首科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085,300.00 86,000.00
北京首钢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生活服务 13,270,186.01 14,014,372.50
北京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9,492,635.04 44,258,026.72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原料 448,730,252.54 436,896,664.79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原料 368,906,926.36 350,495,042.52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92,165,010.94 53,344,775.21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9,649,790.64 8,312,204.20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119,255,741.87 128,141,883.61
烟台首钢矿业三维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 577,091.09
天津首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15,148,231.00 19,847,769.10
天津首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12,392,235.00 4,465,189.00
天津首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750,000.00 -
北京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6,919,560.20 7,529,528.15
北京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512,000.00 3,717,879.25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03,974,097.61 107,663,074.01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燃料 1,027,466,982.41 269,025,918.47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原料 996,216,356.3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能源 1,511,756,089.09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燃料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原料 8,375,359.37 3,610,282.21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121,400,910.06 152,523,150.26
北京首钢富通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备品备件 161,610.00 177,460.00
北京首钢富通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795,660.00 884,800.00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39,969,704.64 145,637,666.86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3,882,874.50 2,236,643.61
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首瀚鑫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365,061,060.71 386,060,741.11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 10,109,524.29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原料 3,802,885.87 348,504,685.37
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5,359,304.37 4,790,641.42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服务 45,415,792.24 32,202,238.47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2,561,705.00 3,124,511.85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 2,640,623.65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4,858,002.24 -
北京首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生活服务 2,497,949.85 5,463,312.46
北京首钢顺普金属有限公司 原料 84,278.76 1,157,199.12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39,524,911.82 132,716,435.9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21,935,504.47 2,588,730.00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3,991,680.00 -
北京首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 580,274.11
京西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原料 34,907,834.40 2,294,124.34
秦皇岛首秦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125,823.00 202,712.00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89,931,464.45 99,663,335.28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生活服务 92,796,533.86 103,510,367.58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899,038.00 2,092,860.00
迁安首钢迁钢宾馆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9,213,783.47 20,138,607.00
北京首钢云翔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备品备件 698,000.00 8,985,583.27
渤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生活服务 1,709,776.21 872,777.64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6,469,733.18 5,228,810.04
迁安首钢兴矿实业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46,113,178.52 46,730,677.66
北京热力众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18,071,736.05 21,599,664.94
北京热力众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2,965,317.00 11,997,608.00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87,392,610.41 355,036,509.27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53,721,366.22 61,667,449.21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757,558.65 810,772.36
北京首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1,221,243.79 255,912.13
北京首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辅助材料 15,867,277.30 11,422,545.2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朝阳首钢北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备品备件 - 9,600.00
唐山曹妃甸港联物流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24,986,462.57 179,731,432.37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484,456,068.34 476,275,284.06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3,193,694.14 3,093,058.92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原料 439,639,719.08 137,219.49
北京首泰众鑫科技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14,541,804.30 20,983,879.94
承德信通首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原料 - 180,923,753.72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原料 4,013,015.40 908,220.09
北京首钢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生活服务 2,102,293.89 1,477,352.85
安川首钢机器人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 141,500.00
秦皇岛首钢赛车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377,358.48 431,358.48
河北首钢京唐机械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82,765,129.40 37,269,512.82
北京首奥置业有限公司 生活服务 93,085.00 23,794.00
北京考克利尔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17,268,900.00 12,892,700.00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原料 - 1,509,854.85
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资金使用费 373,598.24 751,226.41
北京首新晋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资金使用费 - 21,900,000.00
秦皇岛首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生活服务 - 861,700.00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6,093,417.36 23,335,032.81
北京首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907,210.97 2,935,902.84
贵州贵钢钎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8,011,169.36 13,153,495.39
陇南市雄伟万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料 326,252,685.09 936,100,776.4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918,833.30 1,858,061.44
北京首颐矿山医院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417,059.93 3,486,466.50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生产服务 512,567.00 122,228.18
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 15,000.00
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 - 2,096,637.16
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原料 215,116,886.67 407,104,956.47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384,905.66 6,091,794.34
北京首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783,360.00 -
发行人 2023 年、2024 年发生的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发生额 2023 年发生额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469,442.54 31,972,247.14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707,547.18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541,476.54 410,849.06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526,909.36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93,883,566.35 478,621,811.95
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8,990,991.36
唐山唐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296,792.43 323,773.56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241,752,662.75 217,880,847.84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898,635,440.88 943,495,390.0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473,649.07 1,810,872.92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764,299.61 2,752,084.12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4,943.40 78,840.97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75,997.10 875,963.53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487,828.00 3,464,678.00
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首瀚鑫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901,199.61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25,634,904.90 26,643,362.94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9,987,723.76 201,233,402.01
首实丰扬国际物流服务(唐山曹妃甸)有
销售商品 133,392.42
限公司
首嘉环科(迁安)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537,359.42 30,817,502.60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603,773.57 707,547.16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25,803.89 10,970,355.00
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94,339.62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540,000.00 471,698.12
首钢气体唐山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565,714.29
首钢气体唐山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011,696.79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2,551,355.54 1,285,724.26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67,611,284.40 288,823,600.4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355,785.88 14,472,724.25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销售商品 36,861,568.21 20,810,677.4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54,462,908.49 139,149,431.21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86,950,667.04 105,646,555.72
首钢国际(德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76,442.62
首钢国际(奥地利)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25,758.99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212.37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46,853,666.16 1,587,159,531.37
山西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660,377.36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672,334.59 1,060,194.56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75,474,289.42 625,374,051.56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41,493.59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370,392.42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438,464.00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225,250,963.44 232,010,096.10
迁安首信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283.02
迁安首实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6,564,920.68 124,456,820.34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7,260,985.02 41,181,179.48
迁安首钢兴矿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0,010,613.04 30,81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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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17,591.89 256,293.58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11,299.32 2,302,743.68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373,781.62 34,105.09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1,732,219.41 53,780,564.67
浦项通钢(吉林)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801,088.43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6,347,477.97 228,910,735.54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481,351.85 372,689.61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9,683,694.75 116,566,374.25
河北首钢京唐机械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351,883.86
河北首钢京唐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1,736,098.99
河北神州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172,550.60
河北京冀工贸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690,630.50
贵州水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55,298.87 137,151.19
贵州六盘水盛鸿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956.76
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38,759.84 97,762.04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40,643,697.03 40,174,324.26
北京首融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5,206,601.90 18,339,265.07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2,343.39
北京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575,368.7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北京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218,330.14 1,436,870.97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550,274.26 1,469,843.53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4,622.19 86,227.79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4,683.10 510,865.44
北京首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797.45 1,625.67
北京首钢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351,796.99 270,031.08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5,578.30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75,471.70 66,037.74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3,424,269.41 22,136,396.88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95,372.60 126,600.27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7,178,070.22 132,914,533.68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37,735.85 99,056.60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332,439.45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875,654.04 420,015.67
北京首钢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2,754,311.93
北京首钢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931,819.43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823,579.82 642,905.16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2,257,843.34 20,885,495.47
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41,509.4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9,720.88 1,568,551.19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2,336,980.86 619,316,750.16
北京首钢华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801,517.78 6,302,931.53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252,641.51 28,301.89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5,062,599.00
北京首钢城运控股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8,274,993.89 218,448,717.31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868,192.00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368,614.55 310,939.94
北京热力众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166.98 12,974.53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739,758.21 198,165.14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7,958.60 1,536,753.62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劳务 109,794.07 238,634.36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7,753.24 34,272.49
北京北冶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09,569.03 1,714,757.18
发行人 2022 年、2023 年发生的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122,756,957.25 233,378,200.0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6,392,473.96 16,202,255.66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钢材 576,096.86 2,076,407.04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原燃材料 19,618,852.83 11,262,064.6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动力能源 615,727.71 127,160.6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生产服务 14,472,724.25 15,600,062.87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05,646,555.72 130,624,439.00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能源 233,075,163.68 247,263,882.72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 钢材 288,823,600.47 535,645,904.62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285,724.26 1,136,801.76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5,179,677.62 3,264,125.51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钢材 15,705,817.85 9,098,035.59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642,905.16 1,985,086.15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132,914,533.68 109,972,645.95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26,600.27 80,800.83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钢材 615,820,168.93 613,930,630.06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3,496,581.23 3,913,938.59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568,551.19 1,604,228.13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4,263,420.65 3,676,369.55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17,872,976.23 21,241,039.12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515,191.79 473,569.14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能源 943,495,390.00 707,298,397.35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242,927,266.39 221,751,315.34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原料 - 1,041,626.43
北京北冶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钢坯 1,714,757.18 8,300,691.98
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41,509.43 -
北京首钢华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6,302,931.53 6,901,691.83
北京首钢华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 118,539.00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钢材 4,424.78 3,649,548.62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306,515.16 359,523.37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868,192.00 1,872,706.78
迁安首实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钢材 124,456,820.34 102,754,677.80
北京首融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钢材 18,339,265.07 41,264,142.20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66,729,964.35 167,597,204.04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134,503,437.66 139,527,704.49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9,024,124.84 28,288,337.62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8,301.89 1,342,075.48
北京首钢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841,013.59 40,394,334.29
北京首钢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能源 1,090,805.84 1,445,681.43
北京首钢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2,754,311.93 2,754,311.93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420,015.67 9,394.34
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首瀚鑫实业有限公司 钢材 7,901,199.61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624,127,356.87 579,784,184.94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1,246,694.69 541,746.35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060,194.56 653,463.03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56,293.58 221,876.15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钢材 2,302,743.68 3,027,566.84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2,013,000.88 1,720,010.15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739,083.24 1,253,595.05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810,872.92 1,736,728.31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京唐石业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 55,369.38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855,939.30 906,051.87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78,840.97 14,716.98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20,024.23 -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86,227.79 23,403.49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469,843.53 1,045,424.53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118,774,891.36 123,024,177.15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 2,142,857.14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98,165.14 198,165.14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1,536,753.62 990,792.19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410,849.06 283,018.87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 2,764,398.78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99,056.60 -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5,578.30 54,194.35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6,370,392.42 -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41,493.59 -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10,970,355.00 -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707,547.16 141,509.43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3,464,678.00 3,778,635.00
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8,990,991.36 11,275,389.73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钢材 228,910,735.54 432,375,321.23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钢材 1,587,159,531.37 1,935,625,780.26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12.37 7,346,687.79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钢材 478,621,811.95 27,569,222.18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22,655,171.59 22,884,203.10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18,526,007.89 36,514,508.74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48,418.37 248,418.37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34,272.49 24,442.68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38,634.36 19,625.66
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97,762.04 129,836.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北京首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1,625.67 1,430.47
大厂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钢材 - 1,547,925.87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40,174,324.26 50,495,018.05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25,430.60 32,357.74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钢材 31,946,816.54 65,202,291.10
迁安首钢兴矿实业有限公司 钢材 30,810,804.11 35,007,815.91
首钢气体唐山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565,714.29 235,714.29
北京首钢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能源 270,031.08 524,090.49
北京京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钢材 - 64,207,092.86
贵州六盘水盛鸿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 65,725.38
贵州水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137,151.19 157,558.15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兴源开发投资有限
生产服务 - 26,335.85
责任公司
河北京冀工贸有限公司 钢材 4,690,630.50 8,578,020.68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22,281,604.59 2,194,885.15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31,498,960.08 901,796.43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34,105.09 -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372,689.61 327,224.25
首嘉环科(迁安)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30,939,313.95 26,345,440.31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2,343.39 -
北京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 动力能源 1,436,870.97 1,160,424.21
北京热力众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12,974.53 8,962.26
北京首钢朗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服务 - 727,265.93
唐山唐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323,773.56 3,323,611.75
北京首钢城运控股有限公司 钢材 218,448,717.31 -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510,865.44 -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服务 471,698.12 -
①公司出租
单位:元
租赁资产 2024 年确认的租 2023 年确认的租 2022 年确认的租
承租方名称
种类 赁收益 赁收益 赁收益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 土地使用
限责任公司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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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铁合金有 土地使用
限公司 权
迁安首嘉建材有限 土地使用
公司 权
首嘉环科(迁安)有 土地使用
限公司 权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 土地使用
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权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 房屋及建
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筑物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 土地使用
公司 权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 房屋及建
公司 筑物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
设备 4,120,717.52 - -
公司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 土地使用
型建材有限公司 权
北京首钢朗泽科技 土地使用
股份有限公司 权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 房屋及建
技有限公司 筑物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 土地使用
技有限公司 权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 房屋及建
公司 筑物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 土地使用
公司 权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 房屋及建
有限公司 筑物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 土地使用
有限公司 权
首钢气体唐山有限 土地使用
公司 权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 房屋及建
有限公司 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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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钢京唐机械 土地使用
有限公司 权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 房屋及建
输有限公司 筑物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 房屋及建
公司 筑物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 房屋及建
有限公司 筑物
单位:元
租赁资产种 2024 年应支付的 2023 年应支付的 2022 年应支付的
出租方名称
类 租赁款项 租赁款项 租赁款项
北京首钢建设投资 房屋及建筑
有限公司 物
房屋及建筑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0,326,821.27 25,987,077.88 2,856,131.74
物
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 年增加 2023 年增加 2022 年增加
北京首钢建设投
房屋及建筑物 - - -
资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有限公
房屋及建筑物 - 363,355,681.31 -
司
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单位:元
租赁资 2024 年利息支 2023 年利息支 2022 年利息支
出租方名称
产种类 出 出 出
房屋及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16,262,346.43 17,135,143.96 1,470,426.80
建筑物
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 房屋及
司 建筑物
①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经履行完毕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34,650,000.00 2024/7/18 2025/6/27 否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42,000,000.00 2024/7/29 2025/5/27 否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8,750,000.00 2024/7/29 2025/4/29 否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11,375,000.00 2024/8/29 2025/4/30 否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22,750,000.00 2024/8/27 2025/6/27 否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23,782,500.00 2024/9/26 2025/11/20 否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9,040,000.00 2024/8/14 2025/5/28 否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4,672,000.00 2024/11/6 2025/6/27 否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是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已经履行
完毕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4,383,112,236.10 2024 年 04 月 11 日 2027 年 09 月 10 日 否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8,007,088,888.89 2019 年 09 月 06 日 2031 年 09 月 06 日 否
单位:元
提供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首钢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
首钢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
首钢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发生额 2023 年发生额 2022 年发生额
首钢集团有限公
购买球烧业务 - - 1,300,325,799.36
司矿业公司
北京首钢特殊钢 出售中泓碳素股
- 221,871,680.02 -
有限公司 权及债权
河北首朗新能源
购买房屋构筑物 - 49,809,259.88 -
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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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24 年关键管理人员 12 人,2023 年关键管理人员 21 人,2022 年关
键管理人员 21 人,支付薪酬情况见下表:
项目 2024 年发生额 2023 年发生额 2022 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904.76 万元 645.73 万元 866.81 万元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 年末余额 2023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华夏银行股
银行存款 303,560.72 1,453,039.82
份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财
银行存款 8,719,840,096.56 9,128,608,670.91
务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国
应收账款 际工程技术 218,800.00 218800 354,540.00 259370.68
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华
应收账款 夏工程技术 1,748,412.19 1717315.7 1,748,412.19 1245897.88
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机
应收账款 23,488.99 839.7 53,000.00 1887.51
电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建
应收账款 设集团有限 475,998.30 17016.22
公司
北京首钢自
应收账款 动化信息技 944,350.00 33759.08 1,285,250.00 45945.74
术有限公司
北京首科兴
应收账款 业工程技术 400,000.00 298885.25
有限公司
北京首泰众
应收账款 鑫科技有限 27,830.00 27830 27,830.00 27830
公司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广州京海航
应收账款 9,366,559.81 351246.83 7,594,241.02 270354.98
运有限公司
京唐港首钢
应收账款 码头有限公 30,209.98 1132.88 30,209.98 1079.96
司
迁安金隅首
应收账款 钢环保科技 4,005,181.19 150194.65 4,354.00 155.65
有限公司
迁安首钢兴
应收账款 矿实业有限 6,019,653.84 225737.56 8,776,606.90 313750.41
公司
迁安首嘉建
应收账款 50,121,363.06 9911867.96 50,221,363.06 1795337.69
材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有
应收账款 65,878,263.48 2470440.8
限公司
首钢集团有
应收账款 限公司矿业 2,737.00 97.84
公司
首钢凯西钢
应收账款 257,916,240.63 9671882.18 264,947,857.43 9471484.77
铁有限公司
唐山曹妃甸
应收账款 盾石新型建 1,185,255.36 42195.09
材有限公司
唐山曹妃甸
应收账款 首实实业有 205,233.72 7336.79
限公司
唐山唐曹铁
应收账款 路有限责任 4,180,828.46 1081802.52 3,866,228.46 138211.81
公司
通化钢铁股
应收账款 982,500.00 56928.94 382,500.00 13673.79
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安源
预付款项 汽车运输有 3,092,836.70
限公司
北京首钢国
预付款项 际工程技术 8,894,098.32
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北京首钢华
预付款项 夏工程技术 250,000.00
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物
预付款项 资贸易有限 4,800.00
公司
首钢集团有
预付款项 1,047,698,624.39 959,767,074.26
限公司
首钢长治钢
预付款项 7,609.04
铁有限公司
唐山曹妃甸
预付款项 实业港务有 268,987.95
限公司
天津物产首
钢钢材加工
预付款项 3,736,059.53 2,045,860.74
配送有限公
司
通化钢铁股
预付款项 87,647.33 15,507,934.68
份有限公司
中国首钢国
预付款项 际贸易工程 24,419,172.91
有限公司
唐山曹妃甸
预付款项 港联物流有 378,259,396.89 312,574,923.41
限公司
河北京冀工
应收股利 2,407,634.67
贸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特
其他流动
殊钢有限公 109,717,639.69
资产
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 年末余额 2023 年末余额
合同负债 北京北冶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261,019.10 62,368.53
合同负债 北京华夏首科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50,848.96
合同负债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452,091.57 248,913.4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合同负债 北京热力众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50,000.00
合同负债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425,606.35 53,217.02
合同负债 北京首钢城运控股有限公司 4,808.33
合同负债 北京首钢华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3,004.34 2,081,061.25
合同负债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2,230,862.06 17,532,836.64
合同负债 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69,810.40 69,810.40
合同负债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0,843.80 129,036.27
合同负债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427.43 203,221.14
合同负债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1,401,649.28 1,378,893.98
合同负债 北京首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7,356.29
合同负债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88,861.00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
合同负债 50,000.00 50,000.00
司
合同负债 北京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 246,993.08 249,169.44
合同负债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合同负债 北京首融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89,234.60 4,246,745.24
合同负债 北京首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8,437.91 58,437.91
合同负债 朝阳首钢北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14.02 114.02
合同负债 大厂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2,477.96 2,503.67
合同负债 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52,093.30
合同负债 河北首钢京唐机械有限公司 956,877.03
合同负债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198,866.82 26,158,105.48
合同负债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11,049,301.09 3,069,243.35
合同负债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52,503.72
合同负债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117,592.36 17,453.73
合同负债 迁安首实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7,143,130.35 2,145,700.29
合同负债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2,094,081.27 1,329,141.87
合同负债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1,488,091.21
合同负债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120,830,496.13 173,809,379.60
合同负债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0.73 474,597.5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合同负债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 836,655.17 9,932.40
合同负债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赛德建设有限公司 805.61 805.61
合同负债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33,498.85
合同负债 首嘉环科(迁安)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合同负债 苏州通钢舜业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2,046.68
合同负债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901,702.18 1,901,702.22
合同负债 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首瀚鑫实业有限公司 173,402.08 173,402.08
合同负债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374,110.96
合同负债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10,163.92
合同负债 天津首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169.19 169.19
合同负债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713,289.62 1,999,256.25
合同负债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492,189.42 2,026,489.96
应付账款 北京爱地地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33,839.61 251,381.00
应付账款 北京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403,966.04 6,158,477.69
应付账款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3,385,068.76 3,337,370.93
应付账款 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6,867,543.57 22,330,278.82
应付账款 北京华夏首科科技有限公司 5,120,620.28 7,672,411.53
应付账款 北京金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3,588,996.27 20,439,879.74
应付账款 北京考克利尔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69,407.00 3,842,825.00
应付账款 北京热力众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14,120,948.61 15,751,115.32
应付账款 北京首奥置业有限公司 3,500.00 27,360.00
应付账款 北京首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1,658,353.65 2,280,758.30
应付账款 北京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23,321,622.83 21,962,155.16
应付账款 北京首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23,694.50 354,240.00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富通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624,629.15 259,255.15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29,301,810.06 92,902,894.43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09,886.20 1,109,886.20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104,160,716.15 119,512,621.21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62,936.0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21,533,801.62 759,749,400.49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6,775,914.30 10,935,689.65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269,575,785.95 258,149,223.68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82,934,996.84 71,674,494.52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7,093,147.98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148,307,154.23 141,480,547.64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一九一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8,178.00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1,691,528.74 1,302,386.27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3,877,418.59 14,095,207.11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39,144.42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云翔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09,009.84 1,341,229.23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
应付账款 34,942,367.07 47,067,143.46
司
应付账款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12,263,659.30 214,716,103.28
应付账款 北京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 10,622,449.84 10,670,314.99
应付账款 北京首建恒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48,547.78 1,080,783.29
应付账款 北京首建设备维修有限公司 33,808,081.56 29,907,449.12
应付账款 北京首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16,002.60 326,107.50
应付账款 北京首泰众鑫科技有限公司 7,245,908.61 10,432,612.75
应付账款 北京首特钢远东镁合金制品有限公司 200,408.00
应付账款 北京首冶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16,952,367.68 14,752,752.88
应付账款 北京首颐矿山医院有限公司 2,026,078.28 2,340,923.44
应付账款 北京首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6,503,781.48 8,789,176.18
应付账款 北京首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2,579,766.92
应付账款 北京速力科技有限公司 41,204.30 174,438.35
应付账款 北京兴业达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60.00 757,903.49
应付账款 渤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150,656.00 435,200.00
应付账款 朝阳首钢北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7,685.09 377,6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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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大厂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229,900.00
应付账款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 126,109,802.19 119,729,190.80
应付账款 贵州贵钢钎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3,941,759.44
应付账款 河北首钢京唐机械有限公司 65,688,474.64 22,699,470.87
应付账款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360,620.81 1,428,942.18
应付账款 河北望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3,063,047.06
应付账款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 1,264,000.00 2,177,836.25
应付账款 京西首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498,453.26 926,863.54
应付账款 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1,745,477.20
应付账款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452,895.26 5,848,743.70
应付账款 迁安市金苹果幼儿园 191,140.00
应付账款 迁安首钢迁钢宾馆有限公司 5,594,368.36 10,105,306.58
应付账款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65,900,052.41 88,296,034.17
应付账款 迁安首钢兴矿实业有限公司 8,358,053.59 11,977,326.09
应付账款 迁安首实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144,973,788.17 156,728,118.14
应付账款 迁安首信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2,314,179.60 22,896,773.32
应付账款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7,880,864.14 348,423,301.67
应付账款 秦皇岛市首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51,686,325.60 54,520,129.50
应付账款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2,393.10 75,135,460.40
应付账款 秦皇岛首秦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75,377.84 75,377.84
应付账款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2,043,123.06 13,995,879.69
应付账款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4,424.21 991,395.09
应付账款 首钢地质勘查院地质研究所 1,635,972.59
应付账款 首钢工学院 233,360.00
应付账款 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216,050.02
应付账款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196,862,230.95 617,236,361.47
应付账款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应付账款 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84,110,874.57
应付账款 首钢前进机械厂北京检修分厂 883,4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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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首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2,710.99 4,360.34
应付账款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4,005,442.23
应付账款 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首瀚鑫实业有限公司 174,818,061.95 161,334,340.20
应付账款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46,750,099.16 38,098,492.55
应付账款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12,355,520.39
应付账款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52,639,317.78 57,113,565.06
应付账款 唐山市曹妃甸区渤海幼儿园 115,800.00
应付账款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应付账款 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79,331,760.37 160,584,083.43
应付账款 天津首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11,025,530.48 10,175,030.28
应付账款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113,014.49 183,740.76
应付账款 烟台首钢矿业三维有限公司 93,301.72
应付账款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704,244,193.18 686,572,104.40
应付账款 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3,263,175.23 15,920,554.74
其他应付款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450,000.00 3,450,000.00
其他应付款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1,123,099.67
其他应付款 北京首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114,347.23
其他应付款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 507,751.46 357,800.00
其他应付款 河北神州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河北首钢京唐机械有限公司 2,776,577.52 2,776,577.52
其他应付款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536,392.00
其他应付款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56,231,261.81 56,517,064.49
首实丰扬国际物流服务(唐山曹妃甸)有
其他应付款 100,000.00
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3,865,587.23
其他应付款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4,450,973.55 4,450,973.55
其他应付款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京唐石业有限公司 2,910,814.91 2,910,814.91
其他应付款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118,420.11
其他流动负 1,147,263,122.
首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01,812,816.77
债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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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 2,364,112,304. 3,899,674,951.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负债 97 80
九、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
额为 15,701.9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12%,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29%。截
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表 5-40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与
被担保人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类型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
首钢股份 首钢(青岛) 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 钢业有限公司 保证
首钢股份 首钢(青岛) 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 钢业有限公司 保证
首钢股份 首钢(青岛) 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 钢业有限公司 保证
首钢股份 首钢(青岛) 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 钢业有限公司 保证
首钢股份 首钢(青岛) 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 钢业有限公司 保证
首钢股份 首钢(青岛) 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 钢业有限公司 保证
首钢股份 宁波首钢浙金 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 钢材有限公司 保证
首钢股份 宁波首钢浙金 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 钢材有限公司 保证
合计 15,701.95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本期发行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未决
诉讼或仲裁。发行人不存在未结或可预见的、对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具有重大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涉及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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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亦不存在未完结的对本期发行公司债券
具有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处罚。
(三)重大承诺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权利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 7,989.88 万元,占同期末公
司合并口径总资产的 0.06%,占同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0.15%。具体情况如下:
表 5-41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权利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受限金额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989.88 冻结 各类保证金、定期存款
合计 7,989.88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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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表 6-1 发行人历史主体评级情况
主体信用 较前次变动的
评级时间 评级展望 评级公司
等级 主要原因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
公司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
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主体评级结果与前次主体评级结果不存在差异。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通过对发行人及拟发行的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
券(第一期)””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AAA 等级的定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
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公司钢铁产品聚焦高端板材,生产装备技术水平先进、数字化水平较高,参
与制定国内外行业标准制定,多项产品实现国内外首发,电工钢、汽车板、镀锡
(铬)板三大战略产品产量保持增长,技术实力及市场竞争力极强;
公司是国内首家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已制定“首钢股份低碳行
动规划”,近年保持河北省环保绩效评价“A 级”,被评为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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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示范企业、钢铁行业绿色发展标杆企业等,绿色低碳水平领先;
公司形成以营销中心为核心、5 家区域性钢贸子公司和 11 家加工中心组合
的营销管理网络,钢材产品应用于国家重点工程,电工钢产品对全球销量前 10
新能源汽车企业全覆盖,战略及重点产品占比逐年提高,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首钢集团铁矿石储量丰富,作为首钢集团国内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
整合的唯一平台,公司铁矿石主要采购自首钢集团,并与大型煤炭企业签订长期
合作协议,主要原燃料供应稳定;
首钢集团综合实力极强,公司是首钢集团钢铁板块的核心运营主体,并受托
向首钢集团其他钢铁、部分铁矿石及物流贸易等 14 家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在产
业链协同、融资授信等方面得到股东及相关各方的支持。
受钢铁行业景气度下行影响,公司钢材销售均价和营业收入逐年下降,叠加
上游原燃料价格相对坚挺,公司毛利率呈下滑趋势;
公司存货及固定资产规模较大,全部债务以短期债务为主,存在一定集中偿
付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东方金诚将在“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为“该
债项”)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持续关注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受评主体”)和该债项相关的、可能影响其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实施跟踪评
级。东方金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不再承担对该债项的跟踪评级义务。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
东方金诚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
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该债项信用等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在该债项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信用评级的事项时,委托方或受
评主体等相关方应及时告知东方金诚,并提供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就相关事项
进行分析,视情况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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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诚将有权视情况采取延迟披露跟踪评级结果、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公告
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
约定向相关单位报送或披露,在该债项交易场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
(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
场所网站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渠道获
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能力较强。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获得的授信总额 849.65
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 409.19 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440.46 亿元。明细如下:
表 6-2: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主要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金融机构 授信金额 已使用授信 未使用授信
财务公司 298.37 148.11 150.26
北 京 银 行 15.71 0.71 15.00
工商银行 92.20 50.70 41.50
建设银行 173.22 124.33 48.89
交通银行 20.00 16.00 4.00
宁波银行 10.00 10.00
农商银行 33.60 23.35 10.25
农业银行 58.40 12.82 45.58
浦发银行 30.00 30.00
邮储银行 15.00 15.00
招商银行 10.00 10.00
中国银行 71.15 33.17 37.98
中信银行 22.00 22.00
总计 849.65 409.19 440.46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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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合并口径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及其存续情况
表 6-3 2022 年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及其存续情况
单位:亿元,%,年
回售 债券 发行 债券 存续及偿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利率 募集资金用途
日期 期限 规模 余额 还情况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 7 亿元,发
SCP003
有息债务。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 3 亿元,发
SCP002
有息债务。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
SCP001
有息债务。
创票据) 有息债务。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
SCP002
有息债务 20 首迁 01。
SCP001 行人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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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 债券 发行 债券 存续及偿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方式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利率 募集资金用途
日期 期限 规模 余额 还情况
及其下属子公司有息债务。
创票据) 有息债务。
发行人本期发行的 10 亿元超短期融资
SCP001
有息债务。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70.00 0.00
公司债券小计 0.00 0.00
合计 7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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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合并口径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含境外)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获注册/备案尚未
发行的债券情况如下:
表 6-4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批文额 剩余可
主体名称 获取批文场所 债券产品类型 募集资金用途 批文到期日
度 用额度
偿还有息债务、
北京首钢股 深圳证券交易 补充流动资金、
储架公司债 100.00 100.00 2026-09-04
份有限公司 所 项目建设等合法
合规用途。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末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债
券。
(六)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失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曾出现严
重违约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和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其它失信单位情况。
(七)本期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
的比例
按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 亿元测算,本期发行后公司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含可续期公司债券)余额合计 5 亿元,占发行人 2024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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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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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税项
本期债券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节税务分析是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
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节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执行。
本节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
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根据 36 号文附件《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
利息收入及金融商品转让收入,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公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当期应收取的公司债券利
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但对本期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
《中
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
署日,投资者买卖、继承或赠予公司债券时所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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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
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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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与勤勉的责任,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发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情况如下: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
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
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
格。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内幕信息保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当披露的公司信息
在公开披露前为内幕信息。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
开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的人员,任何知晓公司内幕信息的人
员均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均有在公司正式对外披露内幕信息之前绝对保密
的责任。
公司所有记载内幕信息的资料、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
意让他人查阅、翻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其他登记备案材料,自记录之
日起至少保存十年,并随时提供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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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文稿的起草。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未按规
定披露前,不得写在各种可以公开阅读的文件和汇报材料上,包括公司内部公开
的文件和汇报材料上。
内幕信息一旦泄露,董事会秘书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
告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的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部门,并履行下列
职责:
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的披露工作;
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
的职责
董事会对信息披露负有直接责任,未经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成
员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向股东和媒体发布、披露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对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有关
高管人员行使的对资金、资产运用、重大合同的签订等事项和其他公司重要信息,
应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通告,由其代表公司履行法定信息披露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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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
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
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
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
处理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
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公司各部门的职责:
披露工作及公告文稿的拟定。
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擅自发布信息的,或
由于披露内容不及时、不准确而被监管机构查处的,或由于公司信息披露失误给
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
政处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定期报告工作有关的人员因违反相
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定期报
告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及业绩预告修正等信息
披露重大差错时,公司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
露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董事会秘书依据收到的资料、文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组织
相关部门编制信息披露文件,报证券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备案后,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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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闭会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披露事项董事会秘书应报请董事长批准。
有关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披露事项应取得独立董事书面意见。董事会秘书应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作出决议后第一时间内,将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及
相关文件报送深交所,并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
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子公司应当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分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登记、报告及管理制度,明确
企业内部信息披露、报告与保密义务,以保证首钢股份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及时向公司报
告重大业务事件、重大财务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子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工作体系,明确工作体系负责人,指定信息披露专
员,并将其通讯方式等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备案。信息披露专员负责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资料的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
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三、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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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
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
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四、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业
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五、绿色公司债券特殊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于定期报告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领域、绿色项目进
展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效益等。
存续期内,发行人将按照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出具
的评估认证报告,对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的绿色项目进展及其环境效益(碳中和绿
色公司债券应当含碳减排情况)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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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 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
(一)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发生合并、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
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救济措施
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
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之一,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
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a.在 30 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b.在 30 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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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
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
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
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
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
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
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4)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如有)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
要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
人要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本次债券构成上述第(5)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
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
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
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
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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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
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
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如
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如下方式解决争议:应当向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
所在地在上海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次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
议,不同文本对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
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规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保
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本公司办公场所。投
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
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
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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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本节内容中,“本规则”指《北京首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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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
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结合本期债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
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等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终止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
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
组成。
债券上市/挂牌期间,前述持有人范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
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视为
同意并接受本规则相关约定,并受本规则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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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
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
约定。
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的确定、决议的合法性及其效力等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相关会务费用,除债券持有
人作为召集人的外,应由发行人承担。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其他协议
另有约定的除外。
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
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
行授权。
议方式进行决策:
(一)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二)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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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
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四)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
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
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
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合
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的;
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五)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第一节 会议的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符合本规则约
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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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 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书面形式申
请,要求延期召开的,受托管理人有权同意;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在上述 15 个
交易日内,征得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 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同
意延期召开会议的,可以延期召开会议。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人(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
合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
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
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
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书面申请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一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
工作。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
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
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第二节 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具有明确并
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
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
书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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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
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
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提
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
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一)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
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
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二)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
授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
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
意见行事。
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
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本规则第 3.2.1 条的约定,且同次持有人会议拟
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
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 4.2.6 条的约定进
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决程
序及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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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三节 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
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
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 2 个交易日披露召
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
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
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
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
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
计票方式等信息。
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及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
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管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
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本规则第 3.3.1 条的约定。
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或本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
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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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召集人会前沟通,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
本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
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意见
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最大可
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
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一)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二)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三)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
或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第一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
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
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规则第 3.1.3 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
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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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
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
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
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
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
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
相关安排。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
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
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
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
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一)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二)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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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
他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
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
(四)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第二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一)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二)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三)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四)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
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
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
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
持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
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
中止或无法形成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
方式,并及时公告。
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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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债
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第三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之一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方可生效:
(一)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券清偿义务;
(二)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
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三)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债券应
付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四)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五)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
价值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六)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现本款第(一)
至(五)项目的;
(七)拟修改本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
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
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本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召开最低要求的,
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一
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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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或者推进、落实,但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债券持有人会
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本规
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
请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
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
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
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
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
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
地点(如有);
(二)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
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议程;
(四)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
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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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
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五)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六)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
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
关系终止后的 5 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
理人不得拒绝。
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
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三)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其进行回复。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
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
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
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
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
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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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
勉履行相应义务。
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作出授
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
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
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本规则第 4.1.7 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
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
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
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
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
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第一节 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权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
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
行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
债券余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仅
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
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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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
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
见证律师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第二节 简化程序
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
定:
(一)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
的;
(二)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
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的;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
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四)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已明确约定相关
不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
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五)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沟通
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如为第 4.3.2 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
同意议案内容的;
(六)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
计算)不超过 4 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公告说明关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
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 5 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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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
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
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
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规
则第 4.3.2 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本规则第四章、第
五章的约定执行。
充的规则与本规则共同构成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的约定。
以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约定存在不一致或
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以外,均以本规则的
约定为准。
因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纠纷,应当向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在上海地
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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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本次公司债
券视作同意《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证券”或“受托管
理人”)接受全体持有人的委托,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同意聘任
光大证券,并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法定代表人:邱银富
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鉴于:
乙方愿意接受聘任并接受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委托;
购或持有本次债券将被视为接受本协议,并同意委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受托管理人。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聘任及委托事 宜,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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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本次债券”或“债券”:发行人拟发行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
人民币(以主管机关注册的发行规模为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采用分期发行的本次债券中的每一期。
“工作日”: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发行而编制并向投资者披露的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或“登记持有人”:在有关登记托管机构的托管名册或者合格证
券账户上登记的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
得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
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或“甲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或“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本协议以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法律法规”:适用的具有约束力的宪法性规定、条约、公约、法律、行政法
规、条例、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定、通知、准则、证券交易所规则、行业
自律协会规则、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受托管理事项
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乙方的监督。乙方接受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托管理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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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的其他情形期 间,乙方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自律 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
规则)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行使权
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
法律后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个别债券持有人在受托管理 人履行相关职
责前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明示自行行使相关权利的,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履职行为
不对其产生约束力。乙方若接受个别债券持有人单独主张权利的,在代为履行其
权利主张时,不得与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内容发生冲突。
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募集说明书、本协议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另有约
定的除外。
本次债券,即视为同意乙方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
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本协议之约束。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并及时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提供至乙方。
的利息和本金。
甲方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乙方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甲方不得在专项账户中将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其他债券募集资金
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并确保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专项账户不得用于接收、存储、划转其他资金。
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甲方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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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约定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
他特定项目的,甲方应当确保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保证项
目顺利实施。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核查要求,【每季度】及时向乙方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及其他相关账户(若涉及)的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
流程等资料。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
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
他特定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此外,甲
方还应当【每季度】向乙方提供项目进度的相关资料(如项目进度证明、现场项目建
设照片等),并说明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募集资金
是否未按预期投入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进度
存在较大差异 。存续期内项目建设进度与约定预期存在较大差 异,导致对
募集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计划产生实质影响的,甲方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甲方应当【每季度】说明募投项目收益与来源、项目收益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相关资产或收益是否存 在受限及其他 可能影响募投项目运营收益的情形,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项目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甲方应当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基金出资的,甲方应提供出资或投资进度的相关
证明文件(如出资或投资证明、基金股权或份额证明等),基金股权或份额及受
限情况说明、基金收益及受限情况说明等资料文件等。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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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
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
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次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
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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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募投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
计划,或者导致项目预期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八)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乙
方作出书面说明,配合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
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甲
方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甲
方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
义务并向债券投资者披 露相关安排。
(一)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
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二)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应当及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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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告知乙方;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及时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事件;
(五)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偿债保障措施,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
措施。
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为:
(一)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发生合并、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20%以上、分立、被
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事项的,发行人将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节“二、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救济措施
第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次债券30%以
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之一,争
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a.在30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b.在30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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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通知乙方和债券持有人。
本次债券后续偿债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偿付及其安排、全部偿付措施及
其实现期限、由增信主体(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重组或者破产
的安排。
甲方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
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 申请处置抵质 押物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
要的协助。
约风险处置,或聘请的专业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说明聘请或变
更的合理性。该等专业机构与受托管理人的工作职责应当明确区分,不得干扰受托
管理人正常履职,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聘请行为应符合法律法
规关于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相关要求,不应存在以各种形式进行利益输送、
商业贿赂等行为。
其中,并及时向乙方告知有关信息。
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当指定专人【计财部
徐晓春、0315-7708625】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
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行的
各项义务。
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甲方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和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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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权、提起诉讼或仲
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
担。甲方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可由债券持有人进行垫付,垫付方有权向甲
方进行追偿。
如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
并书面告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
对甲方履行 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乙方
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按照【每季度】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
登记信息,按照【每季度】查询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
息披露的要求。乙方应核查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甲方定期报告的书面
确认意见签署情况。
信用风险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偿债保障措
施的有效性与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一)就本协议第3.7条约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增信主体的内部有权机构
的决策会议,或获取相关会议纪要;
(二)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三)
每年调取甲方、增信主体银行征信记录;
(四)按照交易所对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甲方和增信主体进行
现场检查;
(五)每年约见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进行谈话;
(六)每年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七)
每年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甲方及增信主体的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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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八)每年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
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乙方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甲方与增信主体进行核查。涉
及增信主体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
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甲方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乙方应当监督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是否存在与
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的情形,并监督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是否
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
金除外。在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若发现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存在资金混同存放的,乙方应当督促甲方进行整改和纠正。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 募集说明书约 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
除外。
乙方应当【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
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核查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 次 债券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乙方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
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本 次 债券 募 集 资 金 用于 固 定 资 产 投资 项 目 或 者 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等
其他特定项目的,乙方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
票、转账凭证。此外,乙方还应当【每季度】核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否
与项目进度相匹配,项目运营效益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是否未按预
期投入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或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
进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产生收益是否符合预期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募
投项目运营收益的事项。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乙方应当督促甲方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乙方应当至少每年对
项目建设进展及运营情况开展一次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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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次 债券 募 集 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乙方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
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乙方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
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或投资进度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出资或投资证明、基金股权或
份额证明等),基金股权或份额及受限情况说明、基金收益及受限情况说明等资
料文件等。
募集资金使用存在变更的,乙方应当核查募集资金变更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
要求、募集说明书约定和甲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流程,并核查甲方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乙方发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的,应督促甲方进行整改,并披露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议规则全文,并应当通过证监会、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向债券投资者披露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的重
大事项。
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按规定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内,乙方应当问询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要求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解释说明,提供相关
证据、文件和资料,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向市场公告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乙方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
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的实施。
能力和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督导甲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乙方应当关注甲方的信息
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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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 影响,并按照 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督促甲方等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或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甲 方追加 担 保或其 他 偿债保 障措 施的费 用应由 甲方 承 担, 如甲 方 拒
绝 承 担 ,则债 券 持有人 应当 先行 支付 相关费 用,并可 就先行支 付的费用
向 甲 方 进行追 偿 ,乙方 无义 务垫 付任 何费用。
者诉讼事务。
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 保的权利证明 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
效期内妥善保管。
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乙方应按照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滚动摸排兑付
风险。
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 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甲方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
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息的,乙方可以
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
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乙方要求甲方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导致
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乙方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
甲 方追加 担 保或其 他 偿债保 障措 施的费 用应由 甲方 承 担, 如甲 方 拒
绝 承 担 ,则债 券 持有人 应当 先行 支付 相关费 用,并可 就先行支 付的费用
向 甲 方 进行追 偿 ,乙方 无义 务垫 付任 何费用。
有人的委托参加金融机 构债权人委员 会会议,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
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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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
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
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本次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二十年。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履
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
募集说明书中,甲方履行投资者保护条款相关约定的保障机制内容具体如下:
(一)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发生合并、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20%以上、分立、被
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事项的,发行人将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节“二、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救济措施
第2条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次债券30%以上
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
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第三方代为履行。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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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取受托管理报酬,且能够覆盖乙方开展受托管理业务的投入。乙方根据本协议和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受托的本次债券项下每期债券各单独收取受托管理报酬。
每期债券的受托管理报酬以电汇方式按年支付。在债券存续期内,每期债券
每年受托管理人收取的受托管理报酬=当期债券当年存续金额×0.005%,首年受
托管理报酬由甲方在缴款日后、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的30个工
作日向乙方支付,剩余受托管理报酬在当期债券存续期间的划款日在当年的对应
日(到期还本付息日除外)后、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个工作
日内支付。
乙方收取受托管理报酬的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83651120100409003774
大额支付号:303290000510
第五条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
执行情况,对债券存续期超过一年的,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履行职责情况;
(二)甲方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甲方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
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五)甲方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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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八)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九)与甲方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乙方采取的应对措施。
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 场公告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乙方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的;
(二)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发现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四)出现本协议第3.7条第(一)项至第(二十四)项等情形的;
(五)出现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工
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乙方可以披露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乙
方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第六条 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一)乙方通过本人或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投资顾
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乙方履行
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二)乙方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1)向任何其他客户提
供服务,或(2)从事与甲方或与甲方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
或(3)为与其利益可能与甲方或与甲方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对立的
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为防范相关风险,乙方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
度,保证:(1)乙方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2)乙方承
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3)
相关保密信息不被乙方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4)防止与本协议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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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甲方发现与乙方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者其对甲方采取的任何 行为均不会损 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的,应当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一)乙方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二)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三)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四)乙方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乙方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且甲方与新任受托管理人签订受托协
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承接乙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
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作移交手续。
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 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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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甲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
适用于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及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
(一)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二)乙方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乙方所知,并不存在
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丧失该资格;
(三)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乙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
适用于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乙
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
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
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 减轻该不可抗 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
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及募集说明书、本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一)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
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
到期兑付等,发行人按约定行使续期选择权或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外,下同)
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包括发行人在未发布利息递延支付公告的情
况下拖欠利息、发生强制付息事件下拖欠利息、未发布续期公告的情况下拖欠本
息,但增信机构(如有)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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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
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如有)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三)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
金或利息(发行人按约定行使续期选择权或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外),经法院
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
(四)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如有)且未按持有人要
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五)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
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六)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违约情形与违约责任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议 各 方 之 间 协 商 解 决 。如 果 协 商 解 决 不 成 ,按照双方约定的【本次债券的
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上海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纠纷。
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位公章后,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
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
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
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方履行完毕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全部支付义务或该等义务已被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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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豁免;
(二)甲方发生解散事由或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依法注销,且并无其他主
体承继甲方还本付息及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各项权利义务;
(三)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甲方与乙方签订
新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替代本协议;
(四)变更受托管理人;
(五)本次债券发行未能完成;
(六)发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通知
以通过邮局挂号方式或者快递服务发送到本协议双方指定的以下地址。
甲方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甲方收件人:徐晓春
乙方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5层
乙方收件人:梁祖铭
生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
(一)以专人递交的通知,应当于专人递交之日为有效送达日期;
(二)以邮局挂号或者快递服务发送的通知,应当于收件回执所示日期为有
效送达日期;
方应在收到通知或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该通知或要求转发
给甲方。
第十四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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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利益关系人提供或承诺任何非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礼金、礼品、房
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
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
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接受方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
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以及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一方及其员工、利益关系人提供或承诺的任何非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
间接以前款所列形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利益以及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
益。
对方调查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时给予必要的协助。任一方及其员工、其他利益关系
人违反上述条款之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或发现乙方员工、关联方、代理人、其他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联之第三方存在任
何营私舞弊行为,应当立即就此向乙方合规部门举报(电子邮箱:
guangdahegui_tsjb@ebscn.com)乙方合规部门将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在进行相
关调查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违纪或违规法律责任外,乙方有权行使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
订业务合同且尚未履行完毕,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双方
之间签订的业务合同。甲方违背承诺而导致乙方终止业务谈判、解除合同、履行
已签署的合同,从而产生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甲方因违反廉洁协议
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乙方。
方有权根据情节和造成后果追究对方相应责任。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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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其他
乙方和/或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承担显性或隐性的担保、回购、债务加入、差额
补足、流动性支持义务的条款,或约定乙方和/或其关联方承担类似义务的兜底
安排或保底承诺的条款(以下统称“增信条款”)。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论
因何种原因均不能以本合同含有增信条款或“增信”的意思表示,或认为其有合理
理由信赖,而向乙方主张权益,任何增信条款或增信意思表示均不对乙方生效,
且乙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衍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除,双方之间针对本合同达成的任何补充/变更/终止协议、与本条款相冲突的,
以本条款为准。
第十六条 附则
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且不影响到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应
完全有效并应当被执行。
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其余【壹】份由乙方
保存,供报送有关部门。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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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法定代表人:邱银富
联系电话:0315-7708625
传真:010-88292055
有关经办人员:徐晓春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电话:010-58377828
传真:010-58377858
项目成员:刘宇昕、陆昊、梁祖铭、李滨伍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电话:010-57061512
传真:010-88027190
项目成员:高博、王霄、华红庆、张慧伦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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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项目成员:何泽宇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项目成员:刘展睿、王宏泰、范宁宁、王梦雯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电话:010-56052093
传真:010-56160130
项目成员:刘楚妤、邢钰峰、高子卿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0836985
传真:010-60836960
项目成员:伍晓婧、王晓峰、王小钰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电话:010-5657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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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6571688
项目成员:刘亮奇、廖佳、俞蓝飞、李长杰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 4 号院 1 号楼丽泽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25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电话:010-56800262
传真:010-66160590
项目成员:王冠、赵智健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负责人:赵洋
联系电话:010-58091048
传真:010-58091100
签字律师:徐朝霞、付婉晔
(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签字会计师:钱斌、李丹、郁奇可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宋朝学,李晓英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8610-65547190
签字会计师:郭勇、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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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 3 号楼-5 层至 45 层 101 内 44 层 4401-1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2299803
资信评级人员:乔艳阳、贾圆圆
(七)评估认证机构:东方金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 3 号楼-5 至 45 层 101 内 42 层 4202-1
法定代表人:张晟
联系电话:010-83435900
传真:010-83435900
联系人:王璐、高东
(八)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责人:汪有为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0000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理事长:沙雁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 号 4 层 402、5 层 502、6 层 602、7 层
负责人: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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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610497817
传真:/
有关经办人员:陈茜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牵头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持有
首钢股份(000959.SZ)股票 886,415 股,持有华夏银行(600015.SH)2,243,820
股;光大证券子公司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持有 600015.SH(华
夏银行)26,000 股;光大证券子公司光大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持有 000959.SZ
(首钢股份)800 股,持有 600015.SH(华夏银行)600 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首钢
股份(000959.SZ)2,581,424 股,持有华夏银行(600015.SH)15,677,136 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母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持有华夏银行(600015.SH)767,361 股;金融
创新部持有首钢股份(000959.SZ)528,336 股,持有华夏银行(600015.SH)
行(600015.SH)292,275 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之母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华夏银行(600015.SH)297,600 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自营类
(含
做市)账户、中金融资融券专户持有首钢股份(000959.SZ)股票共 2,102,735 股,
持有华夏银行(600015.SH)股票共 3,044,478 股;中金资管业务管理的账户持有
华夏银行(600015.SH)股票共 1,255,200 股;中金国际子公司 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 持有首钢股份(000959.SZ)股票共 530,702 股,持有华夏银行
(600015.SH)股票共 318,689 股;子公司中金基金管理的账户持有首钢股份
(000959.SZ)股票共 170,598 股,持有华夏银行(600015.SH)股票共 1,232,200
股;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的融资融券账户持有首钢股份(000959.SZ)股票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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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
衍生品交易部、固定收益部、资金运营部持有首钢股份(000959)共计 12,302,540
股,资产管理部持有首钢股份(000959)共计 0 股,其他持有首钢股份(000959)
共计 159,000 股,交易部、衍生品交易部、固定收益部、资金运营部持有华夏银
行(600015)共计 424,587 股,资产管理部持有华夏银行(600015)共计 41,100
股,其他持有华夏银行(600015)共计 420,700 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子公司首钢股份(000959.SZ)8,332,679 股,持有发行人联营企业华夏银行
(600015.SH)5,406,540 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首钢股份
(000959.SZ) 股份的数量为 13,601,387 股,持有华夏银行(600015.SH) 股份
的数量为 881,816 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广发证券资
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托管产品资产净值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首
钢股份(000959.SZ)994,466 股,持有华夏银行(600015.SH)共计 5,230,489 股。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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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仅
限
用
于
北
京
首
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面
向
专
业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项
目
使
用
仅
限
用
于
北
京
首
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面
向
专
业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项
目
使
用
仅
限
用
于
北
京
首
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面
向
专
业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项
目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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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牵头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
书全文及下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
本募集说明书,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如有);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期发行注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一)发行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99 号
联系电话:010-88293727
联系人:许凡
(二)牵头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58377828
联系人:刘宇昕、陆昊、梁祖铭、李滨伍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或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及上述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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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发行人 2025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发行人 2025 年 3 月末/1-3 月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
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80,991.58
应收票据 441,636.45
应收账款 192,610.23
应收款项融资 794,997.43
预付款项 212,313.96
其他应收款 949.60
应收股利 -
存货 1,081,844.62
其他流动资产 55,914.02
流动资产合计 3,361,257.8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08,620.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970.2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021.87
固定资产 8,683,789.03
在建工程 216,714.40
使用权资产 46,002.55
无形资产 581,067.38
长期待摊费用 593.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645.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9,812,424.46
资产总计 13,173,682.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15,211.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496,741.69
应付票据 389,060.00
应付账款 2,107,681.69
合同负债 505,452.98
应付职工薪酬 68,320.87
应交税费 38,961.46
其他应付款 78,4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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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3 月末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7,689.42
其他流动负债 479,898.60
流动负债合计 6,170,730.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26,447.00
租赁负债 47,014.82
长期应付款 21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117.36
预计负债 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077.8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56,619.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220,011.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6,597.49
负债合计 7,677,328.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777,398.10
资本公积 3,027,231.24
减:库存股 6,569.48
其他综合收益 18,967.43
专项储备 5,090.09
盈余公积金 196,122.72
未分配利润 977,224.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995,464.81
少数股东权益 500,889.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96,354.2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营业总收入 2,653,303.80
营业收入 2,653,303.80
营业总成本 2,610,667.57
营业成本 2,517,649.91
税金及附加 22,672.17
销售费用 5,697.66
管理费用 29,430.72
研发费用 14,096.69
财务费用 21,120.42
其中:利息费用 22,792.06
减:利息收入 2,673.80
加:其他收益 20,5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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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3 月
投资净收益 -1,261.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61.3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净敞口套期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资产减值损失 -16,113.98
信用减值损失 -1,202.64
资产处置收益 -
汇兑净收益 -
营业利润 44,617.40
加:营业外收入 149.01
减:营业外支出 3,356.02
利润总额 41,410.38
减:所得税 6,241.79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净利润 35,168.58
持续经营净利润 35,168.58
终止经营净利润 -
减:少数股东损益 2,380.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788.31
加:其他综合收益 112.17
综合收益总额 35,280.7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80.2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32,900.4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18,430.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742.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7,173.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86,020.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5,835.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170.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8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3,209.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36.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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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3 月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8.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975.57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75.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27.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32,7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2,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52,64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170.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04.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2,215.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515.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3,118.4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9,737.4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6,619.02
发行人 2025 年 3 月末/1-3 月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末
货币资金 107,340.10
应收票据 54,028.46
应收账款 246,537.38
应收款项融资 183,609.56
预付款项 60,719.90
其他应收款 39,186.84
存货 141,703.76
其他流动资产 15,823.37
流动资产合计 848,9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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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3 月末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970.2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021.87
长期股权投资 3,690,424.32
固定资产 1,843,010.78
在建工程 114,544.40
使用权资产 675.36
无形资产 158,304.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896.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58,847.71
资产总计 6,707,797.08
短期借款 1,007,695.1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57,414.71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957,414.71
合同负债 98,606.22
应付职工薪酬 24,639.34
应交税费 3,477.81
其他应付款(合计) 33,730.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3,223.24
其他流动负债 83,027.09
流动负债合计 2,361,814.49
长期借款 334,847.00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21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117.3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778.1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9,524.6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2,477.16
负债合计 2,744,291.66
股本 777,398.10
资本公积 2,202,721.45
减:库存股 6,569.48
其他综合收益 18,964.8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5 年 3 月末
专项储备 500.08
盈余公积金 196,122.72
未分配利润 774,367.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963,505.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63,505.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707,797.0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营业总收入 933,417.61
营业收入 933,417.61
营业总成本 926,406.43
营业成本 896,760.84
税金及附加 6,536.42
销售费用 3,045.62
管理费用 11,733.76
研发费用 4,554.44
财务费用 8,401.12
其中:利息费用 8,373.26
减:利息收入 393.96
加:其他收益 5,670.60
投资净收益 -149.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49.71
资产减值损失 -985.11
信用减值损失 89.99
资产处置收益 -
营业利润 7,011.18
加:营业外收入 10.07
减:营业外支出 2,815.21
利润总额 4,206.04
减:所得税 -3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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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3 月
净利润 4,553.62
持续经营净利润 4,553.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加:其他综合收益 110.35
综合收益总额 4,663.9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7,980.5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09.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3,190.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1,410.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256.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26.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63.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0,256.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66.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658.0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58.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501.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5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001.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43.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33,000.0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4 年 1-3 月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3,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3,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257.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257.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42.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68.0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985.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3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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